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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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力创作女歌手姜昕作品:长发飞扬的日子-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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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之后一连几天我都兴奋得不得了,甚至晚上睡觉时都在反复回味那天站在台上的短暂时光。终于,我决定对夏旸说出我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并且希望他能理解和支持。夏旸没有让我失望,我的话音刚落,他就已经抬起双手使劲儿地握了握我的肩膀,同时一本正经地看着我的眼睛:“我爱的是你这个人本身,所以,我根本不会在乎你是干什么的,现在是,将来也是。放心了吗?”我也学着他那样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随即展露出如释重负的笑容。他也“扑哧”一声笑了,干脆将我揽进怀里:“傻样儿,干吗不早点儿告诉我?我自己都退学了,还能理解不了你吗?”紧接着,他又把我推回到我们都可以看清对方眼睛的距离,“听我说,唱歌我可以帮你。我的建议是,要唱就争取去更好的地方,那样对以后的发展有利。至于退学,这可是得你自己决定的事儿。不过,其实你可以先唱一段儿试试,等真想好了再作最后决定也不迟……无论你怎么选择,我唯一希望的就是让你感到快乐。”。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2)
那之后,他突然十分热烈地吻向我的嘴唇,那样过了许久,他松开我,再一次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我对你的唯一要求是——不许爱上别人!”
  可以说,我的歌唱生涯开始得相当顺利,而且,我也颇为幸运,凭着我那从未受过专业训练、仅从兴趣出发的纯属业余的水平,我竟然一上来就“混”进了当年从各方面来说都几乎称得上北京最好的一家歌厅——台湾饭店一层的霓裳宫夜总会:在那儿驻唱的歌手除了已经成“腕儿”的以外,几乎都是最有希望成“腕儿”的;乐队也是一流的,除了平时在那儿担任伴奏之外,还时不时会在首体、工体为当时的那些“大腕儿”伴奏(当时的乐队是“萤火虫”,后来也换过“广播”电声乐队);说到待遇,也几乎是全北京市最高的……
  当然,后来我才知道,我当时之所以能够被顺利录用,主要是因为那个香港老板觉得我形象好,可以招揽更多的客人。而乐队里的大部分成员本来是持反对意见的,只有键盘手觉得我的感觉不错,是个好苗子,应该会进步得很快……最后当然是老板说了算,于是,我就这么混了进去。
  记得第一个月连工资带点歌费分成,再加上小费,我居然挣了两千多。在那个时代,这样的月收入可真算了不得了——想想每天晚上只是简简单单地唱几首歌就能挣那么多钱。后来,我爸知道了曾无比感慨:没想到我大学毕业几十年,居然还没有一个刚工作的小黄毛丫头挣得多。何况又是在那样一个令那么多同行羡慕的地方做自己早就梦寐以求的事情,我还能找得着“北”吗?谁还会傻帽儿似的去啃那些让人看一眼脑子就会发涨的书本,何况那个专业我还没兴趣!
  再没什么好犹豫的了,在“半工半读”了一个月后,我终于也学了一回项羽——破釜沉舟!
  退学手续也没办,铺盖卷儿干脆丢在宿舍里,我收拾了一些“细软”,直接搬到了夏旸家。
  临走的前一天,我出手大方地“宴请”了我所有的挚友。和他们每月仍从父母那儿支取一点儿“可怜”的生活费比起来,我觉得自己真是太优越太有“能力”了,然后,就这样跟我的学生时代永远说了“bye bye”!
  当然,父母那儿还有更严峻的一关得过,但太年轻的我早已被那突如其来的“成功”冲昏了头脑,根本就管不了那么多了!以后再找机会告诉他们吧——等我干出一番“事业”又挣了很多钱,他们一定会无话可说的——在这一点上,我这个一向无比自豪地标榜自己对金钱“毫无概念”的人,还是多少受了它的鼓励!
  1990年的春天如期而至,我也像那个春天里一只快乐得不能不展翅、不能不歌唱的自由自在的小鸟,所有的阴霾似乎都过去了。记忆里,那些日子的每一个白天或夜晚,我似乎都展露着如花朵般绽放的笑容,即使眉宇平静的时刻,内心深处也潜藏着掩饰不住的喜悦。就如张楚的那首歌,那是《恋爱的季节》,是我在生命中最好的时光里只管为他尽情盛开的日子。而他,就是点化我的春雨,就是我炫目的阳光。
  我的作息时间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初步开始了黑白颠倒的日子——我的确与生俱来对这样的作息时间非常适应!每天中午睡醒来,小院儿里静悄悄的,所有人都早就去上班或者上学了,是完全属于我们俩的世界。两个人一边起床穿衣,一边有答有问地大声笑念孔明隐居期间每天起床时常念的一段儿诗句: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大概,那阵儿的我们俩多少都有点儿把自己这种与众不同的生活规律看成是“大家”风范了吧? 。 想看书来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3)
紧接着,夏旸会放上一盘让人精神立马儿为之一振的他心爱的Hard Rock或Heavy Metal的唱片,然后,我们俩就在狂风骤雨的节奏中完成洗漱、吃“早饭”的程序——从那时起,中午对我来说就变成了早晨,而真正的早晨却难得一见了!
