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身为看客的你在这时推开我们的病房,你就会发现一个丢到人海里就找不到的女生直勾勾地盯着眼前这个帅气的男生,而且二人的表情都维持在一个恰到好处的、被称为“惊悚”的标准之上。这样的画面也许能让你联想到——“一个少女死命纠缠着一个少年然后被无情地抛弃”的新闻标题。
你有这样的想法么?反正我是有。
大概是第一次看见我的脸上出现这样的表情,所以崇光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好在几分钟之后,我们俩都恢复正常了。
“医生说,你昨天去喝酒了?”我用这句话来做开场白摆明了是希望他可以告诉我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接过我递过去的水杯,喝了一口才不在意地回答:“昨天心情不好。”
我观察着他的表情。不知怎么的忽然记起小时代众说的“欺骗分为两种”这句话。我不知道崇光这句话是真话还是是在敷衍我。但是我清楚,哪怕我心里对他这样子的态度再不舒服我也没有资格去说些什么。
我们不过是两个陌生人,或许明天、后天、大后天,我们都会永远不再见面。他能给我一个差不多的解释也已经差不多了。
“你今早吓死我了,”我揉了揉眼睛,“一早上起来就看见一个脸色苍白的帅哥睡在自己身边,而且怎么叫都叫不醒……”
崇光闻言,突然抬起头冲我灿烂一笑:“所以呢?你是想说我应当报答你负责你以后的生活起居?”
口崇光少年你什么时候听出来我的话有这层意思了?姑娘我不过是想抱怨一下你打扰了我美好的睡懒觉的时光……那个报答是哪蹿出来的玩意儿?
……好吧,我承认,我心里确实是希望你可以收留我的。毕竟这关乎我能否完成任务及我未来的生活……
我抿着唇盯了他很久才清了清喉咙开口道:“其实……”
结果后面半句“如果你不想收留我也不用勉强我没有厚脸皮到一直缠着你”直接被他的一句话封杀在喉咙底里了——
“看在你在我昏迷的时候那么关心我、替我叫医生,而后又守在床边的份上,我就勉强收留你吧。别太感激我哦,我知道失忆之后的你出院之后没地方去。”
他的笑容一半隐没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那一边的笑容虽然我看不清,但是再阳光照射下的、在我眼皮子底下的那一半笑容,却让我直接愣在了原地。
突然脑中响起一个清脆的“叮咚”的声音,直接把我从无数粉红色幻想中拉了回来。
【您已完成限时任务:同居风波,获得奖励经验值+3,周崇光好感度+2。】
……喂这什么情况?我什么都没说他就同意了?我的任务完成了?
我被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砸得快要昏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4
4卖身抵债
我一直都觉得这个世界上有三种最烧钱的地方。
我想首当其冲的绝对是学校。上过学或者正在上学的人都知道,不论什么学校,都是一个把钱投进去就不见底的无底洞。拿高中来说话,一般的普通高中包括住宿费、书本费、水费、电费等等乱七八糟的费用,一个学期就能彪上三四千。而那种私立高中更不用说,一学期没个八九千,你连学校的门都进不去。
而第二个地方,就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医院。私人医院漫天开价,而大医院的挂号费、检查费、住院费、医药费等等一系列必要的不必要的费用。说不定你一个没病的人去医院也能被那些乱七八糟的检查费砸得你双手贡献出好几百好几千的。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一辈子不得病。每个人都有病,每个人是病人。
最后一种地方,是崇光这一类有钱人所住的地方。其实我也想象过他们的住所有多豪华,东西有多齐全和昂贵。比如宫洺那个变态老板其中一所造在上海市中心的房子。可是在亲眼看见崇光的家的时候,我仍旧是忍不住地想要把自己的球鞋把他脸上丢并且大喊“你丫有钱了不起啊”!
