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哲学诸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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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哲学诸问题-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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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对形式逻辑关于判断的通常理解公开提出了挑战。历来形式逻辑学家都把一个判断〃5是p〃中的〃是〃(ist,原形动词为sein)理解为一个〃联系词〃Copula),即一个本身没有意义的操作工具;康德则赋予了这个联系词以能动的意义,即它作为〃联结〃活动,意味着〃综合统一〃,这种综合统一是要形成一个客观对象,而不仅仅是表达一种主意的联系(如休漠所谓〃联想〃)。例如,如果我说〃我觉得今天很热〃,这只不过是说出了我的一种主观的联系,并不表明客观的真实情况。因为我觉得热很可能是由于我自己身体有病,或是我穿衣服过多,或是我刚从北极回来。这时如果旁边另有一人说〃今天是很热〃,这种说法就是肯定我的感觉符合实际的气温(康德所举的例子是〃我感到一个重量的压力〃和〃这个物体是重的〃)。康德由此把〃知觉判断〃和〃经验判断〃区分开来了。形式逻辑的判断〃5是p〃所真正想要表达的,在康德看来肯定不是知觉判断,而是经验判断。所以康德在中说〃但知性把所予表象(不论是直观还是概念)的杂多纳入一般统觉之下的这种行动是判断的逻辑机能。

所以一切杂多只要在‘一个'经验性直观被给予出来,就在判断的诸逻辑机能之一上被规定了,也就是由这一机带到某个一般意识上来了。但现在,诸范畴不是别的,恰好就是当一个予直观的杂多在这一机能上被规定时的这些判断机能。形式逻辑的每种判断类型其实都不是随意乱说的,而是说出了一种范畴,而范畴的作用仅仅在于形成客观的经验知识。换言之,范畴无非是在每种形式逻辑的判断形式运用于认识对象时从这种运用中显露出来的,其作用也就是使这种运用能够规定某个对象。形式逻辑不过是附属于范畴之上的形式而已,所以它虽然是〃普遍逻辑〃,可以运用于一切(经验的和非经验的对象之上,但唯有借助于范畴(借助于先验逻辑)而运用于经验知识之上才是它的本分。在〃原理分析论〃中康德也讨论了两种逻辑的关系问题。

他比较了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的结构,认为形式逻辑的分析论由于抽掉了一切认识内容而只研究思维的形式,所以可以包含概念、判断、推理三部分;而先验逻辑则由于是依照知识内容的层次建立起来的,所以它的分析论只包括知性(即产生和运用概念的能力)和判断力两部分,理性的推理能力则被排挤到〃先验辩证论〃那里去了。因为理性推理的本性就是要求全,即把知性所获得的知识构成一个完备的系统,因而它并不直接和经验知识打交道,却想通过它设立的〃理念〃来把握经验知识的总体,这就必然导致幻相。

理性根据充足理由律,把一切个别知识都看作是由直达最终的无条件者的无限条件序列所产生的,这种看法本身不是知识,而只是对知识的调节(regulieren,或译〃范导〃)。所以理性是在先验辩证论中给形式逻辑的〃辨谬篇〃奠基,即区别什么是形式逻辑的单纯技术上的失误,什么是本质上不可避免的错误(〃幻相〃),以及我们如何能够不为这种错误幻相所迷惑。理性由其本性的批判而发现,它对无条件者的追寻虽然作为知识来看是错误的,但从实践的意义上说却是人类不能不如此(作为〃自然倾向〃),而且应当如此的,之所以〃应当〃,是因为这种倾向最终指向的是道德信念和宗教信仰。至于知性和判断力,则前者是用能动自发地产生纯粹知性概念的先验主体(先验自我意识)而为形式逻辑的概念奠基,使之成为有真实对象的概念(而不仅仅是空洞的〃摹状词〃即所谓description);后者同样把判断归结到它的基础即〃判断力〃,它是一种以感性的〃时间图型〃为中介而把概念运用到经验对象上去的先验能力。

总的来看,所谓〃奠基〃就是把形式逻辑中只表现为抽象形式的概念、判断和推理都引回到它的发当然,康德并不否认理性的推理形式在知性进行具体的经验认识时(如在自然科学的发现和阐述中)也有其不可缺少的有效性,但由于这种运用总是片断的(从一个给定的大前提出发进行推论),是从属于知性判断的法规的,因而并不能真正贯彻理性本身的法规。只有运用理性的概念即无限的〃理念〃来进行的推理才完全贯彻了理性的法规,即一直追溯到无条件的东西,但这已经超出了科学知识的范围。


(四)康德先验逻辑的历史定位

西方形式逻辑自从亚里士多德以来发展了两千多年,已经成为一套成熟的精密科学体系,直到康德才将它奠基在先验逻辑的认识论基础上,这是康德的一个了不起的贡献。然而,追溯康德思想的历史渊源,我们发现其实这一贡献只不过是向古代逻辑思想的发源地的回复。古希腊逻辑思想直到亚里士多德以前,乃至于在亚氏本人那里,都并没有作为纯粹的形式思维而从认识论和本体论中分化出来。例如早已有人指出〃思想的形式化并没有使他(指亚里士多德)对逻辑联系作出形式主义的解释,因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思想形式只有作为认识的工具、作为反映现实联系的各个思想要素的联系或各个思想间的联系,才有意义〃,所以〃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具有哲学认识论的性质〃。

