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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幕一幕,现下在这恶心的牢房里,犹如一朵一朵美丽的鲜花,绽放在伍春风的面前。
原来,他对自己这么好,好到自己都感觉不到。
伍春风把头顶到墙壁上,任凭墙上的灰尘簌簌的掉到自己的头发上,脸上,不去理会。
是我发现的太晚了吗?
听进来送饭的吏卒说,新皇的登基大典,就快要举行了。日子就定在下个月的初一。
伍春风每天在牢房里唯一的那张木板床上睡过去,醒过来。重复如是,毫无新意。
对面的皇帝则天天的隔着走廊,游说自己去爬小侯爷的床,换取他的自由和荣华。
伍春风也不搭理,依旧盯着旧旧的屋顶,听着四面八方传来的鬼哭狼嚎,闻着皮肤被烫伤的焦糊味。这里,毕竟是最高档的牢房,一般人进不来的级别。
他会怎么处置我呢?如他之前说的抽皮剥骨?还是换个新花样,让我体验一把生不如死?想到这,伍春风笑起来,在皇帝看来,他一定是疯了。这种时候,这种地方,还可以笑得出来。可是对于伍春风而言,那何尝不是自己想要的。
遇人不慎,糊涂错信,不辨是非,哪一条都是自己选的,这些果,都是自己种下的。现在有自己来尝,天经地义。
最在乎自己的,现在也放弃了自己。这不是生不如死又是什么?
对面的皇帝又开始抱着脑袋嗷嗷的叫唤起来。
每每用各种奇异的手法弄死的人,小侯爷都会让吏卒派人拉到皇帝面前给他过目。还有几次是直接找了布帛抬来的。因为那具尸体已经零碎不堪,实在是没耐心按照人体的规格拼起来,索性直接找了布一兜,拉到了皇帝的眼前。
伍春风看了一眼,也跟着呕了几口。
那一堆红色的肉块,剁的和手掌一般大小,有的还连着花白的骨头,一对眼珠子就那么随意的扔在最上面,连拉着布帛的吏卒都不愿多看一眼。
这次死的是个官员,皇帝的亲信。
伍春风侧了侧身,正看到那尖尖的眉眼,细长的脖颈,瞪着一双扎满银针的双眼瞅着自己这边。
吏卒好心的提着灯笼,让皇帝看的清楚。
伍春风紧了一口气,又翻过身去。
那个死尸他见过,是领着自己进相公馆的那位大人。
皇帝说已经抄了他的家,杀了他的那一个大人。
十足的荒谬,天大的笑话。
、第二十四节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第三更十二点,最后一章。
皇帝日日生活在恐惧中不能自拔。
抬来的尸体越来越多,死状越来越残忍,皇帝已经没有胆量和力气再看,窝在墙角扳着手指,不知道在数些什么。
皇帝疯了。
耳边没有了日复一日的谆谆教诲,没有人再苦苦哀求自己去卖笑卖身,伍春风觉得很好。就这么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呆一辈子,也不错。
老天终是没有放弃他,给他指了条生路。
吏卒咚咚的倒在酒桌上,钥匙声越来越近,伍春风能听到身后开锁的声音,而后是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我来带你走。”
伍春风坐起身,就着那人手里的火折子,看清了来人。没错,这声音,一听就知道是个火爆脾气。
“二夫人,别来无恙。”
伍春风努力扯了扯嘴皮子,笑的勉强。
“什么有恙无恙的。快点跟我走。小侯爷现在有点走火入魔,杀起人来一点也不眨眼。保不齐哪天想到你骗他的那些个事,就把你咔嚓了。我们怎么说也在一个屋檐下住过,实在看不得你这般下场。”二夫人摘下面罩,扶起手脚绵软的伍春风。
“走?我要去哪里?我本就是阎罗殿外打转的人,阴错阳差回到这阳间,已经是赚了的了。能死在他手上,我不觉得冤。”伍春风碰及手腕,倒吸一口冷气,身子也跟着往前倾去。
亏得二夫人上前挡住,让他倒在自己肩头。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离开这里,总能找到你容身的地方。难道你就不为你伍家的列祖列宗想想?他们让你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在这地方等死的?这世间的美景,你看了多少?这世上的美食,你吃了多少?还有啊,你还没有给你伍家传宗接代,你要怎么去地底下找你的爹娘。小侯爷恨你恨到了骨子上,你还要留恋什么。活着,为你自己活着,好好的活一遍,也不枉你来这世上走一遭不是?要知道,男儿志在四方,除了情,你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二夫人口舌如簧,一番长篇大论下来,已有成效。
看着伍春风似乎有些动摇,直接照着脖颈出给了一掌,那人便缓缓倒在了一个宽大的怀抱里。
外面的世界,总是比皇宫里的要新鲜上一万倍。外面的天空,也比侯爷府的四方天空敞亮许多。
伍春风背着小包袱,吃吃住住,走走停停,已经周游了不少的大山大水。
那日二夫人打晕了自己,带自己出了皇宫不说,还找大夫接好了自己的腕子。虽然不能喝以前一样灵活自如,好歹能受自己控制。兴趣来了,还可以就地抚琴一曲。不过一定是没有人烟的地方,因为那琴声,和乌鸦叫没什么区别。旨在自娱自乐罢了。
