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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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 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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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识字,怎么读历史?”

“任何人都能识字,我的好大人,”派洛斯学士道,“不需魔法,也不需高贵的出身。来,我正遵照国王的命令教您儿子这门学问,您也来一起参加吧。”

这是个友好的提议,戴佛斯无法拒绝。因此他每天都去海龙塔顶上学士的房间,面对大批卷轴、羊皮纸和皮革典籍皱眉头,试图从中参详出几个词来。努力让他头痛,感觉自己跟边上的“补丁脸”一样愚蠢。儿子戴冯还不满十二岁,却远远领先于父亲,至于希琳公主和艾德瑞克·风暴,阅读就跟呼吸一样自然。在读书方面,戴佛斯比他们中任何一个都更像孩子,然而他坚持不懈。作为御前首相,阅读是必须掌握的技能。

克礼森学土摔断大腿后,海龙塔狭窄盘旋的楼梯对他而言就成了痛苦的折磨。戴佛斯发现自己仍在想念那位老人,想必史坦尼斯也是如此。派洛斯固然聪明、勤勉、善良,但太年轻,国王无法像信赖克礼森那般信赖他。老人在史坦尼斯身边随侍多年……直到与梅莉珊卓发生矛盾,并因此而死。

未到楼梯顶端,戴佛斯便听见一阵轻微的铃声,只可能来自于“补丁脸”。公主的弄臣等在学士门外,活像条忠实的猎犬。他的身体面团似地软绵绵,塌着肩膀,宽脸上布满红绿相间的格子,戴一顶老旧锡桶做的玩具头盔,顶端绑了两根鹿角,十来只牛铃挂在上面,人一动就叮当作响……也就是说从不停止,因为这傻子很少有站着不动的时候,走到哪里,就把叮叮当当的刺耳铃声带到哪里,难怪派洛斯给希琳上课时要将他赶出去。“海底下,老鱼吃小鱼,”小丑喃喃地对戴佛斯说。他晃晃脑袋,铃铛又叮叮当当地响起来,“噢,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在这里,小鱼教老鱼。”戴佛斯道,当他坐下来读书时,从没感觉过的苍老感油然而生。若教他的是老克礼森学士,情况也许不一样,可惜派洛斯年轻得可以做他儿子。

此刻学士正坐在长木桌一方,面对着三个孩子,而桌上铺满书籍卷轴。希琳公主坐在两个男孩中间,直到如今,戴佛斯看见自己的骨肉与公主和国王的私生子为伴,仍觉得很是骄傲。将来,戴冯将会成为一方诸侯,而不仅是骑士。叱咤风云的雨林伯爵。戴佛斯对此抱持的欢欣远甚于自己拥有这一头衔。他识字,能读会写,天生就是当贵族的料,派洛斯常表扬他的勤奋,而教头对戴冯在长剑和枪矛上的技巧也多有赞颂,而且他还是个虔敬真主的好孩子。“别担心,我的哥哥们已经升入光明神殿,坐在真主的身旁。”当父亲将四位兄长的死讯带给他时,戴冯如是说,“我将在夜火边为他们祈祷,也为您祈祷,父亲,好让您奉承真主明光照耀,直到生命的尽头。”

“早上好,父亲。”儿子向他问候。他看来跟戴尔在这个年纪时几无二致,戴佛斯心想。固然,他的长子从没穿过戴冯这身华美的侍从服饰,但他们有着同样普通的方脸,同样直率的褐色眼睛,同样稀疏飘逸的棕发。戴冯的脸颊和下巴覆着一层金色毛茬,比桃子茸毛差不了多少,然而那孩子对自己的“胡须”极为自豪。正咱。从前的栽尔。戴冯是桌边三个孩子中最年长的。

然而艾德瑞克·风暴要高出三寸,胸膛和肩膀也更为宽厚,就这点而言,他的确是他父亲的儿子;他也没有一天早上会错过剑盾练习。有些年纪较大,见过少年劳\勃和少年蓝礼的人说,这个私生子男孩的容貌比史坦尼斯更像他们——漆黑的头发,深蓝色眼睛,还有嘴、下巴和颧骨的形状。只有他的耳朵提醒你,他母亲是佛罗伦家的人。

“嗯,早上好,大人。”艾德瑞克跟着说。这孩子的天性或许跟父亲一样暴躁而骄傲,但抚养他长大的学士、代理城主和教头们将他调教得十分谦恭。“您是从我叔叔那儿来吗?国王陛下都好吗?”

“很好。”戴佛斯撒谎。说实话,国王看起来憔悴枯槁,但他没必要让孩子背上负担,“希望我没有打扰你们上课。”

“我们刚刚结束,大人。”派洛斯学士说。

“我们在读戴伦一世国王的故事。”希琳公主是个惹人怜爱、温柔而甜美的孩子,只可惜脸蛋并不漂亮。史坦尼斯给了她方下巴,赛丽丝给了她佛洛伦家的招风耳,而善于作弄世人的残酷诸神则让她在摇篮里便感染了灰鳞病,带给她最大的不幸。疾病虽未夺走生命和视力,却让她一侧脸颊和半边脖子的皮肤全部僵硬坏死,表面干裂,夹杂着黑灰斑点。“他发动战争,征服了多恩领,被尊为‘少龙主’。”

“他敬拜伪神,”戴冯说,“但除此之外,是个伟大的国王,在战斗中英勇无畏。”

“是的,”艾德瑞克赞同,“但我父亲更勇敢,少龙主从未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公主瞪大眼睛看着他,“劳勃伯伯在一天里赢得三场战斗的胜利?”

