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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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 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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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炙焰寒天,你是不是又在犯傻!你别忘了,你的静湖二哥可是还等着你!”

炙焰道帧森冷的眼,恶狠狠盯着这个余孽,还有他背上那个悄然无声的人。

若不是自己觉得有异,不顾庄子遭袭、霜姨被围,突发奇想跑回来看看,夜合欢岂不就被这杂种拐走了?

“嗤!”随着薄艳的唇里一声冷嗤,白皙的指一抬,‘血刃’就轻嘶着,毫不留情斩向炙焰道帧。

‘血刃’,炙焰寒天的成名兵刃,天下间独一无二的回旋式短刃,更是当今江湖中,谈其变色排名第一的暗杀兵刃。

血刃不但是一把短刃,和它名字一样,出手必见血,兼之通身和血一样血红,是谓之‘血刃’。

‘血刃’的出手,若不是炙焰寒天有意放水,那是所有人都不敢小觑的,甚至包括李青霜在内。

因为,炙焰寒天的武功虽为李清霜所授,而其‘血刃’,却是在他某次执行暗杀的时候,偶然从目标人手里夺得的。

自然,本身武功就在不如炙焰寒天,而炙焰寒天更有领导暗部的经历在前,炙焰道帧更是不敢大意。

落日的余晖里,‘血刃’闪着血红的光芒划过来,不过是一眨眼的当口。

炙焰道帧一个侧身翻过几步,‘血刃’就在嘶叫里,绕过一个躲避不及的黑衣人的脖子。

‘噗’,很小的声音,连声音都没发出来,从黑衣属下的脖子动脉处,喷出来的血珠,就映了落日,成了很华丽的一道虹,血虹。

“给我拿下!”炙焰道帧喝道,手一挥,十几名属下,就迅速包围过来。

“欢欢,抓紧我。”

左手按住夜合欢环在颈项的手臂,炙焰寒天白衫微闪,脚步飘然移动。

伴随着‘血刃’的嘶鸣,右掌也毫不容情,对着曾经昔日的下属,刀刀见血,掌掌伤人。

炙焰寒天一直都是嚣张、狂妄的代表,武功再高的人,他也不会放在眼里。

别人的生命在他眼里如同蝼蚁,其实包括他自己的命,他也同等视之。

用夜合欢的话说,寒天啊,那就是个一根筋的拼命三郎。

十几个黑衣人,有的是曾经暗部的成员,有的是炙焰道帧贴身侍卫,也都不是吃素的主。

而炙焰寒天背上,还有夜合欢这‘尸体’样的人,泰山压顶似的,行动未免大受限制。

因此,在平日不放在眼里的人的包围下,却一时也无法立刻冲出去,何况还有炙焰道帧在旁虎视眈眈。

蛋黄似的夕阳一点一点沉入西山,暮色笼罩大地的时候,风止树静。

昏暗的光线里,突围的与包围的,腾挪跳跃间,只有兵刃的鸣响,只有掌风与刀锋撞击的钝响……

昏君本纪 卷三 夜雪连天 第一三四章 疾驰

章节字数:3588 更新时间:100629 11:07

暮色合拢时分。

炙焰寒天一身白衣在黑衣人的围攻里,仍然很显眼,虽然那白衣早已染满灰尘和血渍。

虽然他依然周身杀气不减,但夜合欢知道,寒天背着他这个大包袱,很难全身而退。

但他不想阻止他,这个背上驼着他,正与他皇兄反目的红眼男人,正以命相搏,想换得他安全的机会。

也或许,还想换得一个机会,一个回到从前的机会。

虽然,在夜合欢以为,这个机会来的太晚——小鸡,若你在和我要‘印魂诀’的那晚就觉悟一下,或是在‘十里坡’也不迟,那该有多美妙。

明知不可为,偏要为之,寒天直勾勾的性子,从来都不会变。

既然寒天觉得这样心里会舒服,那就由得他去吧。

反正,最差的结果,不过是再被李青霜挂到墙上,再被抡上几鞭,又死不了人。

让夜合欢叹气的是,不但寒天是这种人,那夜晓星也是其中佼佼——哪有人青天白日来救哥哥的?

咋就不能等等俺家黄花?‘寻欢阁’一向都是暗夜的精灵。

而且,是人都知道那句古语好不好——夜黑风高才是杀人夜嘛。

就在夜合欢以为,自己又要被那娘们吊起来抽的时候。

就在炙焰道帧用得意的眼神,盯住场中强撑的炙焰寒天的时候。

一道湛蓝色的人影,出其不意从暗处窜了出来。

因为事发突然,此人又出现在众人身后,一上手,就被来人放倒四五人之多。

炙焰寒天背上的夜合欢一直都保持着清醒,见了来人暗自吁口气。

他其实本无意被救出去——

被女人抽鞭子,这么挫的事都捱了,不破坏他们得到‘А拿蜗耄淮蛩樗悄歉龃档拿烂危趺茨芴逑趾巫艿拇缺某δ兀�

但他却不愿,如今这样为他拼命的寒天因此受累,黄花,你小子总算还有点自觉。

轻功诡谲莫测的黄花加入,现场的形势几乎是立时发生了逆转。

不过几个照面,连炙焰道帧加入,都无法敌住黄花和炙焰寒天两人,视同疯虎的拼杀。

两人一对视,话都不必说,炙焰寒天在前,黄花殿后,毫不恋战,杀开一条血路,就从庄子的矮墙上跃了出去,并几个起落,迅速消失在暮霭沉沉里。

炙焰道帧满心懊恼,刚要翻身追出去,就听一声音不急不缓道:“太子殿下毋须急躁,且让他去。”

