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之吻 作者:耿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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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之吻 作者:耿伟峰-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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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干得出。为着一个微笑,为着微笑背后的赞赏,把镜子和自己对自己容貌的标准统统抛在了脑后。这样的事情能出现在人间,本身已属罕物,何况又发生在我身上。这说明了什么?当然是在说明,我这人,真他XX的太牛逼,太有个性了!

在小妍离开我的第31个清晨里,我猛然醒悟,我竟然也是个很有个性的人。我于是比较的兴奋,当即踢出一些欢快地舞步,哼起不知何时学会的叫不上名字的曲子。重新置出一面光洁美观的大镜子,愉快地梳头,惬意地刮须。各个角度审视自己的脸,颠来倒去,居然没有扭曲。排除幻觉的可能性,这张清瘦却精神的面孔该是归我所有。实在是久违了。

我对着镜子确认许久,端起右手,摆出一个“V”的手势,顺口滑出一句:Good morning sir!之后将用具摆放整齐,带着项上这副久客重归的脸来到窗前,拉开落地玻璃窗墨绿色的窗帘。随窗帘移开的速度,阳光一股脑地映进来。没有过程,略去了速度,似乎阳光本就存在于屋内,是窗帘照亮了它。

第一次发现阳光是如此清澈,窗子也好,桌椅也好,连同我本身在内,都一如碧空里某处停泊的云朵一样宁静。

给自己冲了杯咖啡。藤木的靠椅,由于过于古老的缘故,坐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响动。从家里搬出来住算是我平生第一次自主做出的大决定,妈妈说什么都要给我弄套简单的家具。她这人,总是这样,只要子女一日不在眼前,她便觉得失去了她的照顾我们就一定会遭受到某种程度的委屈,即便是已经出嫁了的姐姐,也还只是她眼里不懂自理的小娃子。直到有一天,姐姐抱着自己的宝宝,妈妈的外孙子,来看她,妈妈才换了种眼光,端详着我姐姐说:哦,你真的是长大了。

可是,无论如何,我这个高中刚毕业的儿子,哪怕以后大学毕业了,慈祥的妈妈都不会将我拉出小孩子的概念。我粗略算了一下,要想在妈妈眼中成为大人,至少还要有五六个年头,假如我信奉晚育的话,那还需要更久的等待。我必须有了自己的宝宝才行。

所以妈妈认为像我这样的小孩子,应该本分点呆在家里才合情理。出去自己住,一是要用去许多不必要的开销,重要的是会出现一些荒唐的结果,比如无缘无故饿瘦了啊,莫名其妙感冒了啊,甚至出去买东西被人骗了啊等等。总之,她是要一心一意阻止她的小娃子出去冒险。我费尽心机地去说服,也不见起色。最后还是爸爸说,孩子嘛,总是要长大的,出去磨练一下也好,由他去吧。妈妈才算勉强答应。她就是这样地习惯信服于爸爸,真是没有办法的事。

为了避免麻烦,我只带上了自己习惯用的一副桌椅。藤木的椅子,檀木的桌子,造型全是遥远年代的风格,古色古香。我发现自己尤为欣赏古时的东西,从房子到用具,很多时候幻想回到了唐朝,觉得自己要是着上唐人的衣服,一定帅得一塌糊涂。谢绝了妈妈给我准备的时尚用具,简单地租间小屋,就这样在距家十几里的镇子上独居下来。为此没少遭受妈妈的唠叨。不过我一点也不烦躁,开心地想,终于可以享受独居滋味,没有搅扰,怎么清静都行。完全不必再像往常一样只能在梦里痛苦地向往了。

咖啡有些凉了,又加了点开水,来回的搅拌着。勺子碰到杯壁,发出清脆单调的动静,宛如古时的乐器。嗅着这被冲淡了的液体的芳香,我不觉又端详起墙壁上小妍的相片,看她观音型的脸蛋,幽深的眼神,动人的微笑,以及笑起来右嘴角处那颗随之而动的淡淡黑痣。恬静而幽雅。无端地想到了自己流淌的生命,生命中一些平淡又稍显怪异的东西,比如未曾中断过的各式各样的梦,比如小妍离开的一个月里我奇特的行为,比如我和小妍的恋情。有关这些的发生,持续,以及何去何从,与我之本性有何关系等等,我不能想得明白。只好缓缓端起咖啡,轻品几口后,一饮而尽。

 

 


正文 第一章 (2)二分之一的爱情
(更新时间:2006…2…19 19:29:00  本章字数:1774)


小镇一如往日的平凡。夕阳尚未落尽的时候,落了场小雨。地平线以上,还剩半个太阳,独自暗红地注视着空中零散的雨丝,完全消失了正午时分的明媚与炽热。像个时光暮年的老婆婆,不无凄凉地仰望着曾经少女的自己。当然,也可能仰望的是曾经她热情的男朋友,这也是谁都说不定的。比如我现在,淋着小镇的雨,想念的却是远在C市的小妍。
一直以为,能认识小妍并且拥有她,实在是我莫大的幸福。她习惯将我俩的关系,采用被她严重扭曲了的辨证分析法,一分为二。她说,木,知道吗,其实我们的关系是可以分成两部分的,一半是爱情,另一半呢是知己。她还说,木啊,假如以后爱情这半无法继续了,我俩至少还是知己,知己是一辈子的事对吧?

