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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房里的三个人都笑了起来。
我一边与他们客套一边说自己吃过了。
刘小瓜让他的三个朋友一一站起来给我握手。我的手冰凉,他们的手因为吃了火锅而变得温热而油腻。
我第一次握女人的手没有感觉。
他们欢天喜地涮着火锅,我坐在那儿一口一口地吞着茶水。
那个男人是刘小瓜的小学同学,他是做木材生意的,这次来麻城主要是考察一下市场。而那两个小姐,一个是刘小瓜新交的女朋友,一个是刘小瓜的一个客户。
刘小瓜是跑广告的,但没有固定的单位,好像是属于自由职业。他的皮包里放着好几盒的名片,麻城的广告公司好像都与他有着密切的联系,翻开他的任何一张名片,上面都印着副经理的头衔。
桌子上有两只空着的麻城白酒瓶子,两位小姐也是喝的白酒。那个孙小姐给我倒了一杯白酒,我在他们的掌声中一仰头喝了下去,胃里马上像着了一团火,从头到脚都热了起来。
我已经不止一次跟着刘小瓜泡过饭局,而且我也知道他换女朋友的速度比我换衣服还要快。所以,当他搂着那个叫林泽的女孩子的时候,我心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
我觉得奇怪的事情是,像她这么一个五大三粗的女人怎么当起了幼儿教师?在我的潜意识里,能做幼儿教师的女孩子不是她这个样子。可能是因为眯眯的原因,一提到幼儿教师我就想起艾晶晶。
艾晶晶长得文文弱弱的,扎着高高的马尾巴,她正带着一队小孩子过马路。那些小孩子穿着五彩缤纷的衣服,长着花朵一样的脸蛋。他们在艾晶晶的指挥下,一男一女排好队,手拉着手儿,跟在她的身后。
艾晶晶的手里牵着一个黑黑的男孩子,他细长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厚厚的嘴唇。他的书包是黄色的帆布包,包的拉链上还挂着一只胖胖的小熊猫。
那是我的儿子。
那时候我坐在我的宝马车里,看着艾晶晶带着孩子们过马路。我不是一个乱搞的男人,结婚十年来我从来没有背叛过妻子。我只是喜欢看,喜欢看漂亮的女孩子,喜欢与她们交往,喜欢带着她们出入各大酒店舞厅。
我比较在乎我的名声,而且那个时候我在周城还算有头有脸的人物,周城电视台还曾经给我做过专访。那次专访让我出尽了风头。
我每天西装革履的上班,我开着宝马,带着我的男秘书,从这个饭局到那个饭局;有时候我还带着我的妻儿出现在一些高档的名人聚会上。
我想是思想阻止了我的行动。周城的女孩子围在我的身边,从白天一直到晚上,她们青春而富有活力的身体经常在无意或者说有意之中与我的身体碰撞,她们身上不同的香水味让我迷醉。有时候我很想摸摸她们,抱抱她们,有时候我也很想找找小姐,玩玩一夜情。
当这些想法涌现在脑子里的时候,我的思想就会提醒我,我不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我是一家集团的董事长,我是有身份有面子的高董事长啊。
正因为这样子,很多想法被我克制下去了,各种各样的条条框框把我打造成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最起码在别人的眼中我是完美的。
我们公司的女职员总是用一种崇拜的目光看着我,她们曾经私下里嫉妒我的妻子,她们觉得我绅士,有修养,有男人味。
她们全部只看到了我的表面。我的表面被名牌、事业、语言、文凭包装起来了,富丽堂皇。她们谁也看不到我的内心,那儿有一个真正的我。我像其他男人一样有着不同的欲望,我也很想像其他男人那样自由自在地生活、喝酒、打老婆、泡妞,或者说骂人。
从小到大我没有骂过一句粗话。
我喜欢艾晶晶是从那天看到她带着孩子过马路开始的。她并不是很漂亮的女孩子,嘴唇有点儿厚,眼睛也不是太大,只是她微笑的时候有一种孩子气的天真。她把下巴搭在胳膊上,瞪着不大的眼睛,傻乎乎地扯着嘴角。
更重要的是艾晶晶从来不化妆,她的脸上没有任何粉饰的痕迹。我喜欢清水挂面一样的女孩子,我无法想象与一张被化妆品覆盖了的脸接吻是什么感觉。
我妻子生怕我把她抛弃了,没日没夜地尝试着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她每天晚上都会做一种叫药膜的面膜,我一开灯看到客厅里坐着一个僵尸一样的女人。
她坐在沙发上,挺着身子,脸上全是白乎乎的液体,要不是还有两只眼睛在灯光下骨碌碌转动,我真以为她已经死了。
我没有兴趣与她过夫妻生活,原来一周一次,后来我两个月都不会想。我妻子以为我得了什么病,不住地用各种方式来调理我的身体。
我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得了病,如果不是碰到艾晶晶,我可能也觉得自己得了阳痿或者说性冷淡。我记得那天我把艾晶晶抱在怀里的时候,全身的血一下子涌上心头。
不想了,我怎么又想这些事情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高董事长,我是陈伟,一个什么也不是的设计师。
已经不是一次了,只要有东西触动我的心事,我就会走神,不管身边是什么样的热闹与人群,一个人陷在往事里不能自拔。
包间里的人们开始灌我喝酒。他们吵吵着,三杯,你要喝三杯!