私生子点点头,“那是他回家召集封臣的时候。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伦伯爵和费尔伯爵计划在盛夏厅会合,然后朝风息堡进发,但消息被一位线人通报给了父亲,于是他立刻带上所有骑土和侍从兼程出发,在敌军来到盛夏厅之前,予以分别打击,逐个击破。他单打独斗杀死费尔伯爵,并俘虏其子‘银斧’。”

戴冯望向派洛斯,“是这样吗?”

“我正在说呢,不是吗?”艾德瑞克抢在学土回答之前道,“他把三方敌人全部击溃,并用战斗中的英勇表现,征服了格兰德森伯爵、卡伏伦伯爵和‘银斧’。没人打败过我父亲。”

“艾德瑞克,你不该过分夸耀,”派洛斯学士说,“劳勃国王跟其他人一样吃过败仗。提利尔公爵就在杨树滩战胜了他,而他也在长枪比武中输过许多次。”

“然而他打胜仗的次数比失败多得多,还在三叉戟河杀了雷加王子。”

“没错,是这样,”学士赞同,“但我现在必须关照戴佛斯大人,您瞧,他一直耐心地等待着。明天我们继续读戴伦国王的侈恩征服战吧。”

希琳公主和两个男孩礼貌的道别。当他们离开后,派洛斯走近戴佛斯身边。“大人,您愿不愿读读侈恩征服战呢?”他将那本薄薄的皮革书从桌面上推过来。“戴伦国王的文笔简洁优雅,而他的历史充满流血、战争和勇气,您儿子相当入迷。”

“我儿子才不满十二岁,而我是国王之手。方便的话,还是给我看信吧。”

“遵命,大人。”派洛斯学士在桌上翻找,展开卷卷羊皮纸,接着又将它们扔开。

“没有新的信件,也许一封旧的……”

戴佛斯跟任何人一样喜欢享受好故事,但他觉得史坦尼斯任命自己为首相不是为了享受。他的首要任务是协助国王统治,为此必须理解乌鸦带来的文字。他发现,学习东西最好的方法就是实践,不论航船或读写,道理都一样。

“这个也许适合我们。”派洛斯递给他一封信。

戴佛斯抚平皱巴巴的羊皮纸,眯眼查看细小潦草的字体。阅读很费眼睛,这点他早有体会,有时不禁疑惑的猜测,学城对于能将字体写小的学士,是否会给予相当于比武冠军的赏金呢?派洛斯对此想法抱以大笑,可是……

“给……五位国王,”戴佛斯念道,读到‘五位’时略微犹豫了一下,因为这个词不是经常出现在纸上。“……正……之王,哦,前面是,赛……赛马?”

“塞外。”学士纠正。

戴佛斯显出痛苦的表情,“塞外之王……南……南下?率领—支……一支……区大……”

“巨大。”

“……一支巨大的……野……野人军团。莫……莫而……莫尔蒙总司令送出一只……乌鸦,从归……贵……”

“鬼影。鬼影森林。”派洛斯用指尖在这个词下面着重划了一下。

“……鬼影森林。他……遭到……攻击?”

“对。”

他很满意,继续费力的读下去。“吼……后来其他信鸦纷纷回来,但没有信。我们……担心……莫尔蒙与所由……所有……地熊……不,不,弟兄全被杀死了。我们担心莫尔蒙与所有弟兄全被杀死了……”戴佛斯突然意识到自己在读什么。他把信翻过来,看到黑色的封蜡。“这信来自于守夜人军团,师傅,史坦尼斯国王有没有看过?”

“最初收到信,我把它呈给了艾利斯特大人,当时他是御前首相。我相信他跟王后讨论过,但当我询问如何回复时,他告诉我别犯傻。陛下打自己的仗尚且人手不够,怎么可能在野人身上浪费精力?”

那是事实。而且这五位国王的说法一定会激怒史坦尼斯。只有饿死的人才会向乞丐讨饭。”他喃喃道。

“抱歉,您说什么,大人?”

“我妻子讲过的一句俗话。”戴佛斯边回答边用短手指敲打桌面。第一次见到长城时,他比戴冯还小,在卵石猫号的罗洛·乌霍瑞斯手下干活,这泰洛西人狭海内外呼为“瞎眼杂种”,但其实既非盲人也不是私生子。罗洛驶过斯卡格斯岛,深入颤栗海,造访上百个从未有商船到达的小海湾,带去铁器,包括剑、斧、头盔和精良锁甲等,用以交换毛皮、象牙、琥珀和黑曜石。卵石猫号返航时,货仓塞得满满的,但在海豹湾内被三艘黑色战舰追逐,勒令到东海望靠岸。结果船只丢了货物,而“瞎眼杂种”掉了脑袋,罪名是卖武器给野人。后来戴佛斯自己干起走私行当,期间也曾去东海望做买卖。黑衣弟兄是很难应付的对手,却也可以做很好的顾客,只要船上货物对路。但他收取钱财时,从没忘记“瞎眼杂种”的头颅在卵石猫号甲板上滚动的景象。“少年时代,我见过一些野人,”他告诉派洛斯学士,“他们对偷盗很在行,却不会讨价还价。其中一位带着我们船舱里一个女孩逃了。总而言之,他们看起来跟其他人种也差不多,有的漂亮,有的丑陋。”

“人就是人,”派洛斯赞同,“我们继续读信吗,首相大人?”

是的,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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