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游牧民的国家。
要说对黄金的需求,无疑是游牧民族远比农耕民族更加热衷。在他们不断迁移的生活当中,小而易携的贵重品一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价值。通古斯人的名字多取黄金之意。满族爱新觉罗氏的“爱新”即“金子”的意思,在以“清”为国号之前,他们称自己的国家为“后金”。被蒙古人消灭的金国也是属于通古斯人的女真族所建立的政权。同一族群的朝鲜人当中,“金”姓之多也是众所周知。
如果是以乌孙这样的国家为对象的话,金马和千金也许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不过,当初为得到贰师城的汗血马,汉武帝命使者带去的金马到底是什么模样?既然史书里没有特别提及,可以确定它不是有翅膀的珀伽索斯。我之所以拘泥于翅膀的有无,是因为马的精髓在于速度,若要比较速度的快慢,必然想到飞鸟。
长安郊外乾陵司马道上的珀伽索斯石像的溯源应当是来自西方。用中国的表达方式来体现马的神速的时候,并未采用长翅膀这样的童话手法。中国的表现手法是用马蹄踏在飞鸟之上来表现马的神速,虽不像童话那般神奇,但似乎跟现实也有不小的距离。
在甘肃省武威县雷台出土了一座“铜奔马”,高公分。虽然不算太大,却是一件充满力度的精湛作品,铜马疾驰如飞的英姿栩栩如生。这尊铜像在故宫博物院展出的时候,我曾去参观。解说员对我说:
“这是中国的珍宝,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的时候,我们曾将这尊铜像的复制品赠送给他。”
我也在兰州的甘肃省博物馆见过这尊铜像,当时真品正在北京展出,兰州的是复制品。据说,马后腿踏着的飞鸟是燕子。若是燕子的话,大小似乎又不合比例。或许可以看做是鹰,鹰也是速度极快的鸟。这种手法并不像珀伽索斯的翅膀那样,把对手的长处吸取为自身的一部分,也并非把敌人的精锐武器夺为己用以战胜敌人,而是只管一路向前,用自己原有的武器彻底击败对方。
这种手法的关键是,始终把对手看做是与自己本质相异的存在来加以区别的意识。区别对待的意识虽然简单,但其中似乎包含着更加单纯的结构。
马和燕,兽与鸟——因为本质不同,两者不能互为比较对象。一旦比较之后才了解对方的优点所在,取为己用的想法也油然而生。无法比较的情况只有两种:被对方压到,或压到对方,二者只可选其一。
踏燕疾驰的马可谓英姿勃勃。不可思议的是,凝视得久了,我竟然觉得有些伤感。二者择一的世界必有悲哀,这悲哀似乎也包含在铜马之中。
或许,中国采用西方的物质文化比日本更晚,正是这种直截的抗拒心理使然。
二 葡萄的东传(1)
葡萄原产于西亚,那么把葡萄带到汉土的是谁呢?
有人说是张骞。他奉汉武帝之命出使西域,历经十三年的艰辛才回到汉朝。持此观点的主要有俄国学者布雷特施奈德(1833—1901)等人。
据10世纪的中国百科全书《太平御览》记载,“贰师将军”李广利征服大宛,携葡萄种归汉。
张骞是出使西域并生还归汉的第一人。就像在日本,凡事之始都归结为弘法大师一样,西域物品的传入也大都被当作是张骞的功绩。不仅葡萄,还有苜蓿、石榴、核桃,等等,都被认为是由张骞带回中土的。这作为谈资固然有趣,但在《史记》中却没有确切记载。
张骞在从西域归来的途中遭遇匈奴,被监禁一年之久。他不是获释,而是乘隙逃走才得以生还。植物种子细小易藏,带在身上想要躲过严格的搜身并非难事。不过,又不是什么重要的密信,张骞当然不至于那样用心地保护葡萄种子,想必至多是在回到长安之后如此这般地说起葡萄的形状罢了。
张骞回到长安的时间是公元前126年,而“贰师将军”李广利从大宛凯旋是在公元前101年,前后相距二十五年。如史书所记,张骞归汉后,汉朝与西域的贸易得到发展,规模最大时,一年间往来的使节团多达十几批。使节团的目的多为物品交易,以商人的眼光来看,在这二十多年间,应该不会漏掉葡萄这样的物产。
《太平御览》中注明这项记载出自《汉书》。但根据《汉书·西域传》记述,李广利破大宛之后,汉使带回“蒲陶”、“苜蓿”的种子,并将其种植于离宫之外。也就是说,带回种子的并非李广利,而是那些为了解救人质或前往示威而被派遣到西域的使节。总之都是李广利远征的成果,所以把葡萄的传入归在他的名下也不为过。
如上所述,汉朝与大宛有二十多年贸易往来的实绩,我认为可以把《汉书》中的记述看做是关于葡萄正式传入汉土并被种植于朝廷所有的土地上的最早记录。但在民间,应当早有种植。葡萄不喜多雨湿润的环境,而长安一带气候干燥,正适宜种植葡萄。
