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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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 第2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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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谄贵卖友,贪官埋母”。乃具表其状。邵遂废锢终身。
  燮在职二年卒,时人感其世忠正,咸伤惜焉。
  注'一'事见宦者传。
  杜乔字叔荣,河内林虑人也。'一'少为诸生,举孝廉,辟司徒杨震府。稍迁为南郡太守,转东海相,入拜侍中。
  注'一'续汉书曰:“累祖吏二千石。乔少好学,治韩诗、京氏易、欧阳尚书,以孝称。虽二千石子,常步担求师。”林虑,今相州县也。
  汉安元年,以乔守光禄大夫,使徇察兖州。表奏太山太守李固政为天下第一;
  陈留太守梁让、济阴太守汜宫、济北相崔瑗等臧罪千万以上。让即大将军梁冀季父,宫、瑗皆冀所善。还,拜太子太傅,迁大司农。
  时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无功并封,乔上书谏曰:“陛下越从藩臣,龙飞即位,天人属心,万邦攸赖。不急忠贤之礼,而先左右之封,伤善害德,兴长佞谀。臣闻古之明君,曪罚必以功过;末世闇主,诛赏各缘其私。今梁氏一门,宦者微孽,'一'并带无功之绂,'二'裂劳臣之土,其为乖滥,胡可胜言!夫有功不赏,为善失其望;奸回不诘,为恶肆其凶。故陈资斧而人靡畏,班爵位而物无劝。'三'苟遂斯道,岂伊伤政,为乱而已,丧身亡国,可不慎哉!”书奏不省。
  注'一'孽音鱼列反。公羊传曰:“臣仆庶孽之事。”何休注云:“孽,贱子也,犹树之有孽生也。”
  注'二'苍颉篇:“绂,绶也。”
  注'三'易旅卦九四曰:“旅于处,得其资斧。”前书音义曰:“资,利也。”
  益州刺史种暠举劾永昌太守刘君世以金蛇遗梁冀,事发觉,以蛇输司农。冀从乔借观之,乔不肯与,冀始为恨。累迁大源胪。时冀小女死,令公卿会丧,乔独不往,冀又衔之。
  迁光禄勋。建和元年,代胡广为太尉。桓帝将纳梁冀妹,冀欲令以厚礼迎之,乔据执旧典,不听。'一'又冀属乔举汜宫为尚书,乔以宫臧罪明着,遂不肯用,因此日忤于冀。先是李固见废,内外丧气,髃臣侧足而立,唯乔正色无所回桡。
  '二'由是海内叹息,朝野瞻望焉。在位数月,以地震免。宦者唐衡、左悺等因共谮于帝曰:“陛下前当即位,乔与李固抗议言上不堪奉汉宗祀。”'三'帝亦怨之。及清河王蒜事起,梁冀遂讽有司劾乔及李固与刘鲔等交通,请逮案罪。而梁太后素知乔忠,但策免而已。'四'冀愈怒,使人胁乔曰:“早从宜,妻子可得全。”'五'乔不肯。明日冀遣骑至其门,不闻哭者,遂白执系之,死狱中。妻子归故郡。与李固俱暴尸于城北,家属故人莫敢视者。
  注'一'时有司奏曰:“春秋迎王后于纪,在涂则称后。今大将军冀女弟宜备礼章,时进征币。”奏可。于是悉依孝惠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鴈璧乘马,一依旧典。
  注'二'回,邪也。桡,曲也。
  注'三'抗,举也。
  注'四'续汉书曰:“乔诸生耿伯尝与鲔同止,冀讽吏执鲔为乔门生。”
  注'五'从宜,令其自尽也。
  乔故掾陈留杨匡闻之,号泣星行到洛阳,乃着故赤帻,托为夏门亭吏,守卫尸丧,驱护蝇虫,积十二日,都官从事执之以闻。梁太后义而不罪。匡于是带鈇锧诣阙上书,并乞李、杜二公骸骨。太后许之。成礼殡殓,送乔丧还家,葬送行服,隐匿不仕。匡初好学,常在外黄大泽教授门徒。补蕲长,'一'政有异绩,迁平原令。时国相徐曾,中常侍璜之兄也,匡耻与接事,托疾牧豕云。'二'
  注'一'蕲,今徐州县也,音机。
  注'二'袁山松书,匡一名章,字叔康也。
  论曰:夫称仁人者,其道弘矣!'一'立言践行,'二'岂徒徇名安己而已哉,'三'
  将以定去就之燍,正天下之风,使生以理全,死与义合也。'四'夫专为义则伤生,'五'专为生则骞义,'六'专为物则害智,'七'专为己则损仁。若义重于生,舍生可也;生重于义,全生可也。'八'上以残闇失君道,下以笃固尽臣节。臣节尽而死之,则为杀身以成仁,去之不为求生以害仁也。'九'顺桓之闲,国统三绝,太后称制,贼臣虎视。李固据位持重,以争大义,确乎而不可夺。'一0'
  岂不知守节之触祸,耻夫覆折之伤任也。'一一'观其发正辞,及所遗梁冀书,虽机失谋乖,犹恋恋而不能已。至矣哉,社稷之心乎!其顾视胡广、赵戒,犹粪土也。
  注'一'弘,大也。言非一涂也。
  注'二'立其言,必践而行之。
  注'三'徇,求也。
  注'四'燍,节也。立身之道,唯孝与忠,全生死之义,须得其所。
  注'五'贵义则贱生也。
  注'六'骞,违也。
  注'七'为物则役智,故为害。
