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行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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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行人生-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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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托罗兄弟住在多彻斯特大道,楼下是一家肉铺和一家修鞋铺。肉铺和修鞋铺的老板娶了一对姐妹,彼此痛恨对方,更恨对方的老婆。尽管如此,两家人还是在共用的地下室开起了地下酒吧。到了夜里,来自多彻斯特其他十六个教区,以及其他各地、最远来自北海岸教区的人,就会来到这里畅饮蒙特娄以南最棒的烈酒,听一个名叫狄莱拉·德露丝的黑人女歌手唱伤心情歌。这里的非正式店名叫「鞋带」,搞得那个肉店老板很火大,气得头部秃了。巴托罗兄弟几乎每天晚上都跑去「鞋带」,这没问题,但夸张到干脆搬去那地方的楼上住,乔觉得好像太白痴了。只要有正直的警察或税政调查员去突袭一次(尽管不太可能),踢开迪昂和保罗的房门。就会轻易发现钱、枪、珠宝,是这两个分别在杂货店和百货店工作的义大利佬绝对不可能拥有的。
  没错,他们的珠宝通常立刻会送到海密,缀戈手上,那是他们从十五岁就开始打交道的收赃人。但钱则通常是送到「鞋带」后头的赌桌上,或是藏在两兄弟的床垫里。
  乔靠在冰柜上,看着保罗把两兄弟早上赚来的那两份放进床垫里,只要把那条被汗水染得发黄的床单往后拉,就会露出床垫侧面的几道裂口,迪昂把一叠叠钞票递给保罗,让保罗把钞票塞进去,像是在给感恩节的火鸡填馅料。
  保罗二十三岁,是他们三个里头最年长的。迪昂比哥哥小两岁,但感觉比较大,或许因为他比较聪明,也或许因为他比较狠。乔下个月才满二十岁,是三个人里头最年轻的,但从他十三岁跟巴托罗兄弟结伙去砸报摊以来,就被公认为行动的军师。
  保罗从地板上站起来。「我知道我是在哪里见过她了。」他拍掉膝盖的尘土。
  乔站直身子。「哪里?」
  「可是他又不喜欢她。」迪昂说。
  保罗指着地板。「楼下。」
  「在鞋带?」
  保罗点点头。「她跟亚伯一起来。」
  「哪个亚伯?」
  「蒙德内哥罗之王亚伯啦,」迪昂说。「你以为会是哪个亚伯?」
  很不幸,全波士顿只有一个亚伯,大家提到时可以不必讲姓。就是亚伯·怀特,他们刚刚抢劫的那个人。
  亚伯曾经是美国与菲律宾战争的英雄,以前当过警察,跟乔的哥哥一样,在一九一九年的波士顿警察大罢工后丢了工作。现在他是怀特汽车保养修理厂(前何勒润轮胎与汽车修理厂)、怀特城中快餐店(前何勒润午餐店)、怀特跨陆运输公司(前何勒润卡车货运公司)的业主。谣传他亲手干掉了毕齐·何勒润。毕齐当时在艾格斯顿广场一家瑞克索连锁药房的橡木电话亭里,身上中了十一枪。因为近距离开了太多枪,整个电话亭都起火烧了起来。谣传亚伯把烧剩的电话亭买下来修复,放在他艾许蒙丘家宅的书房里,所有电话都从里头打。
  「所以她是亚伯的妞儿,」想到她是另一个黑帮老大的女人,让乔觉得很泄气。他本来已经想像两人开着一辆偷来的汽车,飞驰过这个国家,不受过去或未来的阻碍,在一片红色的天空下追逐落日,奔向墨西哥。
  「我看过他们在一起三次,」保罗说。
  「现在又变成三次了。」
  保罗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确认。「没错。」
  「那她在他的赌场里端盘子干么?」
  「不然你要她做什么?」迪昂说。「退休吗?」
  「不是,可是……」
  「亚伯结婚了,」迪昂说。「谁晓得一个派对女郎能在他怀里待多久?」
  「你对她的印象是派对女郎?」
  迪昂缓缓打开一瓶加拿大琴酒的盖子,面无表情地双眼看着乔。「我对她唯一的印象,就是她帮我们把钱装进袋子里。我连她头发是什么颜色都说不上来。我连——」
  「深金色。几乎是淡棕,但不算是。」
  「她是亚伯的妞儿。」迪昂给每个人都倒了一杯酒。
  「那就是吧。」乔说。
  「我们刚好抢了那人的地盘,这就已经够糟了。可别想着还要从他手里抢走其他东西,好吗?」
  乔没吭声。
  「好吗?」迪昂又重复问了一次。
  「好啦。」乔伸手去拿自己那杯酒。「好啦。」

