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碧华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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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碧华文集-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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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元日夜对者神仙画卷,於画中人同游共息。
                 
  真美!
                 
  看上千遍都不厌。咦,有一个最美……
                 
  从老人口中,他又知道更多吴道子的故事。他是画圣,爱画者都尊崇这天人。在前朝日子,他画"地狱变相","送子天王"……他在桥旁土屋壁上画了一百匹骏马,破壁日去。他画佛像顶上圆光,以肘为支,挥臂一画,浑然天成。他把三百里嘉陵江山水尽收肚内,一日之间为玄宗宫中大同殿上重现风光。皇上爱才,下令"非有诏不得画"。他夜画"钟馗捉鬼"。他跃入山水大画中,邀游洞府不思归,人皆以为仙去……
                 
  阿元整个人浸淫於此,不知年日。
                 
  画稿亦已完成。
                 
  他心中一直有一个疑团,忍不住:
                 
  "师父,你是谁?"
                 
  老人不答,只提前事。
                 
  "一日我曾告你,要画活,可用朱砂点其右眼。记得吗?"
                 
  阿元一想,便问:
                 
  "若要进画中一游,又该如何?""这个……"老人沉吟一下,欲言又止。终於他闭目养神,像是听不真切,任从阿元侍立,不得要领。阿元知孟浪。
                 
  山野开始暗下来,孤星在眨着眼,顽皮而寂寞。是夜无月,老人拍拍阿元得肩头:
                 
  "阿元,你已学吴生笔,尽得其闲丽之态,我把重绘壁画的重任交托於你,望你花尽心力,使之流传。我明日将作别人间,载壁乘舟,沉之洛河。"
                 
  次日,老人於破壁,悉数矢却踪影。
                 
  阿元面对迤逦之神仙画卷,不胜欷嘘。
                 
  他着实後悔。
                 
  为什麽忍不住追问师父是谁?让这疑团永置心中,真真假假,虚虚实实,是是非非,何须知得太清楚?
                 
  阿元一定要完成重任,方对得住执手相教传艺的老人。
                 
  寺庙修好,墙壁一片空白。阿元终日不发一言,把前朝瑰宝重现人前。
                 
  每完成一个,就认着他们:
                 
  "威武神王。天丁力士。妙行真人。西灵玉童。太清仙伯。太丹玉女。开明童子。梵气弭罗玉女。斩魔神慧金童。紫华扶神玉女。太极丹华金童。夜灵玄妙玉女……。金童……。玉女……。金童……。玉女。"
                 
  他呕心沥血,花上三年。
                 
  青葱的日子,便於他们度过。
                 
  不是他们,是她!
                 
  她,浓黑的秀发盘了望仙髻,脸庞秀润,天真妩媚。站在东华天帝君的附近,回过头来,顾盼生姿,向人间散着五色鲜花。
                 
  阿元爱上了其中一个神仙了。
                 
  他画她时特别仔细,特别庄重。——她不是他创造的,但他令她重生。
                 
  她的衣带仿佛拂到他身上心上来。
                 
  阿元沉思了一夜。
                 
  他五内有种渴求,也有种惶惑……
                 
  当风飘扬的衣带……
                 
  为什麽是这个?为什麽不是那个?
                 
  八十八个之中,为什麽是这个?
                 
  浅薄无知的人,只能被机缘牵引,生世都没能力知悉真相。
                 
  天亮了。
                 
  阿元不辞而别。
                 
  官府中人来检视大功告成的壁画。远近的画工和文人雅士也来了,啧啧称奇,太美了!——奇怪,他们数……八十五,八十六,八十七。只得八十七位神仙?再数一遍:
                 
  八十五。
                 
  八十六。
                 
  八十七。
                 
  是八十七!
                 
  流传至今,是一点神秘的矢真吧? 


