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一声尖叫,冲过去抱着方蓝一顿狂吻:“我下半辈子的幸福要是搞定了,一定不会忘了老大!”
“喂,喂!口水,注意你的口水,还有你的手已经放在了我的敏感区域!”方蓝皱皱眉头,尽量把身子往后挪:“在预演别后喜相逢吗?不要如此投入吧?”
“哦,是的,是的,是应该节约点激情了。”风玲猛然醒悟,停止所谓办公室的某种骚扰,摆弄了一下头发,一副淑女状姿势:“那我出去做事了。”
走出门口时,她突然转个身来,献给方蓝一个意犹未尽的笑容:“皇历上说今天是个好日子,也许那位地铁GG会现身!”
“出去工作!”方蓝正色道。
风玲讨了个没趣,重重把门带上了。
门后面,是方蓝瞬间放晴的傻笑:“地铁GG!”她不自觉地念了出来,是个好名字!
一直以来,方蓝都知道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没有悦目的外在,没有赏心的内在,在很多时候,都充当着舞台上的布景。
好在她对生活要求并不高,知道在美女当道的今天,保持一颗平和的心非常重要。有时候,她甚至都会为自己的满足而感动,要知道,孩提时的她也曾经是个充满幻想的小公主。也曾经以为,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包括爱情或者说哪怕是爱情。然而多年的寻寻觅觅而终不可得,使得她变得急躁而且饥不择食。但同时仍保持着空洞的、“高贵的”味蕾,对于饥不择食获取来的食物总是难以下咽,并且有着一种强烈的抵触情绪。这种周而复始的情感折磨令她日益感觉到现实和梦想差距的不可逾越。终有一日她突然明白,突然开窍了,不再追求完美,不再期待永恒,甚至不再渴望激情了。她意识到随着年龄的增长,一个人的要求,尤其是一个女人的要求应该越来越低才是正道!而对于像方蓝这样的女人来说,放弃了爱情就等于放弃了所有的追求,既然最看重的感情都能看淡,还有什么不能舍弃,值得追求呢?
当然方蓝自诩的这种“平和”境界到了大黄的口中就变成了“懒惰”的借口。方蓝一向没力气和大黄争辩什么,因为多年来的经验告诉她,大黄的智商一定比自己高,因为他知道她每一句还没说出口的话,所以,如果跟他争论这种事,得到的结果一定是:她在心里暗暗承认,她确实是懒惰的。而她并不想承认,至少不想在大黄面前承认,所以她明智地选择了缄默。
直到遇到风玲口中的地铁GG之前,方蓝都以为自己的今生不会与浪漫相遇,以为自己的平和会持续到红颜衰竭的那一天。她没有想到在自己已经放弃的时候,在自以为锻炼到心静如水的境界时,还会有奇迹出现,还会出现这么一个人,一个能让她在这样的年龄还能够重新对生活充满浪漫和幻想的人。
(四)
那天的天气一定相当好,方蓝现在回想起第一次与他相遇的情景时,记忆的背景都焕发着灿烂阳光的味道。
那天,心血来潮的方蓝一个人跑到地坛的书市去买书。书市里人山人海的汹涌场面,让她立马后悔没叫上大黄了。怎么说,腰宽体胖的大黄也可以帮忙吆喝着开开路什么的啊,这样的人堆里靠着一个柔弱的女人家自己的手推肩顶很容易让方蓝自身产生点谁来怜香惜玉的“东施情结”。
若不是怕浪费了来回的车票钱,方蓝也许不会挤进这蜂窝似的人堆里,去漫无目的地挑本什么书,好让她自己觉得不虚此行。像方蓝这样的女人很喜欢做这样的蠢事:我的付出一定要获得回报,哪怕这种回报并不值得。
最后,在忍受了近2个小时的挤压后,方蓝总算是在一个旧书摊上买了一本盗版书。虽然没有出版日期和印数,但纸张的质量还算凑合。最重要的是,此刻的她已经筋疲力尽了,必须马上买到一本书,随便是什么书,以迎合自己心理上和体力上的要求,至于书本身已经不重要了。
书的名字叫《生活日记》,凡涉及到隐私的东西,一向对方蓝都是有那么点吸引力的。好在她知道自己已不可能成为淑女,所以很多事情也能够做得更彻底更坦然一些。
逃离出书市人海后,这名弱女子又在十几分钟后陷入了地铁人海。方蓝被人流冲撞得有些麻木兼感官失灵了。等她缓过气来时,已经到了西直门站了,也就是在这时,她透过列车玻璃窗的影像发现了身边的某人。
不知道他是何时来的,反正是来了,而且和方蓝并排站着。因为是面对着车窗,所以弱女子可以肆无忌惮地观察着他而不被人发现。
他一手拎着公文包,一手抓着拉环,眼睛微闭着小憩(这给了方蓝足够的胆量)。大概一米八左右吧(她很庆幸自己当时穿的是一双高跟鞋,这样车窗里的影象就显得比较协调了),他的脸部线条很不错,方蓝一向重视的部位是鼻子,而他的鼻子——近乎完美!