三杯酒也就三两吧,对于我来说也就是小菜一碟。我从十五岁开始喝酒,现在已经有二十年的酒龄了,想把我放倒可没有那么容易。
当初的江山一部分是我喝酒喝来的。
三杯酒下肚,我的话就多了起来。我一喝酒就喜欢说话,而且说的全是假话。我觉得也奇怪,自己喝醉了酒比不喝醉的时候还要清醒,我知道哪些话该说哪些话不该说。
后来,我们踏着音乐跳舞。
刘小瓜搂了林泽跳两步,我搂了孙小姐跳恰恰。音乐是恰恰,很优美的曲子。刘小瓜不用音乐,他搂着已经有了九分醉意的林泽,走一步退半步。
孙小姐的腰一点儿也不柔软,我搂着就像搂了一块冷冷的石头。她在跳舞的时候问我真的没有结婚吗?她还问我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孩子结婚,她说她可以帮我介绍。
临走的时候孙小姐给我留了一个电话,她说自己住,我可以随时打电话找她。刘小瓜不怀好意地推了我一把,说,看紧点,陈伟,这个女人有钱呢。她在单位拿回扣,去年我就给了她十多万。
喝了一点酒,跳了一阵舞,我已经不觉得冷了。
我们走出来的时候,天空飘起了大朵大朵的雪花。刘小瓜开着他那辆破破烂烂的面包车,要去送两位小姐回家。我看到2路车的最后一班车正从远方慢慢悠悠地开过来,我紧跑几步赶了上去。
车厢里是大片的雪水,果皮和瓜子壳散落了一地。
我坐下来的时候,才发现这辆末班车里只有我一个乘客。
《也许爱》5(1)
麻城已经下了大雪,温度低得打破了历史纪录。
没想到欧兰在这么冷的天气里还有心情喝咖啡。她叫我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发呆,电热毯让我的被窝里温暖如春,说实话我一百个不想起来。
如果是刘小瓜叫我,打死我也不会起来。
说不清楚欧兰在我心中的位置,也许因为自己在麻城没有朋友,欧兰从某些方面已经成了我的亲人。我们曾经一起逛商场,一起吃饭。我们一前一后,或者说一左一右,在某一个时间出现在麻城的某一个地方。
欧兰一天只上两个小时的班,而我是天天躲在家里。所以只要欧兰叫我,我百分之百的要来。
我几乎把所有的衣物都穿戴上了,又是毛衣又是围巾,外面还套着鼓鼓的红色羽绒服。
马路上的雪已经冻住了。我看到好多当兵的在马路上扫雪,我也看到好多人在雪地上摔跤,这一个刚起来,那一个就摔了下去。有几个小孩子拿着雪球在打雪仗。
我哆哆嗦嗦地一路小跑,有几次我也摔倒了,好像脚下没有了根,刚站起来又跌了下去。我的心里就有些烦躁,我觉得一个大老爷们摔跤是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
我想不明白这么冷的天气,欧兰为什么不在家待着?她还挺小资地出来喝咖啡?
咖啡厅的门是关着的,门窗的玻璃上也沾着零零点点的霜花。
服务员因为冷,个个都冻红了脸蛋,像红苹果一样。
咖啡厅里零零星星地坐着几个客人,我看到欧兰坐在靠窗的二人位上,一边翻报纸一边搅动杯里的咖啡。
我的鞋上还有积雪,它们大面积地沾在我的鞋子上。后来,随着屋子里温度的升高,那积在鞋上的雪就化成了冰水,一点一点渗进了鞋子,我感觉脚下一片冰凉。
此时的欧兰好像在过着春天,她穿着一件镂空的米色长毛衣,肩上披着一块带绒毛的白色披肩。大冷的天她穿了一条短皮裙,下面套了一双棕色的羊皮靴。
我的眼前一亮,自从和欧兰认识以来,我们每次见面她穿的衣服都不相同,她的衣服多得好像穿不完。
欧兰见我进来,很不高兴地说等了你快一个小时了。
这让我很不好意思,如果我不坐2路车来就好了。像我以前哪儿坐过公交车啊,哪儿让别人等过我啊,我在生意上最讨厌别人不守时,尤其与一个女人约会的时候。
欧兰看起来有什么心事,她坐在那儿与我聊天的时候不住地发呆。她托着下巴,眼神若有所思地往一个角落里望着。我觉得欧兰这个时候很漂亮,她坐在那儿托着腮的样子很像一个小小的孩子。我真想把她抱在腿上,让她搂着我的脖子撒娇。
可是我不能,欧兰在我的眼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