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忍不住了:“你的反应让我不安,告诉我,它哪里让你感到不对劲?”
“你想告诉大家,你已找到了精神家园,是吗?”
“是的,难道不是吗?”我告诉史野,这部书的主题是通过主人公对理想的回归而向读者诠释了一
种人生观——寻找精神家园。
在这部小说里,我把史野与女主人公的关系写成了一种精神上的知己,柏拉图般的友情。
“是的,你的确营造了这样一个主题,而且相当成功。”史野说,“我甚至敢肯定它要比你的《梦
断棕榈》来得更轰动,因为,你的‘精神家园’唤起了都市人的共鸣——不仅仅是打动而是共鸣,”史
野特别加重了“共鸣”这二个字的语调,“目前生存在都市里的人们,不管他们潇洒也罢,失意也罢,
在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带来的物质与精神上的巨变后,他们的信仰与价值观念受到了另一种冲击,你可以
把它们理解为一种传统与文明的冲撞,可以说,所有的人都染上了一种现代都市病:浮躁、空虚、不满
、困惑,人人都在喊累,没劲,无聊无奈……都市的物欲横流外表看起来很精彩,但人的心灵无一不渴
望摆脱世欲的尘嚣嘈杂,寻觅一处可供灵魂歇憩的精神家园——而你向他们提供了这一点。”
我惊叹史野的剖析能力。
“这就是我说的你唤起了他们的共鸣——梦归孤岛。再没有比你笔下这种更使都市人向往的世外桃
源了!米路,你真是一个善解人心的魔术大师,《梦归孤岛》一旦出笼,我敢肯定,它会在都市人心中
引起一股疯狂的寻觅‘精神孤岛’的浪潮,真的,我肯定!”
“只是,”史野把话峰一转,“你能让他们在你的这座‘精神孤岛’上找到什么呢——真正的理想
境界?超脱的精神家园?你能告诉他们生命回归的意义又是什么?”
史野提出这个问题时,我的小说只写了三分之二,我告诉史野,我的最后部分就是要探讨这个问题
。
“不用说我也知道故事的结局。”史野以一副过来人的超然平静直视我,“我甚至能知道故事结束
后又将面临着怎样一个开始。”
“见鬼!我不相信。”
史野没有和我争论这个话题,但他的目光却是笃定的,在他这种目光下,我反而有种迷乱,我心里
明白,既然他能比我更透悟我的作品,无疑将对结局更明了。
史野说:“在这个世界上,人们无法寻到永远的‘精神孤岛’。即使有,也只是暂时的,结局将是
陷入一个更高层次的迷惘。”
“不!”找并不接受史野的观点,“那要看你选择一种什么样的人生。耐得桩精神孤岛的孤独,也
是一种直面人生。同样是一种面对现实。”
“你真是十足的文学女人。”史野用的是一种无奈的语气。史野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下去,“太
富于幻想的‘文学女人’们,常犯‘假做真时真亦假,无为有时有还无’的毛病,待她们认定了爱与被
爱的对象时,有会毫无保留地去‘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于是,‘文学女人’闯不过的
情感悲剧就这么发生了。”
“你在指我,史野。”
史野耸耸肩,不置可否。定稿的那一天,我们又庆祝了一番。但这一回,不知为什么,我的精神显
得有些恍惚,我并没有因此感到轻松,反而显得很累,有一种灵魂被掏空的感觉。
“我想,这回你绝没有写第一部时的冲动,对吧?”史野似乎在验证着什么。
“是的,”我承认,“可这并不等于我要放弃‘精神孤岛’。”我悦。心里,却莫名地寞落起来,
夹杂着一种隐约的迷惘。
第十六章
两个月后,《梦归孤岛》问世了。
时值夏季,正如史野所言,《梦归孤岛》其轰动效应远远超过《梦断棕榈》。我是在电视和收音机
里看到和听到它在都市人中所引起的狂热浪潮,其爆热有如三伏的骄阳,在读音的心里蒸腾出沸腾的共
鸣。单单海阳市,第一天的发行量就突破十三万,我看到了新华书店烈日下蜿蜒成龙的购书队伍,看到
了书摊的争购场面,看到读者满目的亢奋和梦幻的向往……坐在电视机前,我被自己的再次成功感动得
泪水迷蒙。
“姑娘,你真了不起!”王妈递给我一条手绢,她自己也被电视里的购书场面给打动得泪流满面。
我关了电视,点燃了一支烟,心久久不能平静。
“你不会离开这里吧?”王妈问我。
“我想不会,我喜欢这里。”我发现王妈眼里掠过一丝疑惑,显然,她怀疑我的话。
“你不相信我?”
王妈笑了笑,很迷离:“他也喜欢这里,盖小木屋的时候,他对我保证过,可他还是走了。”她又
一笑,这回显得很茫然,“姗妹也走了。”
“你是说我也会走?”
“要走的,终归留不祝”王妈朝我笑笑,那笑中,释溢着浓浓的命运色彩。
第二天,孤岛打破了以住的宁静。先是一艘小艇靠了岸,登上来两个背照像机的家伙,我认出了他
们是一家日报社的记者。我下了逐客令:“你们不觉得这个世界的新闻已够喧嚣的吗?”
