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子,连刨冰基金都没了。」博承说。
「这次,法官请客。」育箴笑玻а邸�
他很少觉得她美丽,几乎都是男同学提起,他才发觉大概真有这么回事。他只觉得她熟悉,熟悉到像自己身体的一部分,约莫是她从小黏他黏得太紧的缘故吧!但,眼前,他是真的觉得她漂亮,没有经人提醒,是单纯的直觉反应。很难想象这么漂亮的女生,居然乏人问津!
「要不要走了,吃冰去?」育箴问。
来不及回答,博承视线中出现一对小学生。中高年级吧!女孩的长发在身后扎成长辫,个子很高,至少比男孩高过半个头,又黑又瘦的小男生牵着脚踏车,一边走-边回头骂人。
「连颗篮球都照顾不好,妳跟在我后面做什么?」小男生怒气冲冲。
「对不起,我一定可以找回来。」
女孩头低低,明明是高个头,却缩得看不清脸。她穿着一袭粉蓝色小洋装,粉色的裙襬上还镶上蕾丝花边,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
「妳不知道天气很热吗?要我到处乱跑。」
男生头抬得高高,胸挺得直直,脸黑不打紧,白色的T恤也黑得看不清原色才叫厉害,骄傲的态度让他看起来俨然一副小巨人模样。
「对不起……」
她开始揉起眼睛,彷佛下一秒钟就要掉泪。
「要是球丢掉,看妳怎么赔,那是NIKE的,我表哥特地买来送给我的。」
他全身上下都是市场牌,NIKE是他所有东西中最了不起的名牌。
「对不……啊!我看到球了。」
女生往前跑几步,跑到篮框下,捡起球,巴结地送到男生面前。
男生收下球,怒火明显消退两分。
「下次我再也不要带妳出门了。」
「对不起嘛!不然我帮你写功课。」女生拚命讨好他。
男生想了一下,彷佛在考虑还有没有办法从对方身上挖到更多好处。
他没想到,她倒替他把好处送上门--
「我家冰箱里有一个慕斯蛋糕,你要不要到我家吃?」
「有没有可乐?」
「有,我们现在就去好不好?」
小女生拉起他的手,轻轻摇,轻轻撒娇。
他瞪她一眼,把球交给女生,拍拍车后座。
「坐上来,我载妳回去。」意思是--我同意。
小女生眉开眼笑,准备坐上去,突然,博承迈开大步,走到两个小朋友前面,育箴不知道他要做什么,连忙往前追。
「小弟弟,你不可以对女生那么坏。」
他态度突而严肃,唬得小男生一愣,不晓得怎么回答。
育箴替男生缓颊--
「你以前对我的态度没比他好到哪里去。」
「没错,所以哥哥要教你,这是前人经验,你一定要仔细听。」
博承眼睛直盯着男孩,身旁的女孩居然站到他面前,替他「抵挡」眼前的坏大人,但小子很英雄地将她往后推,大步一跨,把她挤到身后,用一种不算保护的姿态护卫。
「你要说什么话,快说!」
「你要是对她太坏,将来长大想向她求婚,会觉得很尴尬。」博承说。
「我才不要娶她。」小子酷酷地说。
「等过几年,她越来越漂亮,变成班花校花,你的想法会改变。」他斩钉截铁。
「她再漂亮也不会比林芳燕漂亮。」小子比博承更斩钉截铁。
博承不晓得谁是林芳燕,但可以约略猜出林芳燕才是他心中的女神。
「世界上的事很难说,以前我认定绝对不娶这个大姊姊,因为她又丑又高,每次考试还敢考得比我好,但我现在后悔了,想向她求婚,又想起以前的可恶,觉得很不好意思。」
他……他在说什么?他要向她求婚?日正当中啊!她怎会被闷雷打到,打得整个人呆呆蠢蠢?
玩笑!这肯定是玩笑!颜育箴,不准认真!
