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啊,请对我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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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啊,请对我微笑-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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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翔熟练的将火药和铁珠填到枪管里,经过一天的功夫,雷翔对火药枪已经相当熟悉了。雷翔填好火药,举枪瞄准了一番,又放了下来:“你还是老样子,总是喜欢凭自己的猜测去推断别人的内心,不过我是真的喜欢云南。”   
蓝叶冷笑:“你没有发现,你每次说谎,食指总会不由自主的敲动吗?”   
雷翔握住自己的左手,讪讪一笑。   
※※※※※   
蓝天从外面闯进来,对雷翔道:“收拾东西,我们跟马帮一起出山。”   
雷翔应了一声,提着枪就站在蓝天身后。蓝天从屋里背出一篓草果(注:草果,草本生植物,作调料,价格昂贵。不知道云南之外有没有。)。蓝天看到雷翔提着抢,气就不打一处来,一脚踢在雷翔屁屁上:“我们是去赶集,你提枪干嘛?小心走火。”   
雷翔“哦”的应了一声。蓝天道:“去牵马来。”   
※※※※※   
这里呢,要介绍介绍蓝家了。   
从大门口一进来,就是一个宽大的天井。天井的东面,是堂屋和卧室。堂屋楼上,是蓝家堆放粮食的地方。云南天候潮湿,粮食一般都放楼上,这好像与别的地方的农村不同。天井南面是厨房,而北面就是一溜养牲畜的棚子。总共养了四匹马,一条牛,肥猪两头。   
蓝家的马,与云南矮小的马匹不同。两匹是高头大马,乃当初用驻军的战马交配而成。另外两匹是用引进的外国良种配成的。虽然比较云南土马高一些,但负重力依旧不减。   
蓝天见雷翔牵过来两匹速度快的战马,知道孩儿心情的雷翔更愿意骑速度快的,也不阻止。又牵过一匹能驼东西的马儿跟在后面。   
蓝叶目送着雷翔离去,心里面有几分担忧。她带雷翔到云南,不是想提供一个安身之所给他,而是要让他可以面对一切磨难,自己创造出自己的安身之所。   
雷翔骑在马上,虽然他是初学骑,但因为有骑摩托的经验,而骑马最重要就是要保持平衡,所以仅过了一会,就已经骑得很好,刚一开始是跟随在马帮后。看着浩浩荡荡的马队,好像猎到奇趣般的高兴。过了一阵,觉得气闷,从后面纵马上前。   
蓝天见雷翔虽然是初学骑马,骑术还算上佳,含笑道:“敢和我比试比试吗?”   
雷翔傲然点头。   
两个人就在这山道上奔跑起来。要知道那山道可是窄窄的一条泥路,仅够两匹马并肩而行,而且有牛踩出的坑坑洼洼的小洞,一个不慎,连马腿也会被折断。   
蓝天骑术精良,道路熟悉,那是不用说的了。但是本该早已落后的雷翔竟然能紧紧跟在蓝天身后。蓝天心中大讶,生怕雷翔为了逞能,而不顾自身安危。要是等一会摔到谷底,他就没办法和妹妹交代了。   
蓝天回过头去,看到雷翔,身子一震,几乎停了下来。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雷翔有这狂热的表情,紧紧抿着的嘴,坚毅的下巴,好像突然变成另外一个人似的。   
蓝天刚刚认识雷翔时,内心对他是有几分不屑的。男人长得好看并不是罪过,但是好看得有些娘娘腔起来,就让人齿冷了。后来见雷翔有勇气能够面对野猪,心中也有几分钦佩。直到此时见到雷翔这种精悍、神彩飞扬的表情,简直要让人为他喝声彩了:“好一条汉子。”   
就在蓝天一愣神间,雷翔已经掠过蓝天,超上前去。   
雷翔一超过蓝天,便停下马来。心里面浮起快意来。不知不觉就说出:“我好想骑机车啊。”   
蓝天听到:“吓?”   
雷翔别过脸去:“没什么。”他已经不想再回到S 市,不想面对他所经历过的一切,就再那些事都尘封在回忆中吧。   
到了市集,雷翔的兴奋之意少了很多。不管怎么说,云南是一个落后的地方,市集里全是些司空见惯的东西。唯一有趣的就是小吃。   
不晓得云南这么会有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东西,连蝗虫也会用来油炸。还有一种红烧“毒鼠”的菜,也在叫卖。那“毒鼠”可不是与老鼠长得一模一样吗?!   
雷翔有一阵反胃,蓝天故意逗他:“要吃老鼠吗?”雷翔脸色一白,连连摆手。恐怕蓝天再多说一句,他就要吐了。   
蓝天点了一支“毒鼠”拿在手中大嚼,边嚼边对雷翔道:“人们害怕老鼠,是因为老鼠身上带着细菌。欧洲的黑死病一开始也是由老鼠传染而来的。经过漫长的岁月,对疾病的恐惧就化成害怕老鼠的基因,与人类与生俱来。”蓝天挥舞一下手中的“毒鼠”:“不过这个家伙,虽然也是啮齿类,但是比老鼠可干净多了。而且味道也不错,你要不要尝尝?”   
雷翔不想被蓝天小视了。接过一支“毒鼠”忍住恶心,小心的咬了一口。雷翔咬了一口后,惊喜的道:“味道不错啊!”   
