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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喜好建造巨大物体。秦始皇统一天下之后,没收全国的兵器,铸成大钟和金人。金有时指黄金,同时也是金属的总称。兵器不可能用黄金制成,可以肯定《史记》中记述秦始皇的金人是铜像。金人高五丈,当时的一丈比现在稍短,但五丈也应长于十米。如此巨大的金人竟然铸造了十二座。
《二京赋》中提到的天马没有翅膀,身形也并不巨大,而且制作材料应为青铜而非黄金。然而汉武帝为了从大宛得到汗血马,曾令使者带去特制的“金马”作为交换。这金马想必是黄金制成的。
在洛阳的宣德殿还有另外一尊铜马,被称为“马式”。它的尺寸记载于《后汉书》:
高三尺五寸,围四尺五寸。
东汉时的一尺约为二十三公分,也就是说这尊铜马的身高不过八十公分而已。记得在课本上学过,英国把身高一百四十八公分以下的马另称为pony(矮种马)。无论马多么矮小,八十公分高的铜像也不能称得上是等身大。
铸造这尊马式的人,是被誉为“伏波将军”的马援。东汉初年,平定交趾(今越南北部)叛乱的正是马援。他带回的战利品中有大量的铜鼓,这些铜鼓被打碎后重铸为马式。
中国南部至越南一带,是铜鼓大量出土的地域。我70年代末访问了广西的南宁市。那里的博物馆设有数间铜鼓展览厅,展示着各式大小不同的一百多件古代铜鼓,其中不少是直径超过一米的大型铜鼓。
也许是因为作为战利品带回的铜鼓数量有限,才没能把马式铸造成等身大小。但是从马式的作用来看,尺寸缩小应当更加实用。所谓马式,即“马的理想形态”之意。在鉴别良马的时候,马式可作为比较马的身体形态的标准。既然是模特儿,那么在品评它前后左右的身形时,较之等身大的铜像,尺寸略作收缩似乎更加便利。
为什么需要这样的模特儿?因为马匹优劣事关重大。古有伯乐,以擅长相马而著称。他的名字广为人知,以至于在20世纪的日本,人们仍然把伯乐这个名字作为一种绰号来称呼善于发掘人才的人,比如职业棒球界优秀的球员选拔者。
从对马式和伯乐的需求可知当时甄别良马的重要性。在那个时代,军队的机动力量除了马匹以外,别无所依。能否配备良马,关系到国家的存亡。
马援远征凯旋、铸造马式,并非只是为了显赫战功,而是因为在实战中切实感受到良马之于国防的重要性,才特意制作马式作为纪念。
已有先例在前。那座被汉明帝(皇后是马援的女儿)从西安移至洛阳的天马像由一个名叫东门京的相马专家铸造于汉武帝(前140—前87 年在位)时期,是用于判别马匹优劣的标准形象。汉武帝把东门京献上的天马像设置于鲁班门外,并立即把鲁班门改名为金马门。对一座铜像而言,这不得不说是一项破格的礼遇。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 西域的汗血马(4)
汉武帝爱马如命。听说大宛有天马之子汗血马,于是不惜代价想弄到手。为了得到汗血马,汉武帝派遣李广利率领大军远征大宛。有人批评说,汉武帝为了自己的嗜好竟然不惜发动战争。但是对于正全力抵抗匈奴的汉朝来说,尽量搜集良马事关国家存亡的当务之急。在当时的形势下,斥资买马也可说是皇帝的义务。
汉武帝从未见过真正的汗血马,于是更想得到它。心目中的理想形象,在想象中愈发变得完美无缺。
“神马当从西北来。”
占卜书中的记述令汉武帝欣喜不已。从《史记》里的这段小插曲可以了解汉武帝的迫切心态。良马的到来,意味着国力也因此得到加强。
就在此时,伊犁一带(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的乌孙(白鸟库吉认为他们属于突厥民族)派使节来到汉朝,献上了精良的马匹。汉武帝以为占卜应验,遂将之命名为天马。但是,在得到大宛的汗血马之后,才知后者更为优秀。于是又急忙将汗血马称为天马,而之前被誉为天马的乌孙马则被降级为西极马。
关于汗血马的种类,有各种不同的观点。有人说它是*马的一种,土耳其人称之为阿尔伽马克。据说这个品种的马的前腿皮肤里密布着毛细血管,血确实会从皮肤渗出。白马尤为明显,看起来就像流着血红的汗珠一般。
从牝马与天马或龙杂交的传说来看,可以想象汗血马是混血种,西欧人称之为土库曼种。白鸟库吉关于汗血马的观点是:
“此马风姿虽不及*马,然而在吃苦耐劳这一点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马能与之匹敌。”
也就是说,汗血马具备杂种马的优势。虽然纯种马在短距离、短时间内占上风,但缺乏持久力。而杂种马具有持久的耐力,其优越的战斗力不容置疑。再回头看上述天马与龙的杂交传说,更让人觉得混血似乎是特意而为之。可以推测,进行人为*正是为了培育良马。
大宛国的人们亲自培育出优良的汗血马。汉朝最初的使节张骞访问大宛之后,大宛与汉朝之间开始了贸易往来,大宛对汉朝最重要的出口商品即汗血马。实际上为了躲避汉朝使节的耳目,大宛最优良的汗血马都被隐藏在一个叫贰师城的地方。毕竟是费尽苦心才培育出的最佳品种,怎么可以轻易地拱手让人?
