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怀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彭德怀传- 第8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中为后勤工作提出的任务说:“现代战争的后勤组织与工作,不仅是单纯组织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和分配,而且要与敌人的空降、轰炸作严重的斗争,要指挥防空兵、铁道兵、工兵和步兵的活动和作战。如果没有精干的、通晓战争知识、科学知识和有战斗经验的干部,是不能担任和完成这种严重指挥任务和补给任务的”。
  第九,关于巩固国防和国防建设的若干措施问题。他在这项工作中,主要是对新中国建立以后军事工作所遇到的几项迫切问题,提出一些原则的要求。这就是:国防部队与公安部队的分工问题;国防工程构筑问题(包括海防、边防的防御阵地,机场、码头、营房、各类基地、医院、军用铁路、公路、通信设施等);兵工生产的计划和储备问题。
  第十,关于党委领导和首长负责问题。这是在这次会议以前许多人认识上都不够明确的一个问题,包括彭德怀自己,在1953 年上半年也有过实行“一长制”的想法。经过一段研究之后,他才在报告里明确规定:“在组织方面,应按照毛主席历来的指示,根据党委员会集体领导和首长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在党委统一(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并且对这一制度的含义作了详细的解释。
  从以上十个方面的问题,不难看出这次会议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作用。
  彭德怀报告之后,聂荣臻代总长就全军的组织编制定额等问题,作《关于组织编制问题的总结》报告,张宗逊副总长作军校与军训工作的报告,总政治部副主任肖华作政治工作的报告,总干部部副部长赖传珠作干部工作的报告。刘伯承、贺龙、陈毅、叶剑英作了重要发言。
  1954年1月26日,彭德怀代表主席团作会议总结,他的第一句话就是:“这次会议是我军历史上一次划时代的会议。”他列举会议最主要的几项收获是:明确了军事建设的总方针和总任务,明确了建设现代化军队的道路;明确了现代化军队建设中长期的、经常的中心工作是训练部队,特别是训练干部;开展了热烈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由低级阶段进到高级阶段的重要转换时期,这次会议起到了统一思想、整齐步伐的作用,成为全军正规化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开端,解放军在发展史上进入新历史时期。
  第27章 势在必行的改革
  1952年11月13日,彭德怀在军委例会上传达中共中央的一项重要决定。他说,在昨天的政治局会议上,中央已经确定,军队在1954年1月要准备实行征兵制度、薪金制度和军衔制度(后来又增加颁发勋章、奖章制度,合称“四大制度”)。他解释说,实行这些制度,对我军来说,是一项重大改革,也可以说是“我国当前国防建设的根本起点”。军委应当召开专门会议详细讨论一下具体准备工作。
  几天过后,彭德怀便召开了准备工作会议。会场上的气氛异常活跃,大家争先发言。从当时的发言纪录可看出与会者的心情:
  “如果不是抗美援朝战争,这些制度早该实行了。”“现在我们有了全国政权,我们的军队己是名副其实的国家常备军,再不能象过去那样,上级既不发武器弹药,又不发薪饷粮袜,一切东西都叫部队自己想办法去解决了。”
  “新中国建立以后,军队同外国的来往一天天多起来,没有军衔实在不方便。1951年开始在板门店同美国人谈判,人家有军衔,我们没有军衔。为了和对方平起平坐,只好临时给谈判代表安上一个头衔,叫某某将军,某某上校,往后总不能一直这样干吧!”“战争年代,军队干部不结婚,大家没有话说。长征时,当军团长的都不结婚,下边干部自然更不敢去想。可到了后来就不行了,解放战争末期,军队一住下来思想问题就多了。当时对干部结婚严加限制还有道理可讲,现在军队干部跟地方干部去比,连限制结婚的道理都不好讲了。”
  大家对于军队实行几项制度改革,不仅一致赞扬,而且表现出异常的迫切感。
  讨论到最后,彭德怀说,大家的意见很对,我们有些旧的制度不改革,已经不利于今后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和应付现代战争。但是,要建立这些制度,首先要收集资料,研究情况,起草条例等,工作量很大,涉及问题很多。这些工作须由各主管的业务部门负责去做。为了加强领导,军委决定聂荣臻担任军衔实施委员会主任、兵役法委员会主任和编制委员会主任,黄克诚担任薪金委员会主任,张宗逊担任勋章条例委员会主任,贺龙负责军服样式和军衔标识符号的研究审定。
