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过去了。她挨揍,总在床上得到安慰。渐渐,她以为“快乐”是这样的。她迷恋他较深,摇身变成一个极优秀的发泄对象,追寻性爱的最快感。
艺术家不缺女人。虽然穷。
当她发现他又有了另一个女人,愤怒地缠住他扭打、激发他的兽性。一个从小便挨揍的男人,到了最后,吻上她淌着血的嘴唇——。
“但这一回,”潘乐乐说:“我想通了。女人总是希望男人给你加些什么,或减些什么。到她倦了,极其舒服的痛苦便是放弃。——我弃权了。”她又道:“知道是你,我也好过一点,——肥水不流别人田。”甄慧见她拎着鸡蛋在眼角滚动着,有点不忍:“对不起。”“别这样,”她微笑:“不打上一架,我还不知道是你呢。你看,我真笨。你们也有好些日子了吧?我真笨!”“蛋冷了。换一个吧?”甄慧岔开话题。
“不用了。你看,我的淤伤好了些,不黑了?”她把鸡蛋深处那只银指环取出来。奇怪,银指环反而发黑了。
“这古方果然有效。”潘乐乐反复掂量着:“而且,蛋的心也发黑了。”甄慧说:“做个冷敷,化妆时盖点遮暇膏,上粉重些,根本看不出淤伤。”“那就安心了。”她站起来:“我会离开香港。不再伤心。真的。缘尽就是这样。”“你带了证件吗?钱够用吗?——无论怎样,你同我保持联络。”“你帮我最后一个忙:把这指环交给他。”“你可以寄给他,双挂号,一定收到。”“不,”潘乐乐坚决:“我托你'亲手'交给他。我走以后,你代我办,好吗?有始有终。我把他交给你了。”甄慧迟疑。潘乐乐不由她拒绝:“你是我的好朋友。祝福你们!”然后她回头。嘴角挂着微笑,很宽心:“雨很大。借我一把伞上路。
甄慧在窗前,见她撑了红色的雨伞,遮住大半身子,走下斜坡。渐行渐远。忽地一阵感动。“她再打电话给程鲁。刚刚还同他通话,但铃声长响。发生了什么事?
“铃——铃——铃——铃——铃——铃——”由中环到南丫岛榕树湾的大船,最早那班是清晨六时三十分。——最晚,是十一时三十分。她问票务处:“夜船不是一点钟吗?近日有神功戏,都开得很晚。”“神功戏是人家租船载戏迷的。而且昨晚神功戏取消了。而且——”“什么?”“临时改悬八号风球,下午四时之后已停船。你没留意吧。”大船到了。甄慧没时间追问,便上船去。她竟没关心天气。三号风球和八号风球,分别太大了。
她觉得空气变得诡异。雨洒下,像一千根细针,一齐穿向她的身心。
船开得太慢了。半小时有多,才肯泊岸。她飞跑——。
跑呀跑——但小村屋前远远已围着一些人。有人撑伞,有人为了看热闹,情愿被雨淋湿了身。都掩鼻。
雨中传来阵阵恶臭。是腐肉的味道。
救护人员拦着路。
抬出两个金属箱子。——两个!
警察封锁了现场。
他们搬出了一个铁盆,一些炭火,一些酒瓶——。
好事的邻居七嘴巴舌:“他们经常吵架打架,我也不为意。”“怎么最近流行封屋烧炭自杀呢?”“男人是醉鬼,死得不明不白了。”“两条尸已经发胀,还流出黑水——”“这两三天飚风嘛,没人发现。如果好天就更臭了。”“全身都发黑吗?”甄慧脸色刷白双腿一软,“当啷”一响,那个发黑的银指环,那个吸尽了淤血的遗物,一直滚向黑箱车。寻找它的男主人。
——我要你“亲自”到来,送他一程。你得到的,不过是晴天的一块乌云,一只永远飞不起的风筝。
泡在黑水中了潘乐乐微笑了——。
(选自李碧华小说集《逆插桃花》)
最后来到K座
叶嘉是一名“街头摄影师”——那是说,她“不务正业”。
在辞职当个自由人之前,也曾受过一点委屈。因为她没想过会“沦为”狗崽队。以叶嘉对摄影的热爱和心得,当然可以成为一位灵活捕捉人物动态的优秀“狗崽队”员,本来这也是一份工作吧。
但她有点不忿。近日杂志人手紧张,她被临时抽调去做一宗新闻。
日日夜夜与另外两位同事守侯在城中那一天不出风头便出红疹的名女人楼下,跟踪她与男人的地下情。——说是“地下”,其实也在名女人算计之中,铺排好什么时候“被偷拍”,什么时候耍花枪,在读者感到烦闷之前马上制造一些花边见报——。
“听说她又交了新男友。”狗崽队私语。
“但不是说某君用五十万包一个月吗?”叶嘉觉得这是对她六年摄影经验的最大侮辱。
自己和行家再无聊,也不能成为一个只拥有虚名但对社会毫无实质贡献的女人的附庸。他们也年轻力壮,有一技之长,为什么时间白白在停车场、街角、名店、大厦管理处——外浪费掉?——他们是社交娱乐圈鸡毛蒜皮小事的扬声器、内窥镜、三流特务?