我当时觉得有道理,并且抛弃爱情的去向,我注意更多的竟然是知己这一半。这大概是我对古代关注过多了。古人对知己充满向往,尤其一些稍微识点字的小文人,会终年的自视清高,这样人际上就难免出现挫折。面对挫折,他们不免心生郁闷,十分的喜欢把酒对清风,边喝边忧愁。待到酒醉愁浓时分,需要吟些句子来抒发忧愁。据我所知,这中间最流行的句子当数:哎——千金易得,知己难求哇!当然了,这仅限于小文人。大文人通常不会这样做,大文人由于太大了,所以已经不需要知己。至少不会看上这样低层次的句子,不抒发则已,一抒便出了名篇。可惜的是这类大文人数量实在屈指可数,这点只消比较一下古今文人数量与名篇数量便一望而知。

很明显像我这样刚刚拼过高考,生死未知前途未卜的角色,自然不是什么大文人,最多只是个小小文人。所以我还需对知己不断向往着。所以我就和小妍相识并愉快地交往了。所以我们相爱了。

而究竟为何我会和一个女孩子引为知己,个中原因着实相当复杂,一言难尽。小妍一直用缘分来解释这些,还劝我对此不要多想,什么事情多想了都会出问题。我感觉有道理(我发现,自从小妍做了我女朋友,我就感觉她说的话都越来越有道理,不知为何)也就不再和她探讨有关何以会彼此引为知己的问题。可是不探讨并不等于不去想,何况我是个凡事喜欢深究的人。尽管比较的迂腐,但假如不去深究,我也就无法使自己活得爽快。时至如今,这个知己的问题还会不时的探头探脑,和我纠缠上几分钟。

我走在大街上,一边想着小妍,一边想着知己的问题,还一边望着夜幕降临,华灯初上。突然遗憾地发现,原来我一直向着走的那半边太阳,不知何时就那样沉下去了。我本想仔细看一看它没入天际的那一瞬间,是如何动作的。现在看来,无疑是失去了一次绝好的机会,至少也要等到下一个傍晚,下一个落日才行。假如下一个落日还不行,那就去TMD落日吧。

和小妍在一起,我学会了不少东西,其中就有TMD句式。TMD句式,小妍说是她的得意之作。我相当惊异的是,这样一个举止恬静美女,竟然也会创造什么TMD的句式,就对她说:其实,这个TMD句式,早就被大家给TMD用了不知道多少年了,怎么会是你的原创呢,你又怎么可以去创造这个呢?

她听了为之一笑,使得她那原本润泽的面孔越发的水灵了,简直要勾起我欲吻的冲动。更加的觉得,这怎么都不像是个会讲脏话的女孩子。遂感慨这世界过于奇妙。女人果然是不可信的。越是漂亮的女人就越不可信。这话我之前觉得荒谬,如今观之,世人还真是睿智。

小妍说其实我只讲对了一部分。她说她的TMD句式确实为她所首创,一点也没有侵权,其原因大致如下:一,虽然TMD已传世多年,但那只是口头禅的形式,没有哪个人想要把它提升到句式的层面。我是第一个这样做的;二,这个TMD句式里,我赋予它新的内涵和用法,就是当什么东西让你不开心了,让你琢磨不透了,或者干脆让你讨厌至极烦的要死了,你就可以对着它说去TMD某某某了。不过,这种话自然不便大声疾呼的,碰到不便大声说的,最好放在心里面说,小声说也可以。我经常都是放在心里的,在心里面骂人,既可以解气又不伤感情,你说好不好啊。

我点头,说好是好,不过,我所能见到的会说TMD的人士,好像都是这样理解并运用的。她于是偏起脑袋,疑惑地望着我,说是吗?不会吧。我再次肯定地说是的。她于是翘起了小嘴巴,柔声柔气地拖起了撒娇的语调,说:不是的,是的吗?不是的吧,不是的就不是的,你说嘛是不是的啊——

我端详了她许久,摇摇头,说:不是的。

 

 


正文 第一章 (3)小镇生活
(更新时间:2006…2…19 19:30:00  本章字数:6397)


其实,我和小妍都是不怎么中意这个小镇的。之所以还能在此地呆下去,无非是这里紧邻村庄,也不远离县城。少有无聊人群和车辆的不休喧闹,可以不时听得见我所喜欢的鸡啼狗鸣。住房也不错,又能在需要的时候选择进县城购物或者下村庄钓鱼,都是不算麻烦又比较开心的事。而关键之处在于,这里尤其缺乏正规的管理,治安也好,卫生也好,无不乱得一塌糊涂。常常出现群殴事件,青春期躁动的少年们,会在看过几部古惑仔后染发刺青,每天都可看见五颜六色头颅晃动在街道上,无非是做些无聊出格却自以为是的所谓英雄事业。至于环境卫生,这里的环境几乎无卫生可言,你会在一次大风中被飘飞的方便袋包围,或者莫名其妙地踩到香蕉皮滑倒,之后再摔在几个烂苹果上而深有体会。
假如不是小妍家住在小镇上,我该早已搬家另寻别处了。小妍也相当讨厌这些。她说其实她更喜欢城市,那种大而干净又好挣钱的城市,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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