转过头,永远黑色披风的裕峒,鬼魅般,站在树木重叠处。

“峒祭师。”炙焰道帧以一国太子身份,居然给矣古族的祭师施礼,表情还很恭敬。

而裕峒也接受地理所当然,披风雪帽下,只露出一个下巴,和一张涂了血似的红唇。

“太子殿下可曾见过逃出猎人手掌的猎物,只管起程。”

——————————————

残阳如血。

一阵紧跟一阵的马蹄声,急促地打破山野的宁静。

五匹高大健壮的塞外名驹,四蹄翻飞,宛似踏雪无痕,穿过罕有人迹的林间道路,踏碎一地皑皑白雪。

马上的人清一色的黑衣短打,头绾黑缎,足蹬短靴,面色严肃英气逼人。

除了最前头那位,同样一身黑色短打外,又多了件黑色短裘大氅。

一头乌黑的发,只绾了枚墨色玉簪,马儿飞奔,吹起一把黑发,凌乱地散在风中。

就似那双清冷而美丽的凤眸,不知被何人,凌乱了心绪,再也遮不住。

‘嘎’一声嘶鸣,一只白羽尤赛雪的雪鹰,振翅急掠,掠过五位骑士的头顶,穿过枝桠杂乱的树林,迎了落日,很快就变成一个黑点。

“大人,距此林十里之外,就是‘李家庄’,天黑之前,若我们快马加鞭,应该能赶上进庄。”

黑衣短打的蓝花,让自己的马紧跟在巫龙吟的身后,看了下渐落的斜阳,眼里的担忧越来越浓。

从嵛岭关至此,五人不眠不休,已经连续疾奔了三日三夜,每到一处城镇,除了换马充足食物外,几乎连盏茶的时间都没敢耽误。

因为,在那天傍晚,他不顾身份逾礼多话,而巫龙吟甩袖而去之后,不过晚饭的时候,大家就知道出事了。

起先是一撮毛的骤然回返,引起大家的猜疑不止——

雪鹰本就是传递消息的最佳飞禽,而一撮毛更是雪鹰之王,其灵性,较上古神兽的通灵也毫不逊色。

从巫龙吟出了帝宫,它几次往返于夜合欢和巫龙吟之间,速度又快又稳,非寻常飞禽可比。

而那晚,一撮毛带着龙吟的信件,不过飞走了一日,就返了回来,竹筒里的信件,还是龙吟所书的那封。

而鹰王,鹰眼圆瞪,嘎嘎嘶鸣,烦躁不安,却苦于无法口吐人言,只绕着巫龙吟不停地转圈,甚至用锐利的鹰爪,不停撕扯他的衣袍。

一撮毛,鹰王的名称除了面对火狐金猪,而对别人,那一向是实至名归。

从一开始,就只靠近夜合欢一个,即使是夜千寻,那是连鹰眼也都不屑多转一下的,更别提去撕扯谁的衣襟了。

心头不期而至,巫龙吟骤然起了不好的预感,会是,他出事了?

而后,就在他正和父亲巫奕辰商量,打算明早启程回帝宫的时候,一撮毛的助手,带来了最坏的消息——夜合欢出事了。

信里只寥寥几个字,既不是崔嫣所书,也不是任何一个‘寻欢阁’成员所写,甚至也不是崔庄、司马杉所书——

夜合欢有命令,不管出多大的事,都不许擅自传信给龙吟,除非他自己回来,再除非,夜国真的要亡了。

——‘欢出事,速去魔域,家有我’。

几个字,一句话,笔画零乱,显见得写得极其匆忙,但字迹又不掩其娟秀。

只一眼,巫龙吟就知道这是谁的字,国师澜听雨。

只一句,巫龙吟就再也无法冷静,心头的疼痛与担忧,即使是十二重的雪寒功都压制不住,他也,不想再压制了。

巫奕辰定定看了儿子一眼,那拿着信纸紧攥到发白的指尖,就让他看出乱了儿子心的人是谁。

欢?帝都里名讳里有欢字的,只有一个人,夜合欢,皇帝陛下?

边关将领本该每年有次回京述职,而巫奕辰却有两年未回京。

一来他不想回京看到越来越暴虐嗜血的小皇帝,那对他巫家的忠良之心有太大挑战,不如呆在边关,眼不见为净;

二来,边关之外,雪山之巅,是他下半辈子,再也不想舍弃的牵挂,即使为此,永不回京。

半年前,帝都里倒是有曾下诏要追究,却在后来又没了声息,龙吟来信也只是隐晦地略微一提,说是关于国师预言的事。

及至再次收到关于设立据点之详情,巫奕辰才真的确定,预言竟然成真了。

而这预言成真,上对朝臣,下对黎民,无论对谁,都只能是好事。

却没想到,第一个受到冲击的会是自己唯一的儿子。

龙吟突然而至,压抑的心绪,练武的痴狂,难掩的思恋,在看到那张薄薄的绢纸时,瞬间爆发,显而易见。

作为一个父亲,巫奕辰来不及追询儿子感情的来去。

作为大夜的将军,巫将军的决断却比巫龙吟都来得迅速。

连一句多余的叮嘱都不曾有,巫奕辰就挑出了嵛岭关最健壮的马匹,连夜送走了心急如焚的儿子,和同样焦虑的四名影士。

巫将军只说了一句话:“龙吟,陛下是夜国帝王,忠君是巫家人的使命,你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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