  □

  接下来三个晚上,她都没来鞋带酒吧。乔很确定,因为他都在里头,从开店到打烊,每天都是。
  亚伯来过,穿着他招牌的细条纹米白西装。好像他在里斯本或哪里似的。头上的棕色费多拉毡帽和脚上的棕色皮鞋,都跟西装上的棕色细条纹搭配。冬天下雪时,他会穿米白细条纹的棕色西装,配米白帽子、米棕两色鞋罩。到了二月,他就穿深棕色西装,配深棕色帽子、黑色帽子。但乔想像,整体来说,夜里要开枪干掉他很容易。在小巷里,用把便宜手枪,从二十码外就能撂倒他。连盏街灯都不需要,就能看到他一身的白转成红色。
  亚伯啊亚伯,只要我晓得怎么杀人,我就可以杀了你。正当乔第三夜这么想着的时候,亚伯就走进鞋带酒吧,经过乔的吧台凳子旁。
  问题是,亚伯很少走进小巷里,就算走进去也一定有四名贴身保镖随行。就算你能通过保镖那一关,真的杀了他——乔不是杀手,他搞不懂自己他妈的一开始干么要去考虑杀亚伯·怀特——你也只是破坏这个企业帝国,害到了亚伯·怀特的那些合伙人,包括警察、义大利人、马塔潘那一带的犹太黑帮,还有几个真正的生意人,包括投资在古巴和佛罗里达蔗糖业的银行家和投资人。在这么小的一个城市里害一个企业出轨,就像是用刚割出伤口的手去喂动物园的野兽,完全是找死。
  亚伯看了他一眼。那种眼光让乔心想,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知道我抢了他。知道我想要他的妞儿。他知道了。
  但亚伯只说,「可以借个火吗?」
  乔在吧台上划了根火柴,帮亚伯·怀特的香烟点了火。
  亚伯吹熄火柴时,把烟吹到了乔的脸上。他说,「谢啦,小子。」然后走掉了,那人的皮肤自得像他的西装,嘴唇红得像是流出又流入他心脏的鲜血。

  □

  抢劫后第四天,乔遵循直觉,回到那个家具仓库。他差点错过了她;显然这一带的女秘书下班时间跟工人一样,走在堆高机操作员和装卸工的大块头阴影下,那些女秘书们显得特别娇小。男人们穿着肮脏的外套走出来,肩膀上垂挂着装卸手钩,大声讲着话朝年轻女人挤,一路吹口哨,讲些只有他们才会笑的笑话。不过那些女人一定早就习惯了,因为她们设法成群走出男人的包围,其中有些男人跟在后面,有的男人落后了,还有些脱队走向码头上公开的秘密——那是一艘平底船,从禁酒令生效的第一天开始,就在卖酒了。
  那群年轻女人一直彼此靠得很紧,顺利地沿着码头往前走。乔本来没看到她,直到另一个同样发色的女郎停下来调整鞋跟,艾玛的脸才在人群中露了出来。
  乔原先站在吉列公司的装卸码头附近,这会儿他离开那里跟上去,走在那群女人后头约十五码之处。他告诉自己她是亚伯·怀特的女人。告诉自己马上停止这种疯狂的举动。他非但不该跟着亚伯·怀特的女人沿着南波士顿的码头走,甚至在不晓得会不会被指认他抢了那个赌场之前,他都不该待在麻州的。提姆·席奇南下去谈一笔兰姆酒的生意了,乔暂时没法问他为什么他们会撞上那场扑克牌局。巴托罗兄弟目前都不敢抛头露面,想等搞清楚怎么回事再说。而三个人里头应该是最聪明的乔却跑来这里,追逐艾玛·顾尔德的踪迹,就像一只饿狗追着肉香似的。
  离开吧。离开吧。离开吧。
  乔知道那个声音是对的。那个声音代表理性。如果不是理性,那就是他的守护天使。
  问题是,他今天对守护天使没兴趣,而是对她有兴趣。
  那群女人走出码头区,在百老汇车站解散了。大部分人都走向电车那一侧的一张长椅,艾玛则下楼去地铁站。乔让她先走几步,这才跟着进入地铁站,走了一段楼梯,上了一班往北的列车。车上又挤又热,但他双眼始终不曾离开她,还好,因为才坐一站,到了南站,她就下车了。
  南站是个转乘站,有三条地铁线、两条高架铁路线、一条路面电车线,两条巴士线,以及一条通勤铁路线在此交会。一步出车厢来到月台,他就像一颗开球中的撞球,撞一下,旋转,又撞一下。他看不到她了。他是家中三兄弟里面最矮的,一个哥哥很高,另一个哥哥是高得异常。感谢老天,他也不算矮,只是中等而已。他踮起脚尖走路,设法穿过拥挤的人群,因而走得更慢,但总算在通往大西洋大道高架铁路线的转接隧道里,看到她那头硬奶油糖果色的头发在人群里浮沉。
  列车进站时,他刚好来到月台。他们进了同一节车厢,她隔着两道车门站在比较前面。车子离站时,整个城市在他面前展开。暮色刚刚降临,所有的蓝色和棕色和砖红色都变得更深了。办公大楼的窗子转为黄色。各街区的街灯纷纷成片亮起。天际线边缘的港口一片血红。艾玛倚着一扇窗,乔看着她身后窗外那片广阔的城市。她茫然看着拥挤的车厢,双眼没特别盯着哪里,眼神依然很提防。那对灰眼珠颜色好淡,甚至比她的皮肤还白,就像冰琴酒的那种苍白。她的下巴和鼻子都有点尖,上头散布着点点雀斑。她身上没有丝毫欢迎他人接近的意味,仿佛把自己锁在那张冰泠而美丽的脸庞后面。
  这位大爷,今天早上要喝什么配抢劫啊?
  尽量不要留下疤痕就行了。
  骗子通常都这么说的。
  他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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