他不属于那种特别英俊、帅气的男人,方蓝对漂亮男生的迷恋也仅存在于荧幕上。取下了屏幕,方蓝就对一副空皮囊没有了兴趣:因为现实生活中,她可以跳脱视觉享受,从味觉、嗅觉、听觉、感觉上品位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个人,有点瘦,很整洁的打扮,似乎还带着若有若无的香水味。方蓝一向不太喜欢男生涂抹这样那样的东西,但这种味道却令她很喜欢,也许是因为香味很淡雅,也许是因为他的鼻子实在长得合她心意。
透着玻璃的欣赏还不够过瘾,于是方蓝扭头佯装随意地看了一下门口的情况,目光流转之际飞快的扫描了一下他的鼻子——的确是毫无瑕疵。
“要是风玲在就好了”。方蓝暗自嘀咕。她们一向习惯于在地铁里用湖南话点评周遭一道道俊男美女的风景线。因为是二个人,互相会因为有了对方的存在而产生一加一大于二的胆量。这种有趣的、冒险的(也许有人能听到她们的家乡话)乱谈胡评,因为它的无聊反而更能让这二人调剂出好的心情。
没有了风玲在场,就使得今次的欣赏成为纯粹的欣赏,而没有被沦为那种纯粹的热闹。而一个人的默默欣赏往往是很危险的,因为这会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想象蔓延至无以复加的地步,以致无以回头。可当时的方蓝是不知道这些的,所以会让自己很随意的做着白日梦而不加控制。以致此后一次次与他的偶然相遇,也已分不清楚是命运的巧合还是因为他已经存在于她的视线范围内了。但这第一次的相遇,虽然没有任何交流,但方蓝已经感觉到自己的情绪被莫名其妙的调到了跳动挡,下车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风玲:她遇上了北京地铁的第一帅哥。
(五)
下班后,方蓝站在路边招呼的士时想起了风玲的话,犹豫了一下是否该坐地铁?出租车已停在面前:“小姐,走不走啊?”
她心里暗暗笑自己:一把年纪了,还花痴啊?
打开车门的一刹那,她有种感觉似的回了回头,竟看到一个类似某人的背影向自己工作的大厦走去:有没搞错,见谁都成地铁GG了?她赶紧缩到车里:回家也许应该再看看丹尼尔。戴。刘易斯的“纯真年代”了。花痴应该对这屏幕上的男人才够过瘾,想什么时候看到他都可以!
方蓝坐在车上,看着窗外来去匆匆的人流,对自己依然记得几个星期前的陌生人而隐约有某种奇怪的预感,但她不愿对这种感觉深究下去,她经受过太多“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打击了,她必须制止自己这种习惯性的思维放纵。她不想一个人回家了。
(六)
出租车停在了大黄的窝居地。
这是一个很大的窝,足有二百平米。据他所说,是他一哥们的,后来去了英国,就把房交给他看管。方蓝蛮遗憾自己没有这样一位阔绰的姐们。
来的不是时候,大黄不在家。
方蓝给他打了个电话,说自己已经御驾亲征到了他的府第,要他迅速赶回来接驾。通完电话,方蓝嘟囔了一下,埋怨这家主人没有未卜先知的远见,让自己只能在门口做个侯驾的人。
方蓝看看表,还早,觉得有些累,斜靠着墙面,顺势慢慢坐了下去,把整个身体横在门口。这位老大,只要走出事务所,走出除大黄以外熟悉的人群,她身上凡能与淑女沾上点边的东西几乎能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
方蓝认为作为一个出色的审计人员,这样的心态和行为几乎是必须的。她常常自夸自己最值得炫耀的就是能够随时随地的放松身体,无论工作有多么繁忙都记得休息的重要性,所以她的工作效率也是最高的。
同时她也能保证做到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有负于自己“睡神”的美誉,尤其是在身体放松的情况下,在等人等得睡意朦胧的时候。
所以当她听到有人朝着她呼喝时:“喂,老大,劳驾让个路。”
已沉浸在睡梦中的她所能做的只是把腿缩了缩,眼睛实在没力气睁开。
迷蒙中,她感觉有人踢了踢她的脚,然后听到钥匙的开门声,再然后就是‘砰’的一下重重的关门声。
直到这时,方蓝才被惊醒,意识到刚才是谁进去了。
一骨碌站起来,对着门狂踢:“死猪头,开门!开门!我数三下,再不开门我会让你房子来一次大修,1——,2——”
然后方蓝满意的听到了死猪头手忙脚乱的开门声。
一脸体贴的大黄把方蓝让了进去:“醒了?还真不容易啊。我原准备抱床被子给你盖上的。”
方蓝一声不吭的瞄了瞄这头猪:肚子几天不见似乎又长了不少,挂在身上的衣服好像还是几天前的那件。想说他几句,但忍忍还是算了,纯粹浪费口舌。索性懒得搭理他,纵身飞上了他的大沙发,抱住靠垫;一言不发的盯着茶几上的干花发呆。
这位仁兄开始不爽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