可是,我没有这样做。或者说,我不敢这样做。没错,有钱确实了不起,至少不用像我们这种活在资产阶级最下级的平民老百姓一样每天为“柴米油盐”四个字奔走劳碌。
我只是在下了出租车之后默默地抬头看了一眼被崇光称之为“家”的地方,然后乖乖地跟着崇光上了楼。我在心里默默地安慰自己:这是小说,这是游戏。
现在是八月份,按平常来说应该已经入了秋。可是现在的天气倒也还好,没有以往的冷空气的突袭,整个上海显得温和了不少。窗子外面阳光正好,照进房间里,好像这样就可以闻到暖暖的太阳的味道。
我和崇光都没有拿什么行李,除了那两台崇光带到医院去的笔记本电脑以及他的换洗衣服,别无他物。
而我因为出了车祸之后一直呆在医院里,穿的也是医院里的病号服,没什么可以换的衣服。倒是崇光很贴心地在我出院之前让别人给我买了套衣服,才让我不至于穿着原来那套勉强遮体的衣服出院。至于那些牙刷毛巾什么的,崇光嫌麻烦就直接留在了医院里。
说起这个,我又不得不佩服崇光的恢复能力。
一个喝酒喝到被推进手术室的人,竟然在挂了几个小时盐水之后活蹦乱跳地开始打游戏。并且他第二天就给我办了出院手续把我拎出了医院。
是的,昨天这个时候,崇光还在病房里微笑着对我说“我就勉强收留你吧”。而把时针拨快一圈之后的今天,我就真的来到了他家。这对我来说无疑是个极大的刺激。若是此刻让我表达一下我的心情,我只能捂着胸口虚弱地说:“我受到了惊吓。”
在我听见那个惊悚的系统提示音之后,我愣是十分钟没说出话来。在我第26次重复着“周崇光你确定你没说错”、“周崇光你是不是喝酒喝坏脑子了”、“周崇光你就不怕我是个骗子么”、“周崇光你一点都不怕么”等句子的时候,他爆发了。
……好吧。可能只是我单方面的觉得他爆发了,事实上他也只是很冷静回头握住我的肩膀,呵呵一笑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微笑:“你如果再啰嗦你就一辈子呆在医院里吧。”
我瞬间热泪盈眶地反握住他的手,差点没说出“恩人请受小女子一拜”……
不过,这种激动的心情在我真的走到他房间门口往里看的时候荡然无存。
整个房间很大没错,整个房子很豪华没错,有错的是这个房子怎么可以乱成这个样子!我颤抖着看着堆满了房间的各种零食、衣服、游戏机、书籍等,想着是先换好鞋子还是先进去打扫一遍再换鞋子。
崇光回头看了顿在门口的我一眼,疑惑地问:“怎么不进来?”
口!你要先看看这个房间有让我落脚的地方么?!
崇光顿了顿,显然是看懂了我眼神中传达的意思。他低头思考了一分钟,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按了几个键就快速地说了一句话。最后他潇洒地把手机往我怀里一扔:“走了。”
我肉疼地接过手机,还没来得及心疼一下手机就被他拎住了领子:“……喂等等!去哪啊?”
“去超市。”
我显然跟不上他的思路:“那家里……”
“我叫了人来打扫。我们先去趟超市,买一些日用品。差不多我们回来的时候他们也就打扫好了。”崇光头也不回地解释道。
合着他刚刚是打电话叫人来打扫啊。这个富二代,真是钱多得没地方花!我在心里默默地竖中指。不过也好在他叫别人来打扫。如果让我来打扫的话,我估计我得打扫到2050年去。当然,我要突出的不是崇光的房间之乱,而是我打扫的效率之低。
有时我会想,一个男人在什么时候是最帅的?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迷恋过韩国那些男星。虽然知道他们大部分是整出来的,但是我还是如同飞蛾扑火般的迷恋着他们。喜欢看他们在舞台上、在各式各样的灯光照耀下那歌唱、舞蹈的样子。因为那一刻的他们,比天上闪烁的星星还要迷人。毫不夸张地说,如果你爱他们到了一定的程度,在你看见舞台上的他们时,一定会觉得他们就是你的一切。
也有人和我说过,男人认真工作的样子最迷人。
关于这一点,以前的我无法认同。一方面是因为我平时接触的最多的是同学和父母,所以我对身边的男性基本没什么感觉,而我又是那种看见永远捧着书认真做习题的书呆子们只想走远点的人;另一方面是因为我还是比较喜欢那种开朗又阳光的男生,整天板着一张脸看着别提多难受了。
然而事实证明,我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
在以前的我的理解中,“认真工作”就等价于“面瘫脸”。可是现在的我终于发现这两词完全不是一回事!
面瘫脸是指宫洺这一类的工作狂所拥有的表情。当然,他们虽然也在认真工作,但是他们身上那种不易近人的气质总让人感觉……咳抱歉那种感觉我形容不出来。
但是眼前的崇光用行动告诉了我“认真”二字代表的含义。
走进超市之后,崇光自动地推了一辆手推车,并且考虑到我没有来过这里,他还很贴心一一地告诉我哪里是日用品区,哪里是食品区等等。他不紧不慢地往前走,边走边问我有什么需要的东西。
他的嘴唇轻轻地张合,吐出的句子像是有魔力一般钻进我的耳朵里。他盯着一个包装看的时候,长睫毛会有点颤抖。可是超市里的灯光打下来,打在他的睫毛上,打在他不用眼泪就可以湿漉漉的眸子里,好像折射着无数的光芒。我甚至可以在他的眼睛里看见整个世界。
那样的他,让我着迷。
不过,着迷归着迷,该有的理智我还是有的。也许是小市民的心理作祟。我看见那些长得不起眼的日用品价格居然是我平时在用的东西的价格的好几倍之后,我愣是没敢伸手拿。我靠一支牙膏够你吃好几顿饭了你还敢不敢要?!再说了,那些东西外包装上密密麻麻的英文、德文等外国文字看得我头疼。
而让我头疼的结果就是……我和崇光逛了半个多小时之后,手推车里只有三样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