与葡萄同时传入的,当然还有葡萄酒。《史记》和《汉书》里都有关于大宛国出产葡萄酒的记载。据说富人家储藏万余石,数十年而不腐。
(大宛国人)俗嗜酒,马嗜苜蓿。
把人与马相提并论,颇为幽默。
史书的记载自然以汉朝为本位,“俗嗜酒”的描述大致可以理解为,较之汉人,大宛国人更爱杯中之物。
然而随着时代变迁,风俗也随之变化。特别是自*教传入西域之后,提倡禁酒的宗教戒律使饮酒人口大量减少。
说到戒律,同样在西域一带,越往东走戒律也越加松动。禁酒的戒律也一样。听说很多从*国家到欧美留学的青年反而更容易沉溺于酒精而无法自拔,大概正是因为自小缺乏对酒的免疫力。日常生活当中,无人向他们传授喝酒的心得,才会导致那样遗憾的结果吧。
虽说同样是气候干燥的地区,但由于土质不同,从西域移种到长安一带的葡萄并未获得理想的收成。
唐高祖(618—626年在位)与群臣聚会时,葡萄也作为甜食上桌。侍中(顾问官)陈叔达拿了葡萄却没有吃,高祖问他为何,陈叔达回答说:
“在下母亲有口干的疾患,听说葡萄最能生津止渴,却贵而难求。”
高祖生母已不在人世,不由叹息道: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二 葡萄的东传(2)
“你毕竟还有可以奉上葡萄的母亲啊!”说罢呜咽而泣。
侍中这个官职是侍候在皇帝左右的高官,应有各种职权在手,却不能轻易吃到葡萄,可见葡萄在当时是多么贵重的果物。
那么葡萄酒,自然比葡萄更加贵重。唐朝初年距葡萄传入中土已经过了七百年,却还不能酿造葡萄酒,这似乎有些不可思议。那是因为当时葡萄酒都是来自西域的贡品,普通人很难有入口的机会。
酿造葡萄酒的秘方对于当时西域的各个绿洲国家来说,也许是绝对不允许外传的商业机密。或许也有人曾经尝试用长安附近收获的葡萄做原料来酿酒,却未能成功。
唐朝得以成功地酿造葡萄酒,是在把高昌国纳入版图之后的事。
高昌位于现在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县,位置处于西域的较东一端。吐鲁番以东为哈密,哈密以东即出敦煌。由于靠近汉族居住圈,那一带自古就建立了汉族政权,国号高昌。国王姓麹,曾经热情接待三藏法师玄奘。
玄奘途经高昌国的时间据推测是在贞观二年(628)。关于玄奘的出生年,有600年和602年两种说法。不论是哪一年,他经过高昌国的时候,都还是个二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形容玄奘的外貌,人们一定会用“眉清目秀”这个词。
玄奘年少英俊,抱着宏大的志向要到遥远的天竺去取经学法。对这样一位心志高洁且学问深远的僧侣,高昌国王为之倾心也是理所当然的。
迎接玄奘的高昌国王名叫麹文泰,他想把玄奘强行留在高昌国,甚至不惜使用威逼的手段。
“要是你无意留在高昌,我就把你遣送回长安。”
然而,玄奘前往天竺的意志却坚定不移。无论威逼还是利诱,都不能动摇他的决心。
高昌国王觉悟到自己终究无法挽留玄奘,只好作罢,并在玄奘踏上旅途时作了一个约定。
“从天竺归来之时,一定要再次访问我国,请一定居住三年。”
玄奘当即允诺。
然而玄奘未能兑现这个诺言。他于贞观十九年(645)回到长安,而在此五年前,高昌国的麹氏王朝已被大唐灭亡。
玄奘归唐后所著《大唐西域记》的记载以阿耆尼国(今新疆喀喇沙尔地区)为始,不曾提到高昌国的情况。在言及大唐以西诸国的时候这样写道:
出高昌故地。自近者始……
往昔的独立小国高昌,在玄奘写这本书的时候,已被纳入唐朝的版图,所以不能把高昌列为外国。或许,玄奘在那里备受礼遇的回忆已凝聚在“故地”这个称谓之中。
在唐太宗的攻势之下,高昌被并入大唐,不再是独立国家,国家的机密——酿造葡萄酒的秘方自然也无法保住。
以长安为首的中原各地无论如何尝试,都未能酿造出如西域贡品那般美味的葡萄酒,原因在于原料的不同。
“马*葡萄”,这个品种的葡萄正是葡萄酒必不可少的原料。
马*葡萄的果实并非圆形,而是一种细长的椭圆形。
我于1973年9月访问了高昌故地吐鲁番,并在当地人的带领下参观了葡萄园。令我惊奇的是,那里的葡萄大多是细长的品种,颗粒也不大,大约只有常人的小手指的一半大小。
导游告诉我:“这是马*葡萄。”
在当地语言中,圆葡萄叫“由子姆”,椭圆的葡萄叫“萨伊陴”。由此可知,汉语里的“马*葡萄”这个名称并非音译。
难道是因为它的形状像母马的乳房?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写道:“葡萄,其圆者名草龙珠,长者名马乳葡萄,白者名水晶葡萄,黑者名紫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