  下午,赶上我们俩都不用去排练,我们就会有很多计划:去看一场新上映的电影或一个据说很有意思的展览,去朋友家串门儿,去公园,纠集一帮朋友在马路边坐成一排“看人”,你得静下心来用心体会才行——人难道不是这世上最难研究的一种动物吗?而我们干的最为频繁的一件事儿,就是去秀水、雅宝路或者东四逛街——没办法,那是一个追求“回头率”的年龄,我们需要不断添置“行头”!那是我的购物欲“汹涌澎湃”的时期,第一回兜儿里装的是自己挣的钱,何况又从没见过那么多,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年轻得还没想到为明天打算,简直是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只要当时兜儿里带的钱够!
  那时候,我们已经开始穿破了洞的牛仔裤和那种标准的老摇滚式样的皮夹克,再加上一双如咸鱼头似的大头皮鞋,这种鞋在市场上很少见到,即使有款式也不正宗,我们都是从军需用品商店里买来的,鞋帮上面还特意露出一截白色的线袜。那是一个酷爱黑色的时期,我和夏旸的衣橱里除了一些Levi’s和Lee的深浅不一的蓝色牛仔裤、牛仔衬衣和一些白、灰、棕、墨绿、深蓝的暗色T恤以外,几乎清一色是黑色的东西。夏旸喜欢女孩儿穿牛仔裤,夏天则是牛仔短裤,所以,那时的我几乎没买过什么属于女孩子的浅粉、淡紫、鹅黄的花哨衣裳,也几乎没买过裙子和任何带花边儿的东西。每次走在大街上,我们俩就像要去开演唱会似的全副武装。夏旸的妈妈经常会开玩笑说:两只“大乌鸦”又要出发了。我们大步流星地走着,印象里那时候夏旸走路总是那样极富弹性,速度又极快,而我又总是不肯被落下地紧跟在一旁。我们的发梢,绝不是脏兮兮、一缕一缕粘在一起的那种。我最讨厌那种“懒惰地留长头发的人”,那简直是对我们“队伍”的一种污辱。头发随着走路的节奏轻盈地飞扬着、飘动着——那种时候,不用看我们也知道会有很高的“回头率”——90年代初在北京的大街上出现这样的一对儿,当然没法儿不让人“回头”!
  也有一些下午,我们会哪儿也不去就待在家里,连续几个小时看夏旸新弄来的一盘国外某乐队现场演出或Video的录像带,那种时候夏旸总是聚精会神,很少说话;还有些时候,我们会一人捧着一本儿书,那会儿我们正在“狂啃”王朔,觉得他颇具摇滚气质,而且是离我们的生活最近的作家,我最喜欢他的《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空中小姐》《永失我爱》,夏旸最喜欢的则是《顽主》和《千万别把我当人》。然后,我们各自找一个舒服的地方,歪在那儿看书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做,只是偎在一块儿发呆;还有一件我们特别喜欢的事儿是打游戏,我们经常会比赛“俄罗斯方块”或合作“打坦克”。“俄罗斯方块”我永远比夏旸得分高,而“打坦克”他总比我在行。所以,如果玩后者,他总让我守“老窝”,自己则在前面横冲直撞,嘴里还一边儿喊着:“你别往前走,要不又该浪费‘命’了!快去吃那个☆!小心!” 。 想看书来

第四乐章 爱情,爱情,像太阳(4)
那样的下午总是过得飞快,转眼间,就会听到院儿里响起脚步声和说话声,又到了下班和做晚饭的时间了。
  晚上,我就会去歌厅上班。很长一段时间,只要夏旸在北京,几乎每天快到下班的时间,他都会骑着自行车来接我,歌厅里的人因此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护花使者”。他听到别人这样叫他,总是笑而不答……我总是无比轻盈地跳上自行车的后座,然后,我们就那样飞快地驶过街道,驶过冬日里寂寥的街景,驶过春暖花开的日子,驶过繁星满天的夏夜和聆听着秋日里车轮轧过落叶的声音……当然,后来的我根本数不清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次数了,那辆二八的永久牌黑色自行车,我对它充满了爱意,就像对他。我曾经以为我们的爱情会像那辆自行车的牌子所预示的一样“永久”,可是,我们的爱情没能永久——也许这世上本来就没有可以永久的东西吧?而那辆车,也在两年之后被淘汰掉,换成了一辆黑色的赛车,不带后座的。
  那以后,我就再也没能感受到那种坐在他自行车后座上的温暖滋味。再后来,打车越来越多,连自行车都很少骑了。可是,有时候偶然看见一个男孩儿骑车带着一个女孩儿一闪而过,我仍会情不自禁想起那些最初单纯而又朴素的日子——何勇在《钟鼓楼》里写的那句:我骑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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