「为什么不好意思?你就跟她说……」
小子转头以女孩为模特儿,问:「喂,我要娶妳,给妳三秒钟时间回答,要就点头,不要就摇头,没什么好考虑,一、二、三,说!」
育箴还在发呆,女生已经乖乖地点头,小子得意洋洋对博承说:「看,不是很简单?」
「谢谢你的建议。」
博承果然转头,向育箴重复小男生的话:「喂,我要娶妳,给妳三秒钟时间回答,要就点头,不要就摇头,没什么好考虑,一、二、三,说!」
育箴仍在恍惚当中,她轻声问:「为什么?」
博承没说话,小子抢先说:「老女人比较麻烦。」
「不是麻烦,是深思熟虑。」博承替育箴说话。
他耸耸肩,跨上脚踏车,回头,语带恐吓地对女生喊:「快点儿坐上来,不要再把我的球弄丢,不然妳就知道。」
小女生百分百合作,一下子,两人消失在篮球场。
目送他们,博承回头,对育箴说的话里没有恐吓--
「妳不是说要吃冰,走吧!」
她浑噩不明,脑袋里明摆的是他的「玩笑」,从小到大,他玩她玩得够多够过分了,现在这……
她应该生气的,可是面对他……唉,无能为力。
她被拉进冰店,他点了两碗芒果冰,然后直盯着出钱的人笑。
「做什么?」育箴的回神功练得不好,恍惚还在。
「可不可以招待我吃到饱?」
「钱是你的。」
「不,钱是妳的,是我欠妳的。」
「欠我?」
「对,这两千块清算了我们的过去,包括我吃掉妳好几桶的冬瓜麦茶、包括妳替我写了十二年的功课、包括我把妳弄哭的几百次……等等。」
「你这两千块是英磅吗?」
「不对,是台币,妳应该很开心,它不是越南币。」
「谢啦!」
「所以我们之间一笔勾消了?」
「我从没把它记在账本上。」
「所以接下来的事,比较容易谈?」
「我们有重要事情待谈?」
「有,我想请妳嫁给我。」
他重复刚才的玩笑?!不会吧!偶尔的疯言疯语能被人们接受,长期疯狂,就要找医生、用药物妥善治疗了。
不过,千百个愿意,她愿意嫁给他,不管是不是玩笑,不管他是否短暂疯狂,她愿意!
有前面经验做基础,头昏指数下降,她试着应付,应付得好,她赢得梦寐以求的男人;应付不好,她输掉自己的梦想。
「可以啊!给我道理,说服我。」
行吧!她的态度越轻松,让人越觉得她胜券在握,这是她面对对手的一贯态度,虽然她对博承向来无能为力,但是偶尔逼自己演演戏,多少能让自己达到水平。
「我知道,妳的父母正在逼妳结婚。」他说。
「应付他们,我自忖有余力。」育箴尽力让自己看起来不在意。
「我的父母也在做同样的事情。」
「了解,他们似乎不晓得你已经和周小姐解除婚约。」
「对,他们不清楚,他们希望我结婚,把蓉蓉带回台湾,帮忙打理新公司。」
「很正常的期待。」
「这几年我父亲身体不好,我希望回国照顾他们,更希望他们搬到台北和我同住,可是他们坚持等我结婚才搬上去,我说不动他们,更不可能要求蓉蓉配合,把他们骗上台北,于是我想到妳。」
他停了停,等待她反应。
该怎么反应?育箴耸肩,问他:「我是不是应该感激,谢谢你注意到我的存在?」
他继续往下说:「妳和我有相同问题。」
「没有,我父亲身体不错,我不要求他们搬到台北和我同住。」
「你们姊弟的发展在台北,父母亲总会一天天老去,我不认为妳不想尽孝心,到时候,妳将在父母和工作间面临选择。」
「你想告诉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他略过她的问题。「上次我们谈过,对于婚姻的存在性,妳不以为然。」
「你要告诫我,这是错误观点?」
「我和妳一样,不认为爱情婚姻有所代表。」
她有没有听错?他不认同婚姻?心沉,她认真了一辈子的爱情,是他不认同的东西,她是不是该一头撞死?
她找借口不认同婚姻,为的是怕压力,怕大家急着将她推销出去,没想到,她的嘴巴替自己布下了天罗地网,再也挣脱不去。
「所以?」育箴问。
「所以,我们是很好的搭档,我们结婚,在阳明山买一栋坪数大的透天别墅,请我们的父母亲一起搬上来住,我们各有独立空间,出入不会打扰彼此,又可以时时照顾到父母。」
「然后?」
「然后,妳的工作照旧,我的事业继续,我不会影响到妳的生活,妳不会妨凝我,我们还同时躲过父母亲的逼婚。」他的说服力强。
「于是……」
「于是皆大欢喜,我们的相处像室友,但妳不必付我房租,有困难时我们可以互相支持帮助,我们不用担心婚姻是否干扰未来,若真有意外发生,得借重妳的专业领域时,不必另外找人协助。」
「前半段我懂,后半段那个……专业领域那边,是什么意思?」
「万一,我碰上喜欢的女人,真心想结婚,妳还可以赚一笔律师费。」
他的话刺到她了,他要的是短暂借口不是永久关系,他的合约里保障了他的新爱情,却让她的爱情身陷危机。
「表面听起来,我处处获利,但事实并非如此。」
「妳觉得哪里不合理?」
「第一,你想借口婚姻把父母骗上台北去,于是借重我和我父母亲的力量,完成你的意愿,万一你有新欢,想离弃旧爱,我还得无条件同意,然后拎着包包,把我那双住惯豪宅的爸妈领回台南,到时,我会被我爸妈活活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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