醒来的时候,自己在一间简单的茅屋里,旁边放着沉甸甸的银两和满满一包袱的银票。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加起来都快赶上半个自己的重量。银票摞的更是离谱,足有桌腿那么高。
看着那些自己下半辈子怎么也花不完的钱,伍春风陷入了深深的忧虑。
这些一定是二夫人送的。她把这些送给了自己,她将军府上还不得鸡犬不宁。想着送回去物归原主,才发觉自己已经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从路人口中得知 ,这里离皇城,隔了十万八千里。
还得知,新皇已经登基,皇后也已经册立完了,就是侯爷之前的侯爷夫人,丞相之女。举国上下一片欢腾,大庆三日。
伍春风在的小镇,还特意举行了盛大的欢庆仪式。
长长的街道上,铺了一条见首不见尾的红地毯,摆了几十张长条桌,置满了各色的吃食。所有路人,管你是镇上的还是镇外的,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可以随意吃喝,随意拿取。伍春风不仅吃了好吃的糯米糕,还顺带打包走了一小包绿豆糕。
银子实在太多,伍春风就随身带了几张银票,够自己花的。其余的找了钱庄的老板,带着手下拉回了钱庄,兑了一张收据在手上。
手上拿着那张数目颇大的存单,伍春风站在一座不知名的山头,嘴里含入口即化的绿豆糕,感受山上吹来的小风,内心深处从未有过的安宁。
二夫人说的是对的,走一走大好河山,尝一尝天下美味,实在是人生一大幸事。
那些不甘的,不舍的,不满的,都抛诸脑后,好好感受这天地间的灵气,十足的享受。
伍春风揉揉有些疼痛的腕子,微闭了眼睛。中午的阳光很暖,照在身上特别的舒服。
他,应该很幸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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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这边来一壶花雕酒。”食客对着那帐台后的老板吆喝。
后堂里立马跑出来一个手脚麻利的店小二,几声大爷喊得那食客立马又当场多点了两道菜。
掌柜的抬手对着那小二一招呼,小二哥立马跑到掌柜跟前,嘴甜的喊道。
“美人掌柜的,有什么吩咐?”
“你个油嘴滑舌的,又去后厨贪嘴了是吧?小心我扣你月钱。”掌柜的左手拿着毛笔,作势要在那小二哥的脸上画上一道。
小二哥立马做垂泪状,“美人掌柜,我以后再也不敢了。你可别扣我钱啊。我还指望这钱娶媳妇呢。”
掌柜的扑哧笑出声,“娶媳妇?小小年纪已经想的这么远了,想娶什么样的?我看看能不能帮你留心一个。”搁下毛笔,掌柜的走出帐台,扭着小二哥的耳朵就往后走。
“嘿嘿,要娶个像掌柜一样漂亮又好心的!”甩开耳朵上的手,小二哥撒腿就往厨房跑,赶着去传菜。
揉着不小心碰到的右手腕,掌柜的忍不住摇头叹息。
这么好的孩子,若是能好好的上学堂,将来一定会是个国之栋梁吧。
小二哥年纪不大,才十五。搁在富贵人家,此时应在私塾里之乎者也,讨取功名。
武春风捡到他时,却是在山脚下的泥潭里。
若不是手里的一张银票被风吹走,伍春风追着飞在天上的银票来到那一滩泥沼,怎么也不会发现那摊泥里,还埋着一个少年。
少年名叫小茂子,没有姓氏,只跟着瞎眼的娘相依为命,住在山里的破屋里。
自己跑出来玩不小心掉在里泥潭里,正愁眉苦脸的等待救援。
从天而降的伍春风,于他而言无疑是一长的美丽无比的仙人。
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道了谢,小茂子跌跌撞撞跑回了家。
伍春风继续赶路,走了两柱香,身后就赶上来一个灰头土脸的少年,手捧着一包豆包,直直的举到伍春风的眼前。
“这是,这是我娘亲手做的豆包,送给你。谢谢你的救命之恩。”
少年稚嫩的声音,在伍春风听起来十分的动听。随即蹲□子,一人一个豆包,边吃边聊起来。
伍春风问他为什么不上学,小茂子说家里穷,上不起。
伍春风掏出五张银票塞到他手里,告诉他记得去报名。他又给塞回来,摇着拨浪鼓一样的脑袋。
“我娘说了,不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而且,就算有了钱,我也不想去上学。”小茂子咬下一口豆包,满足的舔了舔嘴。
“为什么?”
“我娘身体不好,说不定哪天就没了。我要是上学,就要去很远的地方。以后考中了,更是要带着她到处跑。我怕那样我娘会更快的离开我。所以我不想去上学,我要陪着我娘,直到她安详的走了,我再打算自己的。”小茂子吃完最后一口,拍了拍屁股上的土,准备往回走。
伍春风一把拉住他,“想不想跟着我做买卖?就在这附近的小镇上。”
于是就有了这镇上最大最红火的酒楼,“问心楼”。
伍春风看着小茂子的背影,不住的感叹,时间过的真快啊,连那个流着鼻涕的小男孩都到了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