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你别忘了,三国暂时无事,不过是因为实力相当,还有,你还有个叔叔正虎视眈眈,你……”
眼见小巫美人牙都要咬掉了,夜合欢叹气,“龙吟啊,巫右相啊,小乌鸦啊,炙国的事,小嫣查过了,确实是和寒天说的一样,你就别多心了,OK?”
小乌鸦?!这昏君喊谁呢!
十二重的‘雪寒功’也压制不住的火气,噌噌就上来了。
巫龙吟一步就跨到夜合欢眼前,忽地压低了一张脸,和某人眼对眼的距离,近到能看到各自的睫毛。
这家伙居然长着比女人还密还长的睫毛!我伴君多年,居然从来没发现!
巫龙吟瞪着对面的杏眼,一字一顿,“陛下,微臣是在为我们大夜国江山担忧,请您采纳微臣的谏言,还有,微臣姓巫名龙吟,不要随便给您的右相起乱七八糟的外号!”
哟嗬,这小鬼的睫毛微翘,眼神凌厉,波光盈盈的样子,恁个漂亮!
夜合欢目不转睛盯着这双神光四溢的凤目,抬了抬脸,以便于,能更近地闻到巫美人清淡的气息。
轻言细语回道:“龙吟,夜国的江山,即便没有夜合欢,也同样存在,这你再清楚不过,启用崔嫣只是因为,我不讨厌夜合欢这具皮囊,所以,目前我还是很珍惜这身体的,夜国的江山你大可放心,还有,‘小乌鸦’不是外号,是——只有我能叫的爱称,只有我,你明白?”
浅浅的音调,微微的起伏,调笑的语气,似乎是不经意,似乎是无所谓。
偏偏就在无所谓里,就在不经意里,有他的在意,有他的经心。
端看,听的人,是否能看透,是否能摸清。
感情,夜合欢喜欢水到渠成,自然而然,不主动,不退缩,不强求,不放弃。
很矛盾的爱情观,偏偏放在他身上又很合适。
但其实这又是他最大的缺点——他从来没有主动开口,对一个人,说喜欢,说爱。
和晓森的相恋,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晓森的主动,当然不排除他最初的心动。
在他大男人的思想里,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是不需要说出来的,又不是女人,需要男人用两片嘴唇来证明。
男人的爱情,在双眸相对,在举手投足,在朝夕相处,在义无反顾。
这,就是夜合欢所以为的爱情。
在他魂归夜合欢的现在,巫龙吟,炙焰寒天,澜听雨,三个风姿各异,出类拔萃的男子,相继出现在他眼前,搅动了他的眼睛,然后扰动了心绪。
人与人的第一印象很重要,夜合欢从不否认,外貌在人际交往里,占有的比重很大,有时甚至可以说是关键。
很多人说,看人外貌下菜很没品,很低俗,这点夜合欢也承认,人重要的,当然还是心灵。
但是,你不能否认,‘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
美丽的人和美丽的风景一样,同样是陌生人,同样在第一眼不知道心灵的好坏,吸引你的,还是外貌出色的那个。
如同一见钟情,很多人说一见钟情是没有内涵的事物,但夜合欢从不否认其存在。
虽然在相处后或许会发现,一见钟情是个无言的结局,但你不能否认一见钟情最初那眼的悸动。
人的好处,是在一见钟情后,是在朝夕相处后,不计较美丑,不计较好坏,所感觉彼此属于的过程中,才会潜移默化地发现。
对于巫龙吟,夜合欢没有一见钟情,但有让他惊叹的冲动,仅仅只是惊叹这个男子俊逸的冲动而已。
如同走在大街上,看到一个脸蛋、身材都很正点的美眉那样,单纯的欣赏美人的冲动。
对炙焰寒天,夜合欢同样也是这样,处处让着他,最大的原因,是因为炙焰在他眼里,任性的和弟弟何乐一样。
而澜听雨,夜合欢知道,因为第一眼的不同寻常,因为身体记忆里的愧疚,对他,是不一样的复杂情绪。
因为起初的不一样,所以从此不一样,从眼到心。
三个男子,不同的风姿,同样的出色,用不同的方式,存在于身边。
爱情,他不强求,但来临的时候,他绝不会拒绝。
巫龙吟漂亮的凤眸瞪着他,一眨不眨,往日里,总是必须要故意招惹,才会出现情绪的黑眸,此时是带着看不透的深邃的。
黑眸上一层薄薄的水光,掩去疏离的凤眸,散发的,是纯粹的,空灵的,如同雪里白梅的,带着清香的美丽。
两个人都不言语,一个在等待,另一个同样在等待,一个想不透自己的情绪,一个明白自己的情绪却习惯性地不想说。
于是,杏眸如水,流泻如光。
于是,凤眸似冰,潋滟似雪。
于是,错过。
“陛下,皇子在外求见。”
御书房外小秋低声的通传,‘咔嚓’一声打碎屋内的魔咒。
夜合欢低低地笑,缓缓把脸移开,龙吟,第一眼看到的是你,对你,或许因为你容颜出色,或许因为你忠诚以对,或许因为,太寂寞的灵魂。
那么,给你时间,允许你想明白自己的心情。
是隐藏,还是摊牌,我夜合欢都会给你机会,也给自己机会,因为你是男人,我也是男人,而你有爹,我没有,所以,我给你一次选择的机会。
但如果你选择了我的那条路,那么,龙吟,爱情,在夜合欢这个世界,我不会允许放弃!