正在两人大吃之际,与蓝天一同前来的苗人,脸色沉重的走到蓝天面前:“政府要收枪了。”   
蓝天被一块尖骨卡住了,半天才缓过劲来:“凭什么?!”苗人的枪,可是爱若性命的宝贝,很多火药枪,铜炮枪是一代传一代的传家宝,而且私人持枪都快几十年了,现在突然宣布要收枪,不免让人怨声大起。   
那人道:“公告已经贴出来了。”   
蓝天与雷翔挤到人群中,看完公告之后。蓝天面色如土:“后天,这么快。”   
转头向与他同来的人道:“我们回山寨。”   
※※※※※   
蓝天回到山寨,召开会议,将要收枪的事与山民一说,大家一合计,想把枪藏起来,等过了风头之后再拿出来。那么大片山,要收藏几把枪那还不容易。   
等大伙全部聚在寨口,想上山之时。工作队已经到了山寨,为首的便是副乡长。副乡长看到蓝天,叹口气道:“蓝老弟,你们提着枪想去哪?把枪交给我吧。”   
蓝天突然打开枪栓,指着副乡长道:“走。这是我的枪,我绝对不交。”   
雷翔在蓝天的身后,急得满头是汗,低语:“蓝大哥,这把枪我刚上过火药。”他以为蓝天只是想吓吓那人。   
蓝天厉声道:“你听到了,还不走。”   
副乡长吓得脸都白了,道:“把枪放下,有话好好说。”   
蓝天道:“我不认为打打猎就会令森林失去生态平衡,我只知道这把枪已经跟了我家五十多年,当年不会将动物全部都打死,现在也不会。”   
副乡长语重心长的道:“蓝老弟,你想不通,我也想不通。我家里还有一把保留了十多年的汽枪,想不通又怎么办。上面交待的事,你能不完成?何况这些枪都在公安局登记过了,你藏又能藏多久?再说政策也是为咱们着想,一个人一把枪倒是不会破坏生态,但人这么多,枪这么多,还能有活物留下吗?”   
蓝天头上的青筋都暴了起来,扣板机的手指也在不住发颤,只要一个不小心,就要将铁砂射出来。副乡长的话他根本听不进去。这把枪对他而言,太重要了。   
雷翔突然挺身拦在蓝天的枪口前,蓝天眼睛都红了:“连你也要抢我的枪?”   
雷翔道:“我不管你们是谁对谁错,我只知道蓝大哥你不管有没有枪,都是我见到最好的猎人。”   
蓝天听到这话,好像力气突然消失了。副乡长轻轻接过蓝天递来的长枪,无言的拍拍他的肩膀。   
蓝天交了枪,山寨里的其他人也再没有反抗,含着热泪,将枪全部上交。   
工作队离开去,山民永永不愿散去,目送着他们走过一个又一个山头。   
别了,陪我度过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的长枪,和我一起创造了许多辉煌历史的长枪。   
女人与孩子也来到村口,雷翔走到蓝叶的身边,低声道:“我以为有了犯罪的念头,就是罪无可赦。但是如果连自己重视的东西,都不能保护,这叫作懦弱。这个世界也没有世外桃源。人们都是凭自己的双手,克服困难,创造自己的安身之所。我实在是太蠢了……”雷翔小声的饮泣起来,这还是他知道自己的身世后,第一次哭泣。   
蓝叶心中唏嘘,知道雷翔终于长大了。   
“我们回家吧,蓝叶。”           
     
第五章         
     
爱情,在我凝视你的目光里。   
——题记   
※※※※※   
再回到学校,虽然只离开短短的一个星期,雷翔却变了很多。常常带着不可思议的眼神看来看去,学校里每一样东西都透着新奇,同学们虽然还是象呆板得象流水线上下来的产品,不过带着笑容的样子还是非常顺眼。每一件都十分的完美,除了蓝叶。一切又都回复了原状,蓝叶对雷翔即不特别亲热,也不会太过冷淡,就象对待别的同学一样,在云南的事,好象她已经全部忘记了,不过其实也没有发生什么了,一直都是蓝叶在帮助雷翔而已。雷翔嫉妒的看着蓝叶在教别的同学:“如果我对她而言是特别的就好了。”却知道他只不过是蓝叶四十三个同学中的一个。   
学习委员在收作业,雷翔无聊的把头搁在课桌上养神,听到学习委员最后一次发问:“谁的语文作业还没有交?”雷翔跳了起来:“我帮你去交给老师。”学习委员把作业搁在雷翔怀中:“谢了。”   
雷翔又为自己找到一个可以去见蓝叶的正当理由而雀跃不已。到了办公室门口,一声报告,还没有喊出,又憋回心里。办公室里除了蓝叶正在伏案休息外再无旁人。雷翔摄手摄脚的走近蓝叶,午后的阳光在蓝叶的脸上造成一个剪影。细细的血管与绒绒的汗毛都清晰可见,雷翔的心脏被眼前的景象击中,坐在另一张椅子上,隔着桌子,专注的看着蓝叶。看着看着,傻呼呼的一笑:“真美”   
蓝叶长长的睫毛轻轻一颤,醒了过来,舒舒服服的伸一个懒腰步,出了办公室。雷翔坐在门外的地上,不知想到什么好事,窃笑不已,那笑容看起来还有一丝……幸福。   
蓝叶:“还不去上课,要迟到了。”雷翔抬头看到蓝叶,那表情就如同似见了鬼一般的落荒而逃。蓝叶有些感慨:少年人朝气逢勃的样子非常好。唉,她和他们一比来,就已经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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