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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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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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次她一哭起来,气贯长虹,逼得所有人都得丢下手边的事去哄她。其实只要故意不理睬她,她还是会自己停止哭泣。逗她,问,你怎么不哭了。她会振振有词的哀怨,你们都没有人管我。
     那我哭给谁听?
     想起她晶莹如红苹果的面庞上委屈的泪珠儿,往事历历在目。我也惊讶,为什么那么久以前的事,我竟然还清晰的记得每一个细节,清楚的仿佛它们每时每刻都在我脑海中重新演练。我想大概是因为她已经不记得我们的从前,所以我要努力的去记忆,把她的那份也帮她一并记住。记住我们无忧无虑的童年。
     有的时候,人的感情完全用理智去分析,一切都是那么不可思议。命运的十字路口,向左走还是向右走,仿佛是不经意间的差别,就是天南地北的极端。
     我留下我的电话号码,在我知道她是我的麦麦之后。我叮嘱她一定要打电话给我,换回来的是一个寒假的坐立不安。开始时是在电话机前守了一个星期天下午,我想她回到家中一定会立刻打电话给我,于情于理,都应当报个平安。可是那一下午,偌大的家中,是呆滞的寂寞。我到底等了她多长时间的电话?一个寒假还是我整个十六岁的年华?我渐渐回忆不清,唯独清楚的是期待时的心情那时候大概就开始逐步微妙。
     再度重逢是在一中的校园。我看到梧桐树下的女孩,连跟高二的足球比赛都丢下。直到跑到她面前,我才惊讶的发现,我是如此的害怕她再一次从我眼前消失。这种潜意识里的恐惧,让我面对她时,只有满满的喜悦,而忘记了应该生她的气。
     是的,我应该生她的气,她不仅第一次没有认出我,第二次同样迷茫。傻乎乎的看着我,只差在脸上浓墨重彩的标注大大的问号“你是谁啊”。
     我失落的无以复加,甚至控制不了自己心头黯然的流露,你是不是已经不记得我了。
     “记得记得。”她重重的点头,燃起我微弱的希望,然后毫不留情的重重毁灭,“我记得你,你就是上次作文比赛坐在我前面的人。”说完了还一脸“好巧啊,真高兴在这里遇见你”的假笑。
     我的风度顿时维持不住,我无法解释我的怒火中烧。她根本不认识我!她的记忆中根本就没有一个这样的我!只有我才会把那些属于我们的过往牢记在心间。她承诺过会努力记得我,怎可这般言而无信。
     回首那一段青葱岁月,我也知道那时的自己是多么的莫名其妙。希翼一个三岁的小孩记住儿时的玩伴是不是太过强人所难。只是我钻进了牛角尖,无法释怀。为什么她会这么轻易的忘记我,在我还将她珍藏在记忆的深处时。是因为她身旁出现了新的人吗,她只会对他微笑,习惯性的依赖着他。我控制不了自己去关注她的一言一行。她的每一朵微笑,每一个蹙眉,我的情绪都会被轻易的牵动。可是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在她身后,有这样一双眼睛注视着快乐或不快乐的她。偶尔看到我,我目光锁定的这个女孩只会匆匆转头避开。
     柏子仁笑,孙郴,你这样是不行的,看上了就大胆去告白。我们学校,只要我不动手跟你争,怎么会有你搞不定的女生。
     我白了他一眼,粗声嘎气,淡漠的扯动嘴角,你想太多了。
     他要笑不笑地看我,轻轻逸出轻蔑,算了吧。
     算了吧,怎么可能算了吧。人的感情就是如此奇怪,明明知道迎不回她的任何回应,我还是忍不住去关心她。并不需要刻意,满满相似的黑色的人头中,我一眼就可以辨认出浅笑微嗔的她。
     我看着音乐教室里,站在座位的第一排上,她唱着《喀秋莎》。
     “正当梨花开遍了天涯,
     河上漂着柔曼的轻纱。
     喀秋莎站在峻峭的岸上,
     歌声好像明媚的春光。
     姑娘唱着美妙的歌曲,
     她在歌唱草原的雄鹰。
     ……”
   旋律优美的苏联老歌,逼得人思绪不得不飞回很久很久以前。很久很久以前,那透过院子里老槐树的枝桠筛漏下来的阳光里,仰着头微笑的女孩,她在软软的叫唤“小哥哥”。我的唇角抑不住泛出笑容。
     “啧啧,呆鸟看傻妞,天生一对!”柏子仁一脸鄙薄的神色。我们要去楼上的教室练习跆拳道。
     “你老实说,这是第几次了,哪次不傻乎乎的盯着看上半天。”他一脸痛心疾首的神色,“孙郴啊,不是我说你,眼光能不能提高一点,初恋倘若毁在这样的女生手里,等你回想往事,会悔不当初的。”
     我沉默,对于这件事,我始终缄默。
     我怎么可能放弃对她的关注。她是我的麦麦啊,即使她已经不记得我这个小哥哥。
     她在冷风中着凉感冒,昏昏沉沉的趴在课桌上。我趁值周的机会溜到她面前,试她额头的温度。只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可笑辛酸,连关心也只能这样偷偷摸摸。她感受到了我的手,轻轻的吟哦出生,感冒的小脸带着病态的红晕。
     “我渴,我要喝酸奶。”她仿佛再自然不过的吩咐。我竟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忙不迭的跑去买。想想,酸奶不好加热,而且不适合早上喝,我给她换了一瓶温热的鲜奶。没想到她喝了一口就毫不客气的吐出来。我以为我会生气,我向来不喜欢乖张任性的女孩,可是她略微皱着眉带着爱娇抱怨“我最讨厌喝鲜奶了”,只这一声,我尚未蹙起的眉头就舒展开来。听她如此对我撒娇,我的心情如万里无云的晴空。
     “如果不能喝酸奶的话,那么就换麦香型的纯牛奶吧。”记忆中的小小狡黠还没有遗失殆尽,闭着眼睛她也知道妥协,识时务者为俊杰。
     我跑到小卖部的时候,突然想起,她怎么知道早上喝酸奶不好,是谁告诫她的。一想到常常凝视着她的含笑的眼睛,我的心情就跌到谷底。是他吧,时时围绕在她周围,她习惯倚赖的他。也只有他,可以收获她的爱娇。我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买好的牛奶,竟然还没忘记在微波炉里转上几圈。我机械的插上吸管,送到她嘴边。看她贪婪的喝着,带着满足的甜甜的笑容睡去,我又忽略了我应该生气这件事。我清楚的知道,这个笑容,她在睡梦中想给的是另一个男孩。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蹲在她面前,感受着她额头温度的,给她她想要的牛奶的,不是他,而是我!
