《神洲狂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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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洲狂澜-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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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时便遭逢大难,全村人只有我一个活着,而我,也是在别人用血掩护下才活下来的。”

孟远有些奇怪他竟然有心说当年的事。只听李均又慢慢说道:“从那以后,我就得用刀子为自己赚口粮,我是在战场中长大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想,我们村子里的人,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降下那相关性的杀戮进行惩罚,而我又做错了什么,为何九岁起就必需在刀头上饮血。”

“陆帅见我时第一句话你还记得么,‘象你这样的年龄,原该在家里父母身边承欢膝下,而不是在战场上立功’,陆帅是我见过唯一能对我说出这话的人,陆帅也是这乱世之中唯一真心为象我这样遭遇者考虑的人。陆帅又究竟做错了什么,老天要这么早让他回去,而不让他为世人多做些事情?”

“这几天,我在反复思量。我终于知道了,我村子里的人什么也没错,陆帅什么也没错,错的是老天,是那些天上的神明,是那些以天的名义骑在人头上的大人老爷们!”

孟远瞠目结舌地听着他这番话,在以天最大的神洲,李均这番话是绝对的大逆不道,若是普通人说出,足以诛连九族了。不知为何,孟远听了他说,虽然一下子还无法完全接受,但内心深处,隐隐有着一丝痛快。

“既是它们错了,那我就要纠正。为了我的梦想,哪怕是不择手段不顾后果,哪怕是鬼憎神厌天诅地咒,我都绝不后退。”

孟远忽然注意到,李均眼中闪出粼粼的光芒,孟远别过头去,将视线投向远方,他心中也涌起一种冲动,这种冲动让他眼角也潮湿了,这一刻,他觉得,自己真正了解了李均。

在陆翔倒下的阴影中,两个少年站了起来,拭去他们最后一滴单纯幼稚的泪水,将目光投向广袤的神洲大地。对他们来说,路还很漫长很遥远,他们甚至只是刚刚迈步,但站上这条崎岖之路,他们就不再回头。

此时他们要做的,便是这漫漫征途中的重要一步。

正默默前行时,远处传来空旷悠远的歌声,二人驻马倾听,隐约听到唱的是一首短诗:

“凤鸣于野兮龙卧滩,铁锁横江兮舟行难,世事茫茫兮人不见,我心悠悠兮独觉寒。”

二人相对望了一眼,孟远问:“什么意思?”

李均也只能苦笑,他本来同孟远一样读书不多,只是在这三年在陆翔的熏陶下有些长进,虽然大致能懂得这歌声唱的是怀才不遇的意思,但却无法向孟远解释。

随着歌声渐近,一个樵夫挑着担柴从小路走了过来,李均下了马让在路边,深施一礼问道:“请问先生,这可是梧桐岭?”

樵夫慌忙放下柴,还了一礼道:“不敢不敢,荒野樵夫,当不得先生之称。这正是梧桐岭。”

李均心中一喜,知道自己走对了:“那敢问先生可知这里住着位凤先生凤九天?”

樵夫诧异地看着李均,哈哈一笑:“凤先生凤九天倒没有,凤疯子凤狂人倒是有一位,就是教我唱方才那首歌的。”

“这位凤狂人先生仙居何处?”李均仍旧不敢无礼,恭敬地问道。

“随我来,随我来。”樵夫挑起柴向前走,又开始唱道:

“天地不仁兮万物刍狗,时势不利兮贤者难求,兰于谷香兮木于庭朽……”

李均觉得这歌悲凉慷慨,曲调仿佛都是自己内心在倾诉,对于这位凤狂人或凤九天,相见的念头更为急切了。

樵夫的步子不紧不慢,孟远有些心焦,但看到李均始终不动声色,也就隐忍不发。好在樵夫一路高歌,歌词之意孟远虽然听不甚懂,但足以使他一路上不觉寂寞了。

穿过弯曲的林间道路,孟远他们眼前一亮,只见飘渺的雾霭中,前方树林中升起一面酒旗,迎着朔风飞舞招展。枝叶茂盛之处,露出飞檐的一角,在他们这个地方看来,小村好象是天国中的院落,又象世外的福地。

“好地方。”孟远忍不住赞道,他追随陆翔时日也很久了,所到之处,都是战火纷扬,血流漂杵,极少看到这样平和安祥的地方。

樵夫想必已经习惯于这个地方,对孟远的惊赞不以为然:“什么好地方,这地处极北,一年大半时间冰天雪地,住在这里的人不过是勉强混个温饱罢了,哪算得上什么好地方?”

李均问道:“听说贵处盛产黄金,富可敌国,怎么说只是温饱?”

樵夫不屑地摇头道:“盛产黄金又能怎么样?王公贵人们确实因为黄金而富可敌国,升斗小民却仍旧得为一日三餐劳心劳力。凡太阳所照之处,无不如此。”

李均心中本来就有这种叛逆心理,听了觉得异常痛快,孟远则吃惊地看着樵夫,刚才路上李均那番话又回响在他耳边。

“二位莫怪,”樵夫哈哈一笑,自嘲地说:“同那凤疯子呆在一起久了,也染上了些疯气,我刚才说的都不过是些疯话罢了,我们这梧桐岭本来就是远近闻名的疯人村嘛。”

李均知道他不愿再多说了,于是又施了一礼,问道:“敢问凤先生住在哪家?”

