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嘿嘿地笑着:“正愁找不到一个苦力呢,走,帮我把箱子搬到车上去吧!我爸爸明天晚上喊我吃饭,一起去吧?”
林枫的眼睛亮起来:“是么,伯父来南京啦?呵呵,正好,和他谈谈合作的事情。谢啦兄弟,晚饭我请了,怎么样,晚上咱去向阳渔港吧?”
“呵呵,那敢情好,不过先帮我把东西给搬好!”
林枫听说我爸要来,顿时欢喜得跟什么似的,帮我干活也麻利了许多。
铺床打扫再加大采购,我们两个人忙了整整一个下午。
喝着冰镇的可乐,我看着自己的新居所,终于有了一种安定的感觉。这几个月以来,我一直在漂泊不定。对我来说,这种漂泊的感觉尤其强烈,我一直都不喜欢这样,我所愿意的是能有自己的房子,外面有柔软的草地,我喝一杯咖啡,阳光浅浅地照进来,静静地铺陈在我的脸上和身上。
林枫上上下下看着我们共同的战斗成果,赞不绝口:“真不错,我都想搬到你这里来住了。”
我笑骂道:“去你的,自己有房子还在这里和我说风凉话!”
两个人你来我往说了几句,我突然想起来昨天晚上答应酒吧老板要给他回话的。
于是我就和林枫商量,到底是去还是不去?
林枫的意思是不去,一旦在酒吧唱歌,那就注定要过一种晨昏颠倒的生活,白天从黄昏开始。
我最终还是决定去了,毕竟每天能拿两百多块钱,一个月就有六千多,这在南京也算不低的收入了,能够维持生活。而且我白天还可以写小说,这样赚钱写作两不耽误,又是自己的爱好,何乐而不为?先做着,再找别的工作,我认为这是可取的。
林枫拗不过我,他也没有要劝服我的意思,他知道我是不可能听劝的,只好点头默认。
既然决定了,我就掏名片给老板打电话,这才看清老板名叫章程,想想昨天晚上的荒唐,浮现出那个王媛的影子,不由得摇头苦笑。
章程接到我电话的时候满激动,连声对我说感谢,于是我们就约定晚上就去,先试演。他的意思直接就做了,昨天我的表现已经让他十分满意了。我感觉双方还是要有个适应过程,说不定我感觉这酒吧不行,过几天就不愿意做了呢?不过我没有和他讲这些,只是说双方都要有一个互相了解熟悉的过程,总之先去试试看吧。
章程答应了,我们便约好晚上九点半在酒吧见。
时间已经不早,林枫拉我说:“走,去吃饭!”
我笑起来:“呵呵,不会真去向阳渔港吧?”
他眼睛一瞪:“我林枫自然说话算话!今天请你饭也是有目的的,希望明天你们父子见面的时候多给兄弟美言几句,拿个单子,那我这公司一年可是吃喝不愁喽!”
“你现在不就吃喝不愁么?”我好奇地问他。
林枫苦着脸说:“手底下几十个人就指着我吃饭呢,我怎么能不发愁?兄弟你明天可一定要好好帮我这个忙啊!”
看他这么痛苦的样子,我同情心大起:“行,行,我一定尽力!”
林枫顿时眉开眼笑,亲热地拉住我的手:“走,吃饭去。”
我看着他,忽然涌起异样的感觉,面前的林枫似乎与我记忆中的他有些不一样了,现在的他变得有些油滑,有商人的逐利色彩。又开始想叶青,她不也是么,不知不觉地变了,最后变得如此模样。
“算了,还是不要去向阳渔港了,今天你帮我忙到现在,我怎么也得请你吃饭。回南京这几天,都是你请我吃饭,怪不好意思的。”
林枫笑着:“都说好我请吃饭的,你别和我客气嘛!自家兄弟,还分什么你我么?”
我说:“一片心意,你就听我一次。你公司的员工还等你给他们开工资,能省就省吧,等你把我爸的单子拿下再请我吃饭也不迟啊!”