然而汉朝与西域的使节往来日渐频繁。从汉朝前往西域的使节最多的时候达到一年十几批,少的时候也是一年五六批。在这样的形势之下,被隐藏在贰师城的汗血马很难有不暴露的一天。汉朝使节终于觉察到这个秘密,使节团的随员回到长安后立刻向汉武帝报告了这件事。
宛有善马在贰师城,匿不肯与汉使……
在此之前,从西域带回的“名不虚传的名马”汗血马就已令汉武帝惊喜不已,不惜把乌孙马降格而让位给汗血马。当汉武帝得知还有更优良的汗血马,怎么可能置之不理?
汉武帝迫不及待地向大宛派出了使节团。
《史记》中写道:
持千金及金马以请宛王贰师城善马。
这里的“金马”并非铜马,而是用黄金铸造的马。虽说另外还准备了千金,但用金马作为代价交换贰师城良马是远远不够的。关于金马的大小,《史记》里没有记载。汉武帝是不喜节俭之人,想必金马的尺寸也不小,至少不会是小得可以置于掌上的。即便如此,大宛仍然拒绝交出贰师城的汗血马。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一 西域的汗血马(5)
汉使怒,妄言,椎金马而去。
《史记》这样描述汉朝使节遭到拒绝时的恼怒之态。“妄言”即辱骂,“椎”即用铁锤敲碎之意。史书的明确记载让我们了解到,在当时被派遣到遥远异国的使节当中,竟有如此蛮横之人。
汉使恼羞成怒,把金马砸得粉碎。他大概是想,区区小国竟敢不识抬举!而大宛一方明知汉朝强大,却也明白,山高路远,汉朝又能把大宛怎么样呢?
使节团从长安出发,半数成员死于半道。这在大宛人尽皆知。人人都以为,汉朝人不是沙漠民族,肯定无法组建能够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远征军。但是,汉武帝却断然派出了征讨大宛的远征军。
远征军的首领李广利是汉武帝的宠姬李夫人的哥哥。李广利擅长音乐,却非军人。汉武帝任命他,不过是为了让李夫人的家族乘此机会建功立业。
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实在算不上一桩明智之举,但早在李广利之前,汉武帝已在军队重用宠姬的亲属。名将卫青、霍去病即是大获成功的例子。然而好运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降临,李广利熟知音乐,却对兵法一无所知。征讨大宛之战以失败告终。
恰逢此时,汉朝在与匈奴的战争中丧失了两万余兵力。群臣谋士中很多人都认为应当中止对大宛的征讨,以集中兵力对付强敌匈奴,可是汉武帝不为所动。
“事到如今,若是停止征讨大宛,将会永远也得不到汗血马。”
汉武帝对汗血马的执著远远超乎众人的想象。
对大宛的第二次远征配备了六万人的军队(不含杂役),马三万余匹,牛十万头,还有驴、骡、骆驼各一万头。可谓规模宏大。
良马供给的来源如果断绝,必然危及国家安全。明白这一点,方可理解汉武帝固执己见的深意。第二次远征终于发挥强大力量降服了大宛。李广利因攻打贰师城有功而被封为“贰师将军”,贰师城最优良的汗血马旋即被送抵长安。
关于贰师城的位置,众说纷纭。笔者并非这方面的专家,也许还是少说为妙。贰师城的大致位置应该是在费尔干纳某地。众说不一是因为在中亚有很多地方都叫“尼萨”,而且这些地方又都是著名的名马产地。名马与尼萨这个地名必定有着某种关联。
第二次征讨大宛获得胜利,汉武帝如愿以偿,将宠姬的哥哥李广利封为海西侯。可是在当时从敦煌大本营出发的六万兵士当中,活着回到玉门关的不过一万余人。其实远征军粮草充足,战死者也不多。《史记》中这样写道:
将吏贪,多不爱士卒。
上级克扣兵粮,导致大量士兵饿死。
而在贰师城缴获的汗血马若不被平安送到的话,龙颜大怒才是不堪设想。一路上汗血马肯定是重点保护的对象。悲惨的是,比起汗血马,士兵的生命却得不到应有的爱惜。
汗血马的产地大宛,当时的居民应为波斯人。史书的记载表明,从大宛到安息(今伊朗)一带,居民大都有着相近的风俗。可以肯定,他们并非游牧民族。而北方的康居、乌孙等突厥诸国,则是行国即游牧民的国家。
要说对黄金的需求,无疑是游牧民族远比农耕民族更加热衷。在他们不断迁移的生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