樵夫指着那酒旗在的地方说:“在他家是找不着他的,要找他,得到那酒馆里。”

告别那樵夫,李均直接来到酒馆里。小小酒馆不过放了两张桌子,此时生意也并不忙,仅有一个人伏在桌上自斟自饮,甚至连酒馆老板也不在。

李均整了整自己的盔甲,轻步来到那人身后,施了一礼后低声问道:“可是凤先生?”

那人自顾自地呷了口酒,用眼角余光瞄了李均一眼,道:“不是。”

李均略一迟疑,又问:“请问可知道凤九天凤先生在何处?”

那人摇头晃脑地道:“死了,你来晚了。”

李均怔了一怔,仔细打量着这个酒鬼,只见他四十余岁的样子,但头发却有一半已经白了,脸上有些脏,目光混浊地盯着手中的酒,乱七八糟的胡子打着结,上面还染着酒渍。但不知为何,李均却感觉这个人就是他要找的凤九天。

于是李均再次问道:“那么请教先生尊姓大名是?”

正这时,那个樵夫放下柴后赶来看热闹,笑着接了话茬:“呵呵,这就是我说的凤疯子。”

“凤先生为何不愿以真面目见我们?”

孟远的口气有些咄咄逼人,被这个凤疯子绕来绕去绕了半天,他早有些厌倦了。

“你们要见的是凤九天,又不是我凤疯子,什么真面目不真面目的?”凤疯子一翻双眼,孟远注意到他的眼球几乎全部不见了。

“我们是粗人,先生休怪,这次是来请教先生的。”按捺住心中的不快,李均再次制止了孟远的怒意。

“有事要请教我还这么嚣张,如果不是有求于我,那还不马上要把我绑起来?”凤疯子却不领他的情,口气没有一点弱下去的意思。但过了片刻后他终于道:“有事就讲,有屁就放。”

“不知凤先生是否愿意出山助我一臂之力。”将自己最近的经历简单说了一遍,李均恳切地道,“陆帅生前对先生赞叹有加,因此我们才冒昧来访。”

“陆翔嘛……”提到这个名字,凤疯子也觉得有点困惑,作为一个岚国人,也许他该痛恨这个已死者才是,但无论如何,他在心中激不起这恨意来。沉默了片刻,他接着道:“难得他还记得我,那么他们没告诉你们当年的事吗?”

“这倒没有说起。”

“早就十多年前,陆翔就象你们一样来过一次。”凤疯子缓缓说道,“他在这里住了三天,和我谈了三天,求我出山三天,可是,他连我最起码的要求都做不到,所以我不可能帮他。”

陆翔都做不到他最起码的要求!李均与孟远一半是惊讶,一半是不信。从他们的脸上看出了心意,凤疯子微微一笑:“我没必要骗你们。”

“那么凤先生的要求是什么?”李均怀着一线希望,忍不住问道。

“当年给你的要求很简单,要他自立为苏国国王。”将篡位夺权这样的大事轻描淡写地说出来而面不改色,全神洲也仅有这疯子一个人了。

没等李均一孟远从震惊中清醒过来,凤疯子又道:“我不是那些婆婆妈妈忸怩作态的隐者,只要能实现我的条件,我立刻出山助你。如果做不到,象陆翔那样,你们怎么来的就怎么回去。”

李均比之于孟远,对于政治这东西的反应要灵敏得多,他明白凤疯子的意思。象他这样满腹治国之策者,如果不能使用,好比是一个武艺高强的人寻不着对手,也很难过的。但是,如果没有符合他发挥才能的环境,即使出山也不过是白忙一场。当年陆翔就算是将他请了出来,只怕也不能被苏王李构之流任用,更可能被忌才者所害。

“那么,你要给我出什么条件?总不会要我也自立为苏国国王吧?”既然明白双方的关系,不可能是历史上明君贤臣那样的知遇关系,李均也就知道口头上的尊重,是无法打动眼前这人了。

“实力。”凤疯子喝了口酒,“当然是实力,去南方,夺取余州,我就可以为你效力。”

可以说,遇见这凤疯子以来,他的每一句话都让李均与孟远觉得出乎意料。余州并不是一个国家,是处于羌人、戎人、夷人与常人势力交界之处的一个地区,正因为此,若大的余州,没有能够形成统一的国家,在千年战争以前,便是各个城市各方势力角逐的场所。地理位置自然环境虽然尚可,但要想统治这个地方,比之于统治百倍于此的一个国家还难。对于任何一个有头脑的统治者来说,这个地方绝对是块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因此除了临近的陈国在名誉上行使宗主权外,没有谁对这乱成一团的地方感兴趣。而且,从陵江到余州,要途经岚国、苏国、洪国、陈国这两大两小四个国家,行程近万里。而凤疯子开口就是要他们夺取这个地方,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看见李均与孟远陷入沉默,凤疯子脸上露出了令人厌恶的笑容:“如果连这点小小要求都做不到,我跟随你会有什么好外?做别人的战俘还是被人杀掉?”

孟远的怒火腾地冲了上来,这哪是什么要求,根本就是刁难!这个凤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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