楼下有一家四川菜馆,看样子还不错,进去以后才发现,量大而且便宜,点了酸菜鱼、宫爆鸡丁、鱼香茄子等几个家常菜。别看这几个小菜不起眼,可是这最能体现厨师的功力,这几个菜谁都会做,能做得好看好吃那就很不容易了。
三四个菜一端上来,我们就知道味道肯定错不了,当时就决定以后把这里当据点了。
夏天吃饭哪有不喝酒的,我们喝着冰啤酒,吃着无比可口的菜,这日子,简直就是神仙一样的生活。
我喜欢和林枫在一起,自由,不拘束,可以放下那些伪装,大声地说话,大口地喝酒,哪怕骂人说脏话都说得那么顺口那么心安理得,逍遥自在。
吃完饭,林枫说晚上和我一起去“阳光慢摇”吧。
我说自己又不是小孩子了,做什么事情还要朋友陪着啊,你喝了酒,早点回家休息吧。昨天晚上喝了那么多酒,路上没出事,算是运气好。
林枫絮絮叨叨和我说了很多,仿佛今晚一别以后就要看不见似的,嘱咐我这,嘱咐我那的。婆婆妈妈,到最后他自己都嫌烦了,不好意思地说再不说了。
送走了林枫,我躺在床上想事情,第一次去唱歌,心里难免有些紧张,总之想了很多,我这段时间总爱胡思乱想。
躺了一会心情平静了许多,收拾收拾就出了门,本来想背着吉他走的,可是想想酒吧这么吵,我背把木吉他,恐怕连我自己都听不见。
第 5 部分
酒吧驻唱
我到1912的时候,南京城还是相当的热闹繁华,酒吧一条街却不是特别热闹。对于习惯了过夜生活的人们来说,9点半,一切才只刚刚开始,好戏,尚未开场。
走进“阳光慢摇”吧,灯光一如既往地暧昧着,人却比昨天少了很多,很少有人愿意在十点钟前进酒吧,最佳的时间,是在十点半以后。
我见到了章程,他握着我的手连声表示感谢,并拉着我介绍了贝司、鼓手、键盘,这几个家伙看上去似乎并不友善,只是简单地握了手。我知道搞音乐的大都有些自己的个性,想想我自己,有时候不也是很狂傲不羁的么?推己及人,我也就不见怪了。
时间比较紧,就赶着排练了,大家从来没有在一起合作过,我担心这第一天演出可能会砸了。
趁着人不多,我们赶紧凑在一起练了一会,虽然我是新来的,但是他们应该合作比较久,所以感觉上虽然觉得还是有点磕磕绊绊,但应付演出应该是没有什么大问题。毕竟酒吧这种地方,人一多,酒一喝,头脑一热,谁知道你唱得是对还是错?只要大致不跑调就行了。
半个多小时以后,那几个哥们看我的眼神也变了,知道我吉他弹得不错,大家配合得挺好,合作愉快,大概就是这么个道理。
在酒吧唱歌和在酒吧消费绝对是两回事情,首先自己要能通过音乐把酒吧整个气氛给推动,让所有人融入其中,其次自己不能陶醉,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游离于气氛之外。这就看自己所能把握的度了,一个优秀的音乐人,这一点是起码要做到的。
反正在酒吧唱歌我也不是第一次,早习惯了,在杭州的时候我在地下通道都乞讨过,所有的担心在我进入了角色以后全部忘记了,我用心地表演,至少要对得起老板付我的这每天两百多块的工资。
大约十一点半的时候,我看见从门口进来一个熟悉的身影,是王媛,我想,这个晚上,恐怕是要发生一些故事了。
这时我正唱一首《那年的情书》,没想到这首歌还挺受欢迎,贝司和鼓手去休息了,我和键盘两个人在台山。键盘手是个女孩,长得不算漂亮,但也不难看,老是绷着一张脸,面无表情,看起来很难相处的样子。不过我感觉她弹键盘的时候相当认真,绝对是百分百投入,咬着嘴唇,或是皱着眉头,低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王媛和朋友进来,一抬头就看见我,她的眉毛一扬,右手举起来,朝我晃了几晃,我知道她在和我打招呼,我故意装没看见,转过身去。
等我再转过来的时候,她已经和朋友坐到一张长桌子边了。
我有些奇怪,她是做什么的,怎么每天都来酒吧?
想了想还是不深究了吧,一个人千万不能对另一个人发生兴趣,否则最后吃亏的必定是自己。
唱完了这首歌我也下去休息一会,和乐队聊聊天,外面DJ打碟,歪着脑袋夹着耳机,相当专业的样子,不过手动来动去,像是跳舞,很酷。
倒是很想学学怎么做DJ,但我又恐怕自己做不来,我向来喜欢清静,老是这么吵闹,自己怕是先受不了。
我们几个人在里面喝水闲聊,老板章程也在,笑着说:“怎么样,周余不错吧?”
鼓手叫于锋刚,大家都叫他大刚,留一脸的络腮胡子,头发长长的,要是染成花白,和张纪中站一起我估计没人能分得出来。
大刚冲我一乐:“兄弟,你唱得不错,一手好吉他,以前在哪个乐队?”
大学的时候我曾经和一帮朋友混在一起,搞了一个YOUCAN乐队,经常在学校的音乐厅比赛表演,也算是小有名气。
想想大学时候发生的事情,还是十分值得回忆的,那些印象深刻的朋友们,如今各自散落在四处,再也不能如在学校里一样团聚,实在是遗憾。
我和大刚说:“以前在学校的时候玩过一段时间,毕业了基本就没碰了。”
贝司手是个挺年轻一小伙子,长得阳光灿烂的那种,头发很短,和大刚相映成趣,他叫毛择选,外号毛毛,倒挺可爱的。
毛毛笑着:“周余你的吉他可真不赖,和小宇有得一拼。”
“小宇,谁叫小宇?”这里可没有一个叫小宇的。
毛毛说:“就是原来的吉他手呗,和你一样,兼主唱。”说到这里他顿住了,原来键盘板着脸拿着矿泉水瓶进来了。
她一进来气氛就变了,毛毛避口不提小宇,和我讨论起吉他和低音贝司的区别。
章程出去转了一圈回来,看上去挺满意的样子,对我们说:“大家今天辛苦啦,外面评价还是满高的。昨天那小丫头,唱得那叫一个难听,她也就跳舞还好点。”
我苦笑着:“老板,你可别被她听见。”
章程连连摇手:“可别叫我老板,叫我名字就行,都是大家捧场我才把酒吧开起来的。才不怕她听见呢,她一般要过了十二点才到这来,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哥们的怀里呢!”
他坏坏地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