叶嘉辞工的那天,她的同时都认为她意气用事,太傻了。
“而且,你已没有固定的工资。”两个月后,她才找到一份“散工”。在街头摄影。她帮一位作家做这本书:香港的老照片,配合时代变迁后的新貌对比。她依据“老地方”,拍摄“新面目”,作家发掘一些故事。这本书,大概不会畅销——通常由政府资助出版的,“有意义”的新书,便是这种。
叶嘉的“景点”遍布港九新界。
但这个PROJECT她做得很开心。她在伦敦(是加拿大东部的'伦敦',不是英国的'伦敦')五、六年,香港变得她也不认得了。
某个星期一,下午,她遇到一个奇怪的男人。
他在地铁上环站出口跪着。身体前后各贴着两大张“寻人启示”纸板。
写着:“寻人——湖北至爱——范金花阿成”这个男人戴黑框眼镜,衣着普通,老土。身上还带汗味。他跪着似有一段时间,围观的人在指指点点,窃笑。
男人不断叩首。是一块叩头的“三文治”。
叶嘉基于本能,马上找个角度拍了两张照片。
之后,她去拍摄“西港城”。那是由一个街市改建成的商场。
半小时再回到地铁站,男人还在。额头倒叩得有点红肿了。
作为“前”狗崽队,叶嘉很自然地便“访问”他。
“你找这个范金花是什么人?”“是我最心爱的女人!”“她在香港吗?”“我在湖北认识她的。我终生不会娶另一个了。我最喜欢她,她也最喜欢我。但已经找不到她了。”他又强调:“我上过湖北呀。——听说她嫁了人,还来了香港。”“吓?”一个“旁听”的阿婶马上有反应:“人家嫁了你还到处找?”“我不信。她会回心转意的!”另一个女人很母性地教训他:“你就不对了,大丈夫何患无妻?怎么可以破坏人家的幸福?你另找别人把。”“我不会另找人!”男人固执得声音也急了:“一定要当面讲清楚!”叶嘉问:“你打算怎么办?”“我会逐个地铁站下跪,引起她注意。早几天我已在西湾河跪过了。”“这样没有用。”她说:“你应该找传媒或电视台帮你,狗崽队会把八卦消息发出去——”还没说完,叶嘉失笑。这个男人太“笨”了,优点滑稽,还不知是不是一些“整蛊”游戏,利用过路人的同情,偷拍下来,做搞笑节目环节。
又,会不会是某“领袖课程”,挑战个人的胆识和自信?因为他们“训练”项目之一,是出轨的行径,例如衣冠楚楚的男士跪在鹅径桥打小人,或行政经理到街市卖鱼,增加面对“群众”的勇气。——不远处有导师在打分。
“你拿身份证我一看。”这憨憨的情痴阿成,竟把身份证掏出来。
“丁成。一九六零年——”叶嘉一瞧:“先生,你都近四十了,为什么仍想不通?”“我找不到我的爱人便会殉情!”很不甘心似的。
叶嘉四下一看,八卦的路人渐多,附近是凉茶铺、水果店、餐厅、银行。
——这个想不通的中年汉,完全不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又彻底脱离浪漫爱情小说中情种的“形象”。格格不入。
不失为城市中小景。
叶嘉又拍了两帧照片。写下丁成的地址、电话。范金花在湖北省广水市的地址。然后打个电话给杂志旧同事报料。——他们一听,虽不是名人,没有新闻价值,但有兴趣一跟。
男人着紧地问:“是不是帮我找?我会殉情的!”“不要做傻事。”“我是认真的!”当他矢志不渝时,原来十分之喜剧化,就像周星驰在扮梁山伯一样。那两块大纸板便是化蝶后飞不起的翅膀。
“你跪在这儿,不要走。十五分钟之后有记者来。”“好好好!”他在等。
叶嘉晚上接到小萍的电话:“我在上环站找不到你说的那个'人肉启事板'。问过四周的人和店员,没有人见过他。”又说:“你是不是遇鬼?”“怎么会?”叶嘉大叫:“我同他谈了好久。我打电话去找。”“不用,我已打了一个晚上,没人接听。”小萍说:“上门去,也没人应门。”——这个人人间蒸发?
叶嘉有点负气。她想帮他,因他痴情。竟然玩失踪?岂有此理!
于是她跟进。
叶嘉是夜魔,还得整理弥墩道那辑照片,最有条件作突击检查。凌晨二时、三时,去电也没人听。
第二天清晨,太阳还没出来,那边有人接电话。
是操乡音的女声。她说:“你不要帮他,找不到的。那个女人根本不在湖北,也不在香港。人家父母不想他来烦,所以骗他说嫁了人,嫁到香港。
又平静地继续:“阿成妈妈也叫他不要找了,又不听。女人是不用再找的。她死了。”叶嘉追问:“阿成到哪儿去?”“他?他入医院啦。我也不知是哪间。我要走了。我没时间了。
他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