 眼睛 
  纪晓岚写的故事(清乾隆时名臣。编《四库全书》。着《阅微草堂笔记》。)
  献县有个捕役叫樊长。一回与拍档一起捕捉强盗,结果强盗跳窗逃亡了。妻子走避不及,被捆起,关在拷问的地方。拍档见强盗妻子姿色不错,将她拥入怀中,正要宽衣解带。妇人害怕捱打,不敢吭声,只低头饮泣。
  樊长看见了,怒骂:「谁家没有妇女?谁能保证妇女不会遭难,落入歹人之手?你若敢这样,我现在就报官整治你!」拍档震慑了,就停止了这勾当。
  此刻是雍正四年七月十七日戌时。樊长的女儿嫁作农家妇,那夜也被盗贼劫持,已经被脱去衣服,反手捆绑了。正当要被污辱之际,也有一个强盗大声喝止他们,才得以保全。时维子时,与戌时只相隔一个亥时而已。
  第二天,樊长听到此事,仰而望天,──天若有眼。张口结舌。

我写的故事
  (白天黑夜做些奇怪的梦。然後设法把梦变成字,卖出去。)
  她拿起羽绒枕压下去。他挣扎了一阵便窒息了。最後一次缠绵之後,他如同那个羽绒枕,柔顺、舒服、无力、温暖、湿濡……。然後死去。
  「最後一次。我想同你过最後一个生日。」似乎在哀求。声音却是冷冷的。 他的眼睛闪过不忍。
  二人都清楚发生甚麽事。但爱情没有对错,只有选择。他同另一个女人先吃生日晚饭,再来找她。她笑:「我不饿。」
  你来吧。好好地开心一次,便分手吧。她再把大半个身子都力压在羽绒枕上……。这家台式珍珠奶茶店是三个人合夥的。一女两男。中学同学。她跟他是一对。
  中五到中七,她都是戏剧组的女主角,校花身上总是溜过很多心仪的眼睛。谁知毕业後,她考不上大学,出来工作三年。他每赶一次paper,每考一回试,过一关,二人距离又远了一点。渐渐没有共同话题。
  从前,他最爱下课後赶到奶茶店,静静欣赏她忙碌的样子。她觉得有人「监视」,日子很充实。她喜欢在他睡觉时,轻吻他的眼睑,如果抖呀抖呀,那便是装睡。他曾说,你身上有珍珠奶茶的味道。像婴儿。
  那天,他非常艰涩地开了口:「我把股份全送给你。──只要能力做得到,都不亏待你。」
  她想不到自己将是2/3的老板。却不是他的1/2。你明明是我的,为甚麽?为甚麽?
  把羽绒枕挪开,肯定他已毫无气息。便拎出一根吸管。近日也卖沙冰,入了一批特粗有趣的吸管,平常的直径有一角钱大,这个有五角钱大。她试着把他死鱼般不带一丝柔情的眼睛掀翻开,微凸,吸管盖准,用力一吸──一阵香腥的味道,眼珠子飕地顺势被吸进嘴里,如珍珠粉圆又滑又腻。舌头打个转,它在口腔中滚动。咬下去,「卜」的一声,裂涌出一泡甜水,极度甘美。骨碌吞下。夹杂了泪,独特的咸和酸,可作佐料。然後再干掉另一只。真痛快!
  你看不见其他人了……。
  她坐在窗台前,秋雨仍是一阵一阵的下着。夜里雨也是黑色的。天亮了,姿势没变过。
  他在床上悠悠醒来。打了个寒噤。他的本分尽了,而缘份,也尽了。他静静地去梳洗,最後吻她後颈。避了嘴唇,竟然像嫖客。
  她没有回头。
  遥望惨灰的天空,有眼无珠,乾涩而空洞,血管冻结,深得像井,试试把手指探进去?几乎贴近後脑勺。
  她甚麽也看不见。

东史郎写的故事(一个在六十年後向中国忏悔谢罪的老兵)
  东史郎在廿五岁那年应召入伍,叁与侵华战役和南京大屠杀。一九三七年十二月四日,天泛白,他们扫荡了村子,抓来五男一女绑在树上。那个女的,本来有机会逃生,可是她紧紧抱住一个廿六七岁皮肤白净的男人不肯走。她看上去廿二三,可能是这个男人的爱人,因而表达炽烈的爱,不忍离去。有人拼命拉开她,她抱得更用力,不放手。
  男人家里搜出两台无线电发报机,必死无疑。五个男人被刺死,被砍死、击毙。日军对这对男女很感兴趣,故意留到最後。在女人旁「嗨」一声用刺刀扎进胸膛。女人发疯地抱着他,嚎啕大哭像要吐出血来。然後,她抬起眼睛,怒目而视,眼中充斥着爱,和刻骨仇恨。她用手指着胸膛:「刺吧!」
  一个普通女人俨然将军一样以巨大的威严命令着:「刺吧!」
  ……她的鲜血终在爱人身上流淌着。他们议论纷纷:
  「支那也有了不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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