后来的形式化的逻辑其实本来就是从与认识论不可分的逻辑思想中分化出来的。至于康德用〃先天综合判断〃的主体能动活动来解释的逻辑系词〃是〃,则更是从词源上就来自于主体的能动活动。如陈村富先生指出,希腊文的〃是〃的词根elIm本来就是〃依靠自己的力量能运动、生活和存在〃的意思。

亚里士多德把〃作为是的是〃解释为〃个别实体〃,又把个别实体解释为能动的〃形式〃,不是后来的抽象形式,而是具有能动的〃实现〃(energia)活动的形成力量,也隐约可以看出希腊传统的这种影响。康德则首次通过〃能动的联结〃恢复了〃是〃这个词作为〃联系词〃和作为最本源的认识活动这两种语感的统一。康德的这种思路对后世辩证逻辑的产生提供了最为重要的启示。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第一个范畴〃有(即〃是〃)被看作是一种〃决心〃当前现有的只是决心(人们也可以把它看作是一种任意独断,即是人们要考察思维本身。〃而〃有〃、〃无〃、〃变〃则是植根于〃有〃的概念本性之中的自我否定、自我建立的能动过程。黑格尔甚至把与〃有〃直接同一的〃无〃称之为〃自由〃无的最高形式独立地来看,应该说是‘自由',但是,当自由在自身把自己深化到最强烈的程度,本身也成为肯定性,甚至成为绝对肯定性时,这种自由就是否定性。〃

无疑,〃有〃(〃是〃)本身在黑格尔那里成了一切自发的能动性之源,因而成了万物的本源。至于形式逻辑,在黑格尔那里虽然没少受到猛烈的批判,但这种批判主要是针对其自我评价和运用方式的,而不是针对形式逻辑本身。相反,在黑格尔本人的逻辑学中形式逻辑占有自己合理的位置,即在〃概念论〃的〃主观概念〃部分,他对形式逻辑的概念、判断和推理都进行了立足于辩证逻辑之上的解释和发挥。如他说〃研究概念的逻辑学通常被理解为单纯形式的科学,以为它涉及的问题在于概念、判断和推理这样的形式本身,而完全不在于某物是不是真的;但某物是不是真的,却完全取决于内容。……这些逻辑形式作为概念的形式反而是现实事物的活生生的精神。〃

当然,黑格尔把康德的主体能动作用大大推进了一步,即不是主体(〃先验自我意识〃)自发地产生出概念,并通过〃联结〃的能动综合作用把概念和感性表象统一在一个判断中;而是概念本身就具有内在的动性,它能够把自己〃原始分割,(urteilen)为判断的两端,并正因此它才能够使这两端又具有统一性的联结关系。

因此他对联系词〃是〃的看法也有所不同于康德〃系词‘是'来源于概念在其外化中自相同一的性质〃,而不是判断的双方的一种〃结合〃。如〃当我们说‘这朵玫瑰花是红的'或‘这幅画是美的'时,这并不是说我们从外面把红加给这朵玫瑰花或把美加给这幅画,而是说红和美是这些对象固有的规定。〃

它说的其实是这朵玫瑰花〃红着〃或这幅画〃美着〃(如海德格尔所说的:Weltweltet,即〃世界世界着〃)。然而,黑格尔毫不隐晦地承认康德对他的影响:对各种不同的判断不仅应该看作是一种经验的多样性,而且应该看作是一种由思维得到规定的总体i而康德的伟大功绩之一就是他首先提出了这个要求。康德根据他的范畴表的格式,把范畴划分为质的判断、量的判断、关系判断和模态判断,虽然他所提出的划分一方面由于这些范畴的格式的单纯形式的应用,另一方面由于它们的内容,而未能被认为令人满意,但给这种划分奠定基础的毕竟是真正的观点,即逻辑理念的普遍形式本身规定了各种不同的判断。显然,在黑格尔看来,康德根据其范畴来规定判断的形式是一个〃伟大的功绩〃。但黑格尔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既然判断是基于范畴,那么知识的真正发源地就不是判断(以及康德所谓的〃联结〃),而是概念本身。判断的形式〃并不适合于表现思辨的真理〃。

康德的〃先验逻辑〃正是由于还动摇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之间,所以他没有理清形式逻辑和先验逻辑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完全把握概念的性质。他的知性概念(范畴)一方面已经是思维主体即〃自我意识〃的能动自发性的体现,是统摄感性杂多的活动;但另一方面又还只是经验知识中的先天形式因素,是一种硬的认识框架。真正做到〃使逻辑的枯骨,通过精神,活起来成为内容和意蕴〃的,是黑格尔。胡塞尔则从另一个方向发展了康德的先验逻辑,即在现象学的〃先验还原〃的基础上,先将范畴扩展到包括一切表象(如〃红〃、〃空间〃、〃价值〃等等),构成一门〃纯粹逻辑学〃或〃形式本体论〃之后,再用这种意义上的〃先验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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