“米记者。”记者的耐性永远是惊人的,我对他们说,我已经不是记者了,一年前就不是了,再说
,我也不想为这个本是嘈杂的世界再制造出任何一点鼓噪。”
我让他们马上离开,一个人转到一块巨大的岩礁后坐下。
不知过了多久,王妈气喘嘘嘘地颠着碎步跑来,“不得了了,米姑娘,好些人上岛了,还有许多船
正往这里开来呢……我挡不住,他们都冲进小木屋到处找你呢……哦你瞧,他们来了——就是他们。”
一大拨人正为他们发现目标而兴奋得嗷嗷直叫,“噢!瞧,是她——米路在那……”“米路!”
“嗨——我们终于找到你了!”
镁光灯闪烁个不停。
“见鬼!”我蹙紧了眉头站了起来。
这帮该死的记者!
我知道,一旦落入了这些人的视线,你便是有三头六臂也无法摆脱他们的纠缠,我当过记者,这是
他们的看家本领。
我清楚,这孤岛不安宁的日于来到了,要想回归平静至少得有些日子。
一天,梦妮来了,她一个人驾着史野的白色游艇,这女孩,没有什么她不敢干的。
她剪去了一头长发,理了个俏皮的短发,上身牛仔小背心,下着一条超短裙,举手投足一副被宠坏
的贵族小姐习气。“我讨厌这海上该死的风,它都快把我脸上的皮肤吹裂了,”一下岸,她就一副大小
姐的脾气怨这怨那,“还有那讨厌的海水,瞧我的裙子,都溅成了什么样了——真可恶!”
不可否认,她更加漂亮了,漂亮得令异性心旌摇荡,那发育很好的修长形体凹凸有致,皮肤光洁亮
丽,虽然蜕不去先天肤色的略黑,但不影响她的天生丽质,那对小酒窝越发迷人了,尤其是那双眼睛,
矜持傲慢,一副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的轻狂。
“是你吗——姗妹?”王妈一脸的惊喜疑惑,她远远地打量着在这个世上唯一的宝贝孙女,不敢相
信这就是她一手抱大的那个喝着海风长大的渔家后代。
“外婆,以后别叫我姗妹,我已改名叫梦妮了,”姑娘不满地撇了撇嘴,一副对乡下人的轻蔑。我
发现,王妈那惊喜的双眸倏地黯淡下来,仿佛在这一瞬间失去了什么。但很快地,她又绽露出慈祥的微
笑,踅身回厨房里张罗着给宝贝孙女做好吃的去了。
梦妮和我来到了书房。
“米阿姨,你真了不起!”她从随身携带的一个包里拿出十几本《梦归孤岛》让我按她开列的名单
签名,“知道吗,我们班里的所有同学都买了你的这本书,他们希望得到你的签名,”她显得很得意,
“我选了十几个最要好的同学让你签,其他的我才不满足他们呢。”
我问她:“你喜欢这本书吗?”
“当然!不但喜欢,还崇拜至极呢!”
梦妮一边看着我为书签名一边说:“我还告诉他们你写的孤岛就是我曾经住过的小岛,所有的人都
在谈论孤岛,谈论孤岛上的小木屋,报纸电视上天天都有关于你和孤岛的故事。”
我打断了她的话:“告诉我,梦妮,是不是你把我在孤岛的事透露给记者的?”
“不!不是我。”梦妮摇着头,“干爸再三交待,不让我把你在孤岛上的事告诉任何人。”
“谁?”
“那个女人,”梦妮显然是指白楚心。她称呼白楚心总是习惯用“那个女人”。
“只有她不喜欢你的《梦归孤岛》。”
“她撕碎了你的书,我想她是嫉妒你,她认为你强占了属于她的孤岛。”
我的心一阵抽紧,此刻我有一种预感,在我的故事里,这个被排斥在外的女人绝非是一个无足轻重
的角色。我已在无意中介入了她的世界——在她的故事里扮演了一个与她目前位置相抗衡的角色——不
管我愿不愿意正视,但这是事实。
问题看来很严重,我不得不正视了,“她爱你干爸,对吗?”我问梦妮。
“鬼才知道呢,不过——她从不和干爸睡觉。”
这点倒真出乎我意料之外。
“干爸爱的是你。”十六岁的姑娘在这方面已经相当成熟了。
这梦妮!还在她十三岁那年,我第一次上孤岛,她已觉察到这一点了。
见我淡然一笑,梦妮急了:“是真的,米阿姨,干爸爱的是你,很早很早以前,那时你刚来孤岛,
我就感觉到了。”
“小姑娘,你懂得什么是爱?”我摇了摇头。
“我当然知道,爱就是爱情,爱情很奇妙的,不是吗?”她的眼神闪烁着一种亢奋,还夹杂着一种
迷惘,我看到,那里面有一种情窦初开的光亮,很美很神秘。
“爱情还会使人痛苦,对吗?”她眼里的亢奋不见了,但那份迷惘却更深更重了,还流露出一种痛
苦,莫非她在恋爱?
梦妮把话题又回到我和史野的身上:“干爸常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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