  最初,大家对于这些制度的改革,包括彭德怀自己,设想的进程都比较快速,后经深入研究,意识到这些制度的改革牵涉很广,而且又相互联系。实行义务兵役制和颁布兵役法,应当以宪法的规定作依据,但是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还在草拟中,尚待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兵役法的颁布要在宪法之后。而不实行义务兵役制,则军队的薪金制也不便付诸实施。因为军队实行薪金制的是军官和工薪制职员,义务兵仍然需要实行供给制,即只发给少量津贴费。可是当时部队由于长期战争的原因,许多排长(军官)与副排长、班长、老战士等士兵相较,无论在资历方面,还是在革命贡献方面,并无很大差别。如果排长拿薪金并按照规定允许结婚,而对副排长、班长和老战士这些志愿兵的实际情况不加考虑并作适当处理,就会引起很多矛盾,难以解决。而军队的薪金制如果不能及早实行,则军队中广大干部的结婚问题和赡养亲属等问题,又都难以解决。
  因此,选择最适当的次序,争取尽早实现这些制度改革,解开这个连环扣,在当时就成为彭德怀必须解决的难题。彭德怀认为,最迫切需要的,是把供给制改为薪金制。他说:“现在团、营、连干部很困难,非解决不可,薪金制在明年的征兵制前后搞,军衔制也是有联系的,急需办的是薪金制。”在这之前,军队的官兵,全部是供给制。而在地方上,只有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参加工作的党政干部是供给制。新中国成立以后,政府部门中的留用人员和各种行业中的职工都是薪金制。这种供给制与薪金制并存的状况,不仅在地方党政系统中造成许多不合理现象,而且对军队的干部也产生很重的影响。周恩来总理在1949年12月全国农业、钢铁、航务会议上讲:“现在还不能把供给制改为薪金制,原来是薪金制的也不能改为供给制。两者比较,收入是不平等的,但我们不能不要求实行供给制的同志多忍耐些,政府知道他们的家庭困难,也正在设法解决一些必须解决的困难。”
  彭德怀急于把军队的供给制改为薪金制,也是这方面的原因。他在1953年9月8日给毛泽东的报告里说:“不实行薪金制,则广大的下层干部生活已难以维持,亦难以巩固在军队工作的意志(一个营长的伙食加津贴48万元,只等于火车上一个新参加的乘务员的薪金,等于一个较好的雇用炊事员的薪金,低于汽车司机的薪金)。供给制不废除,则各种标准制度都难以确立,一切均以人口计算,且对干部缺乏约束和鼓励的作用。”熟悉部队情况的彭德怀,对于下层干部的困难深为关切,焦急之情,溢于言表。薪金制条例,在1954年初高干会讨论后,经过反复修订,已趋成熟。但因老兵未作妥善安排和处理,仍不能施行。于是彭德怀同聂荣臻等商讨后,在1954年7月20日向中央提议,在兵役法颁布前,可宣布老兵在3年内分批复员完毕,老兵有了指望,就会安下心来。中央同意了这个意见,国务院和军委又就安置无家可归的老兵问题发出指示,老兵的思想问题可获解决。随后经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批准,11月19日由彭德怀签发国防部命令,宣布在1955年1月1日军队开始实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薪金、津贴暂行办法》。
  彭德怀在建立军队薪金制的指导思想上,系本着低薪制的精神,本着有利于上下级之间和军民之间团结的精神。1953年1月2日,他对总后勤部提出三条原则:一、陆军排长的月薪不少于60万元,不超过80万元;二、各级之间不要相差太多;三、要照顾国家的财政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
  彭德怀提出薪金标准的起点,陆军排长月薪不少于60万元,不超过80万元,是经过调查研究的。当时地方上一个普通汽车司机的工资是60万元,城市每人每月的生活费一般是12万元,按赡养3至4个亲属计算,每月60万元并不算多,他在提出这个标准之后,还亲自向下边征求过意见。
  彭德怀要求薪金的级差不要太大,要照顾国家财政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更多的是从人民解放军的传统和政治影响来考虑的。他认为薪金制有巩固军官在军队工作的作用,有鼓励军官上进心的作用,但他更清楚人民解放军军官的上进心,主要是建立在政治觉悟的基础上的,提高政治上的自觉是主要的,用一定的物质鼓励上进只是辅助的。他在讲话中经常谈到,军队的薪金制度要符合社会主义“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但这种按劳分配,在军队中还不是严格科学意义上的按劳分配,而只具有相对意义。彭德怀于1957年3月4日在总高级步校说,我们都打过仗,哪有一个人能打胜仗的,这要靠集体力量和集体智慧,夸大个人作用,强调个人大才,是唯心主义。他还经常提起那些在战争中牺牲的同志,他说,论贡献是他们的贡献最大,但他们既没有拿过薪金,又没有带上军衔。因此,他所主张的各级军官之间薪金的差额,以至于军官与地方干部之间薪金的差额,更着重于政治上的考虑,其目的是在于防止上级脱离下级,军队脱离人民,保持上下级之间的一致和军民一致的传统。
  1955年1月�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