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君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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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本纪- 第6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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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某欢不明所以,以为人都被他‘千古一帝’的气质迷住了,摇着折扇,大摇大摆,万众瞩目中,走到了场中。

“这位朋友是想和鄙人标这只妖族之狐了?”炙焰静湖寒着面具脸道,这人,还真是丑得出奇。

“没错啊,俺也想玩它。”

夜合欢一边点头,一边就蹲到火狐的笼子前,奇形怪状的痘痘脸,成功吸引了金色的眸。

正脸对上火狐的尖脸,夜合欢不由赞叹,真是人杰地灵啊,娲族的狐狸就是漂亮!

细长的眸子,微微上挑,眼角的防备和纯真韵味,和俺家小鸡有得拼。

金色的瞳孔,妖异惑人,嗯,惑人的程度,跟俺家听雨那晚动~情时无差。

‘朝凤山’啊,一代帝王的梦想发源地!

人杰地灵啊,俺‘朝凤山’真是人才辈出。

嗯,娲族至此,就被大夜皇帝在心里,一往情深,给冠上何姓了。

“一千二百两!”

炙焰静湖不得不把价格从三百两一下飙升,没办法,这丑八怪一口气就涨到一千两,他总不能示弱,而且,这火狐,他也实在很想得到手。

“二千两!”一声高唱从贵宾席传出。

夜合欢和炙焰静湖同时回头,金色披风的人站起身,用下巴对着台上。

他二大爷的!夜合欢苦笑,这人可不简单,有戏唱了!

红花娇美的脸上,依然在笑,鬓角却有细汗渗出,俺的爷爷,这人的气势,可以和何大一拼了,这下子,不知‘寻欢别野’今日会不会关门——何大一旦认准,那是倾家荡产也会夺得这狐狸的。

寻思着,红花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夜明珠。

大小一共一百零八颗,当时何大说正好凑齐一个水泊梁山。

不知那水泊梁山是何物,但求水泊梁山保佑,斗完这局,还能给俺剩下一颗半颗的。

“大人,这个人有点吓人。”楼上的小翠,小声对澜听雨说。

澜听雨紧紧蹙着眉,眼前闪过的景象,让他看不清,但却让他打心底生出寒意,甚至较刚才那个绿衣人出来,更让他恐惧。

他不知自己是在替谁恐惧,但他却肯定,一定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人,否则,恐惧感不会这么强烈。

“这人,是谁?”听雨自言自语。

小柳也皱眉,“大人?您还好吧?老爷身边有不少人暗里护着,老爷很少出门,认识他的人很少,现在还戴着面具,没事的。”

澜听雨仿佛没听见,漆黑的眸子,只紧紧盯着场中的夜合欢和绿衣、金衣三人。

他想努力看清,到底那份恐惧是来自他们中哪一个,重要的是,那个可怕的影像里,有没有这个喜欢穿青色衣衫的帝王。

楼上澜听雨强迫自己集中意念,楼下夜合欢正和人抬价,抬得那个痛快淋漓。

绿衣的炙焰静湖:“二千二百两。”

金衣人:“三千两。”

夜合欢痘痘脸一扬:“三千一百两。”

……

如此,你来我往,当飙升到五千两的时候,炙焰静湖盯着夜合欢那双,与脸成绝对反比的杏眼,深深看了一眼,然后,一言不发,扭身退下,选择放弃。

金衣人依然站在柳邺那张桌子边,用下巴和夜合欢的痘痘脸对峙。

“小柳,你去,让他放弃吧。”楼上的澜听雨吩咐小柳。

他还是看不清那副影像,但越是看不清,他就越担心,因为,当他集中意念看未来的时候,目前只有一个人的影像他看不清,那就是如今的夜合欢。

“澜大人……您觉得,如今的老爷会放弃吗?”小柳看着楼下的白热化抬价,不敢眨眼。

“三万两。”

当夜合欢轻飘飘一口喊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整个大堂鸦雀无声。

三万两,黄金,当年的炙国皇帝,曾用三万两黄金买下凉国两座城池。

事隔多年,今日,这位奇丑无比的痘痘脸,硬是让大家见识了丑人的绝世风采——用三万两黄金,买下一只世人唾弃的妖族之狐。

昏君本纪 卷二 风云际会 第七十七章 三堂

章节字数:3534 更新时间:100318 08:40

晚,夜国帝宫,‘晏德殿’。

“三万两?买只猫?嗯?陛下?”

巫右相一连四个问号,带着数九寒天的冰渣子,甩到某皇帝的痘痘脸上。

话说,痘痘脸夜合欢皇帝,刚进门就被美人右相逮着,还没来得及参观自己的尊容来着。

“是只仙狐!不是猫。”皇帝外强中干。

事过后的夜合欢,有点气短,三万两黄金啊,就被自己一张嘴送人了。

算算吧,一两黄金五十克,二两黄金一百克,一百克就能绕着暴发户的脖子,缠上一圈金豆豆。

三万两,那得多粗个脖子,缠多大粒的金豆,才能缠过来?

本想溜回宫,用一夜的时间想个借口出来,对管家小乌鸦有个说得过去的交代。

没成想,把听雨送回偏殿,刚溜到台阶上,就被巫大美人一个‘秋波’给冻住了。

他怎么就得意忘形了捏?