  注'八'孟子曰:“鱼我所欲,熊掌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注'九'论语:“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注'一0'确,坚貌也。易曰:“确乎其不可拔。”论语曰:“临大节而不可夺。”
  注'一一'易曰:“鼎折足,覆公餗。”言不胜其任。
  赞曰:李、杜司职,朋心合力。'一'致主文、宣,抗情伊、稷。'二'道亡时晦,终离罔极。'三'燮同赵孤,'四'世载弦直。'五'
  注'一'朋犹同也。
  注'二'伊尹、后稷也。
  注'三'离,被也。毛诗曰:“谗人罔极。”
  注'四'赵朔之子赵武。史记曰,晋景公三年,大夫屠岸贾杀赵朔,朔客程婴、公孙杵臼匿朔遗腹子于中山。居十五年,后景公与韩厥立赵孤,而攻灭屠岸贾也。
  注'五'载,行也。
  校勘记
  二0七三页三行合在*(数)**'方'*术传据集解引钱大昕说改。
  二0七六页一二行斗为天喉舌艺文类聚四十八引续汉书,“斗”上有“北”字,太平御览五引本书,亦有“北”字。按:校补谓据下文皆止言斗,则“北”字非本有。
  二0七七页二行*(犹)**'由'*此言之据殿本改。
  二0七七页一一行斟元陈枢按:殿本“元”下有“气”字。
  二0七八页一0行髃下继望刊误谓“继”当作“系”。今按:继亦音系,训缚,亦维系之义,见集韵,刘说非。
  二0七八页一三行智者见变思刑愚者鷪怪讳名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刑”通鉴作“形”。胡注,此二语盖本之纬书。
  二0七八页一四行加近者月食既于端门之侧按:殿本“加”作“如”,考证云“如”字本或作“加”。
  二0七九页五行为其与*'公'*盟也据刊误补,与公羊传合。
  二0七九页一三行可敬*(威)**'畏'*也据殿本改。
  二0八0页一五行臣闻气之清者为神至安国者以积贤为道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以上语并见繁露,“神”彼作“精”。校补引柳从辰说,谓袁纪“神”亦作“精”,“练神”作“积精”。
  二0八一页一行轼段干木按:“段”原误“□”,径改正。注同。
  二0八一页一一行子方在此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子方”今新序作“大宗子敖”。
  二0八八页二行小子燮按:“燮”原皆斗“潆”,汲本、殿本同,惟集解本不斗,今径改正。
  二0八八页三行乃左提章钺按:集解引沉钦韩说,谓案文“钺”字衍。
  二0八八页八行太后闻而不诛按:校补引柳从辰说,谓御览三八五引李固别传,作“太后闻而诛之”。
  二0八九页七行司隶案状奏闻按:汲本、殿本“案”作“察”。
  二0九一页三行灵帝时拜安平相按:集解引惠栋说,谓华阳国志“安平”作“东平”。
  二0九一页九行先受封然后发丧按:刊误谓甄邵迁为郡守,不得言“受封”,或“封”上脱一“玺”字。先受玺封谓拜郡诏也。
  二0九二页二行累祖吏二千石按:校补谓“祖”亦“世”字讳改。
  二0九二页五行济阴太守汜宫按:殿本“汜”作“泛”。
  二0九二页一0行故陈资斧而人靡畏李慈铭谓“资”治要作“质”,即锧字。今按:注引旅卦以释资斧,则章怀所见本亦作“资”也。
  二0九三页一二行聘黄金二万斤按:汲本、殿本作“一万斤”。
  二0九四页二行乔故掾陈留杨匡按:集解引汪文台说,谓类聚九十七引谢承书,“杨匡”作“杨章”。
  二0九四页四行葬送行服按:王先谦谓“葬送”疑误倒。
  二0九四页四行匡初好学按:王先谦谓“初”当是“幼”之误。 后一页
  后汉书卷六十四 吴延史卢赵列传 第五十四
  吴佑字季英,'一'陈留长垣人也。父恢,为南海太守。'二'佑年十二,随从到官。恢欲杀青简以写经书,'三'佑谏曰:“今大人踰越五领,'四'远在海滨,其俗诚陋,然旧多珍怪,上为国家所疑,下为权戚所望。'五'此书若成,则载之兼两。'六'昔马援以薏苡兴谤,王阳以衣囊徼名。'七'嫌疑之闲,诚先贤所慎也。”恢乃止,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八'及年二十,丧父,居无檐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九'行吟经书。遇父故人,谓曰:“卿二千石子而自业贱事,纵子无耻,柰先君何?”佑辞谢而已,守志如初。
  注'一'佑音又。续汉书作“佑”。
  注'二'“恢”或作“惔”,音徒滥反。
  注'三'杀青者,以火炙简令汗,取其青易书,复不蠹,谓之杀青,亦谓汗简。
  义见刘向别录也。
  注'四'领者,西自衡山之南,东至于海,一山之限耳,别标名则有五焉。裴氏广*(川)**'州'*记云:“大庾、始安、临贺、桂阳、揭阳,是为五领。”邓德明南康记曰:“大庾,一也;桂阳甲骑,二也;九真都庞,三也;临贺萌渚,四也;始安越城,五也。”裴氏之说则为审矣。
  注'五'希望其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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