龙吟阴沉着脸,眼神也是阴沉的,沉默不语地转身,低声道:“陛下,请三思,臣,告退。”
那一瞬,在夜合欢移开眼神的时候,他似乎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
是他不敢确定的,是他不想碰触的,最后,却是他最不该错过的。
这个认知,却是在很久之后,在他恨不得用自己的所有,去换今天的一刻的时候,他才明白,自己错过的东西,到底有多重要……
夜合欢看着巫龙吟的背影与夜千寻擦过,淡淡一笑,“千寻,这么快就过来,见到你母妃了?”
夜千寻小脸双颊淡粉,大眼明亮闪闪,健康的颜色。
恭敬地行了礼,偎到夜合欢身边,软软的童音,带着仰慕,“嗯,见过了,母妃说,千寻这名字真好听,还说,千寻长大了,不能总是依靠母妃,要千寻多陪陪父皇。”
抚了抚孩子柔软的发顶,夜合欢点头,“小叶子喜欢陪着父皇吗?”
“喜欢,还有小影,可是,父皇要给千寻找师傅吗?”孩子的大眼忽闪着。
“是啊,千寻长大了呢,要学很多东西。”
“可是,千寻可不可以不离开父皇?”
“傻孩子,父皇给你找的师傅,都是我们大夜国的栋梁,给你当师傅只是兼职,怎会离开?”
“啊,那太好了!……父皇,你为什么不去看母妃?”
夜合欢仔细看着孩子的黑眸,很纯净,很疑惑。
为什么不去?你爹和你妈很是不熟?能这么说吗?不能。
“呃,父皇病刚好,国事繁杂,有时间就会去看她,小叶子,来,和爹爹看小影去。”
“哦,那父皇今晚就去看母妃好不好?”
“……好吧。”
“父皇真好……”
昏君本纪 卷一 昏君皇朝 第三十七章 彩蝶
章节字数:3440 更新时间:091020 09:02
当晚,夜合欢皇帝,就在冷寂的皇后殿里,见到了皇后原彩蝶。
这是第一次,皇帝和皇后面对面,那次是夜合欢偷窥,自然算不上见面。
淡妆轻描,素裳华贵的女子,灯光下,面容沉静,眼神幽暗。
女子的心绪,夜合欢从来都看不清。
古时后宫女子的心绪,如同深井,更是看不透。
屏退了跟随的内官,也斥退了收拾内屋床榻的宫女。
收拾个啥啊,难道我今晚是来搞一夜情的?真是!
匆匆退下的那几个小宫女,居然面带羞色,难不成以为帝后今日要和寝?
原彩蝶端正地坐在软杌子上,微微垂了头,侧着的脸,温婉宜人。
“皇后近日可好?”夜合欢不知该说什么,先打哈哈吧。
女子抬了头,温婉地浅笑,“臣妾很好,该是千寻多嘴了,皇上国事烦劳,不敢劳动皇上探视。”
后宫的女子,自古都是这么个套路。
想着那天和柳淞卿对峙的原彩蝶,夜合欢心内暗叹,在我面前,她永远不是她自己。
“彩蝶,这样叫你不会唐突吧?孤王大病一场,遗忘了很多事,包括你。”
原彩蝶身子明显一震,然后眼神沉静,无悲无喜。
“臣妾听闻了,亏得菩萨保佑,陛下才能遇难成祥。”
夜合欢淡然地扫了眼面前的女子,后宫的女子,果然和电视里演的一样吗?都成精到这个地步了?万事不露声色。
原彩蝶,二十二岁的小母亲,心态,是否已经苍老到五十岁?
是因为后宫的暗斗,还是因为对爱的失望,或许,是因为相似的眼眸?
夜合欢不是追究过往的人,尤其这过往,实在是与灵魂本身无关的事。
只是,那双眼眸相似的人,是灵魂也在意了的人。
所以,“彩蝶,因为忘记了太多事,孤王就有考虑不到的事,特别是对我们大夜国至关重要的人,象你和千寻,象澜听雨国师,你一定要提醒我,别怠慢了……。”
“……澜国师……是,臣妾知道。”
看着原彩蝶听到那个名字瞬间的失神,夜合欢微微勾了唇,果然是有故事。
巫龙吟,我的美人右相,你想隐瞒的东西,我想我有些明白了。
站起身,夜合欢打量下殿内的摆设,古朴不失奢华,只是锦缎有些失色。
原来的夜合欢皇帝,在犯病之前,看来并没有亏待原彩蝶,即使怀疑皇后贞洁与否,也只是选择了囚禁,而不是皇家通常选择的处死遮羞。
是不是,夜合欢原本是爱着原彩蝶的。
所以他容许她活在他看不见的地方,包括那个有双漆黑眼眸的儿子。
“千寻这几日在我那里,过几日我会替他寻两个师傅,你可以放心。”
“臣妾谢陛下圣恩。”
原彩蝶顺着椅子双膝着地,垂着的鬓发边,一只做工精细的金步摇,摇曳了烛光。
夜合欢看着雕花格子窗外,暗沉沉的夜色,任由女子跪着,沉吟不语。
半天,收回视线,对着那只金步摇道:“夜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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