想他夜合欢身边,除了回家探亲的一撮毛之外,那可个顶个都是小乌鸦的眼线。

甚至他儿子夜千寻,都有被他师傅收买的可能。

啊,错了,还有一个不是小乌鸦的眼线,炙焰美人可是一直站在自己这边滴!但是——

如果,小鸡要知道俺眼都不眨,用三万两黄金打败,不是,五千两就打败了他静湖二哥,就为了给听雨买只狐狸玩……

恁个,小鸡会不会,用俺当靶子练他的小刀?

唉,那还用多想吗?搞不好一小刀过来,就出人命了!歹命的皇帝啊!

“仙狐?你怎么不说狐仙?!就算是个仙狐,哪里能值三万两,黄金!”

巫龙吟的青筋,从知道这昏君用三万两买只狐狸后,就一直在额角蹦个不停。

若能一掌拍死这不知死活的家伙,他指定不带考虑的,一成功力就能让夜合欢变成个饼!还是夹心的!

在冷美人的零下摄氏N度下,夜合欢没骨气地缩了下脖子。

转眼瞥见小秋正摆饭,由不得谄~媚道:“龙吟那,你吃晚饭没?看了一天折子,累坏了吧?小秋啊,今晚有什么好吃的?快准备准备,右相也在这吃。”

“啊!……陛下,您吓死奴才了……都是您平日常吃的。”小秋冷不防抬头,入目就是一张吓死人不偿命的沟壑脸。

“嘎?吓死你?哦,这脸是新产品,效果能轰动到吓人也算不简单,我看看去,到底啥样?”

夜合欢一溜烟钻到屏风后主屋,他倒不在乎新产品的效果,关键是别让管家小乌鸦再教训他。

没成想,刚转过屏风,凭空伸出一只无影脚,伴随着一声冷斥,“哪里来的丑八怪!死去!”无影脚就端正地,揣在某欢的胸~膛上。

“啊呀!”夜合欢一声怪叫,踉跄几步,顺着脚的力道,跌到墙角椅子上。

一身白衣,黑发斜挽,红眸惑人,艳丽无匹,正斜倚在皇帝的龙榻上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某欢正担心飞他小刀的人,炙焰寒天。

“呼,”夜合欢抚着胸~膛喘气,小鸡的脚即使不带内力,也踹得他生疼,“小鸡,你踹我干什么?除了我,谁敢随便进出老子的寝宫!”

“嗤!”炙焰寒天红眸朝天,那张脸,看得他想扔一刀过去,“姓夜的,警告你,我数三下你若还顶着这张脸,我就让你死了干净!”

夜合欢奇怪,伸手摸了摸,不怎么平滑,但软软的,手感还行,“真的很吓人?听雨和龙吟可没说什么。”

“谁说吓人了?是能恶心死人!哼,他们说?你以为都和我一样善良?你给我过来!”

炙焰寒天受不了他在那张丑脸上,左摸右摸,一副很投入的样子,一个腾身飘过来,一手扯住夜合欢的耳朵,一手就‘呲’一声,从下巴处一下子就撕下那面具。

然后,嫌恶地把面具扔到地上不算,踩了一脚也觉得不过瘾,还特意揉了几揉,这个解气。

夜合欢瞠目看着地上黑乎乎一团,“你,你……我还没捞着看………”

这是俺家翠花的新产品,绿花啊,可怜你被毒虫咬得死去活来,谁让这面具不入俺‘男宠’的法眼呢?

“看什么看!你给我说——”耳朵一疼,炙焰寒天撕下那面具,扯住耳朵的手指却没放。

欢欢的耳朵肉嘟嘟,软~绵~绵的,“你说,姓巫的刚才说什么?你拿三万两黄金买什么了?猫?仙狐?”

惨了,来了,夜合欢傻笑一声,心里有鬼,也不敢挣回耳朵,“小鸡,不是猫,是只狐狸,今儿你没去,‘寻欢别野’里有个斗局,今日正好斗兽,有人拿了它出来斗,你不知道,它一身红毛,眼珠是金色的,漂亮极了!我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狐狸!别人说它是娲族的妖物,要烧死它,我却是越看越喜欢,就和人抬价,恁个,一不小心,就抬到三万两……”

炙焰寒天见他交代得还算老实,就松开了手指。

他再怎么不通事物,夜合欢再怎么好欺负,但一国之君的威严总是不容侵犯的。

夜合欢宠溺着他,他心里很清楚、很明白,但他也不好真的就骑到皇帝头上不是,虽然,就算他真骑到皇帝脑袋上拉~屎,貌似皇帝也不怎么反对。

“管你几万黄金,我只问你那狐狸在哪儿?”

“呃,”果然是举世难寻的小鸡,一问就问到‘关键’上,夜合欢挠挠头皮,不说也得说,“你说那狐狸啊……在听雨那里,听雨想给它,那个,洗澡来着,嘿嘿,洗澡。”

“为什么要让他给它洗澡?你说是娲族的狐狸?”

炙焰寒天很相信夜合欢的话,毕竟他都替人家一撮毛洗过澡,自然狐狸更需要洗澡啦,所以他介意的是给狐狸洗澡的人。

该不该说听雨是娲族直系,那狐狸和他熟悉得跟他兄弟一样?

小鸡,明面上的身份,仍是炙国三皇子,更有炙国前暗司首领的名头,并且,就在刚才,还去接他旧部来着。

不知出于什么念头,夜合欢仍是不想让炙焰寒天知道,澜听雨也是娲族人的事。

微笑着点头,“是娲族的狐狸,真是漂亮,听雨正好和我一起出去的,他也很喜欢,我这里都有一撮毛了,自然就让他带回去了。”

“很漂亮是吧?那我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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