     就假装,就假装,这个笑容她是全心全意的给我。
     我苦涩的微笑,一半清醒,一半沉沦;抑或是,清醒的看着自己沉沦。
     我想起我阅读的第一本英文原版小说《傲慢与偏见》,(无所谓特殊的喜好,只是我的英语老师推崇简?奥斯汀。)如果达西当初没有闲极无聊为了证明伊丽莎白配不上“美人”的称号而刻意去观察她,那么他大概不会爱上她。
     人的感情是多么奇怪,很难分清是因为了解才被吸引还是深受吸引才想要去了解。我想如果当初她也一眼就认出我,那么重逢童年伙伴的喜悦过后,我们大概也只是普通朋友。我不会去花多少心思旁敲侧击的了解她,不会为她的一颦一笑牵肠挂肚,也不会不知不觉间,我的生活重心偏移向了她。她不认识我,我愤懑郁结,情绪慢慢转变为难过。我很难清楚的解释这其中经历了什么样的变化过程,只是惊觉到它的发生时我已经无能为力。
     好似狂热症患者,我在一个人的空间里独角戏,歇斯底里。我看着她对他微笑,甚至柏子仁也能跟她谈笑自如,而我却什么也不是。连心疼她,害怕她吹冷风再度感冒而特意央求老妈开的病例证明都只能通过柏子仁交给她。
     我对镜子里的自己苦笑,什么时候你变得如此高尚,竟然也玩起守护天使的游戏。正如柏子仁的嗤之以鼻,守护天使是最傻最笨最能体现自虐倾向的把戏。我痛苦的看着她和他嬉笑玩闹,那个揉着她的脑袋教训她的人本来应当是我。心中的嫉妒愤懑发酵,我也只能躺在黑暗里痛苦的煎熬。已经漫不经心将我遗忘的女孩,我又能以怎样的姿态出现在她面前,除了冷漠,还是冷漠。
     倘若我的冷漠能够刺伤她,那么我心如刀割的同时还有些许安慰,起码她并不是对我毫不在乎。
     可惜实施的真相是,她真的并不在意。
     我想我也有自虐的倾向了。
     僵局的打破仰仗于两位母亲大人的重逢。她知道了我的身份,通过这样的方式,听上去是不是很可笑,可笑的我,可笑的毫无征兆的沉沦。
     我以为我的感情会随着我们重建儿时玩伴关系而转向朋友的方向。可是事情违我所愿,我的感情已经不受理智的控制。越来越多的了解,越来越多的欣赏,总是忍不住对她亲昵一些,一心想看她开怀的笑颜,连阳光都黯然失色的明媚笑容。我开始学会妒忌,为她对其余男生的关注而心潮起伏。我开始学会心疼,为伤心落泪的她而柔肠百结,只想着,要怎样做,她的笑容才能多一些。当思念已经变成一种习惯,我终于明白我想要的,不仅仅是一个童年的玩伴。我的麦麦,记忆中那个爱哭爱笑的小小人儿,已经成长为我爱慕的女孩儿。
     分班时没能分到一个班,我拜托柏子仁帮忙照顾她。感情的事还真是不能随便笃定,这一照顾,他竟然也恋上了她。我早该想到,我的麦麦,本来就是个可心的人儿。看到柏子仁满身煞气地冲那个女生大喊大叫“你根本就不应该让麦麦去买东西”。我心中凛然,什么时候,她也成了他的麦麦。是他背着脚踝骨折的她是去医院时,还是她不厌其烦的带她抄近路去看外婆时?我表面上不动声色,半插科打诨式的宣布自己对麦麦的所有权,他也回复玩笑。我以为他已经放手,没想到学期结束时,他居然告诉我他已经向麦麦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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