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张力中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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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力中思索-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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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唱、念、做、打,这其中唱又是第一位的,其他音乐都是伴奏,主要是人的声音在唱。你在欣赏中国传统的戏曲的时候,主要是带耳朵去听。你不一定要去看,没有多少东西可看。当然,衣服可以看看。很多外国人喜欢看中国戏曲的原因是看这些演员的衣服、头饰,因为这些东西相当华丽、色彩鲜艳,当然他们是外行了。真正的内行是去“听戏”,中国人不说“看戏”,那是小孩子干的事情。老戏迷称为“听戏文”,戏文就是其中的诗。真正的票友是要闭着眼睛听的,跟着节奏打拍子,一板一眼,摇头晃脑,甚至还跟着哼唱一下。他们是带着耳朵,不带眼睛,他们是闭着眼睛的。(笑声)因此我们说中国戏曲的脚本是诗,灵魂是音乐,就是声乐。

谈谈金规则的三种模式

    我今天和大家谈的题目涉及大家现在很关注的全球伦理问题,“9?11”事件之后,学术界、老百姓对此谈论得更多,争论得也更多了。全球伦理现在是一个热点话题,但是我的文章并不是为了赶热点,而是在这之前就已经写好了的,是准备在“全球伦理与中国传统伦理国际研讨会”上宣读的。现在碰上“9?11”事件,发挥的可能性就更大了,但是我今天主要不是从具体的角度来谈这个问题,而是从学理方面谈全球伦理的问题。全球伦理在中国已经谈了好几年了,最近几年,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微妙变化,它更加突出的摆在人们面前。那么全球伦理如何可能?如果可能采取什么样的方式? 

    1997年瑞士神学家提出金规则问题,全世界各大民族的伦理道德文献里几乎都可以找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伦理原则。后来在芝加哥举行的世界伦理大会称之为“金规则”。在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印度教里都可以找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规则。不管是什么民族、文化和宗教信仰,这条规则都起了核心作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种消极的表达方式,但是这种方式更简洁,也更表达本质。金规则的积极表达方式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我们要强调的是儒家、犹太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等都有金规则,它是一种最普遍的模式,我现在要对它进行分析,看它是否足以承担全球伦理,是否还有其他模式,它与其他模式是什么关系?尽管全球都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条规则,但是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原则显然是不一样的。既然全球有一条金规则,为什么现在文明冲突愈演愈烈?

    “9?11”事件中,恐怖分子所表现出来的行为是遵守他们的道德的,但是它突破了人类道德底线。以前恐怖组织都敢于出来承担责任,为什么现在没有人(包括拉登)敢出来承担责任呢?这是因为它突破了道德底线,但它无疑是出于道德,是对它们民族的道德。

    金规则分为三个层次的模式: 
    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儒家、犹太教模式。 
    《论语》中,有人问孔子:“有一言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孔子回答说“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犹太教里,有一个异教徒问拉比西勒:你能否把犹太教的所有律法在我单腿站立的时间内告诉我?西勒回答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其他所有教律都是对它的解释。进一步说:对待同胞的名誉、财产要跟对待自己的一样。儒家对这一思想的表达更具有概括性:“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就有了一定的普遍形式。

    金规则第一个表达模式的特点是:具有一般原则形式,但是着眼点在内容,着眼于具体的东西,比如名誉、财产等,但是没有对这种形式进行深入思考。这种特点是金规则的第一个特点,它没有考虑到“己所不欲”的东西是否也是人家所“不欲”的东西,你“所欲”的东西是否就是别人“所欲”的东西。父母干涉子女的婚事也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可是父母所欲的未必是子女所欲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假定是大家“所欲”的东西是一样的,这个前提是未经思考的,也许你所要的恰好是人家不要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假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恕”也是一种假定。“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是金规则的前提,但实际上未必这样。皇帝和奴才所要的东西是不一样的。金规则有一贯性,但不是逻辑上的一贯性而是想当然的事实上的一贯性。在金规则里,“己”是一个偶然事实,它是从我们所处的立场上说的,至于“己”是上智还是下愚,是穷人还是富人,是男人还是女人都不作考虑,所以“己”没有概念上的统一性。孔子认为只要是人就要像仁者那样思考,所以金规则是与自己的身份、家庭、出身、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等纠缠在一起的,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以上我们讲了“己”,现在我们从“欲”的方面看。“欲”也不等于自由意志,而是欲望所追求的东西。所以这条金规则在形式上具有普遍性,但在实际上不能终身行之。孔子也不能终身行之。孔子认为,如果父亲偷了人家的羊,儿子应该隐瞒。孔子称这条原则为“直道”。这条原则推行开来恰好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因为你在维护自己家族的利益、维护自己的孝道的同时,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别人的孝道。这恰好是导致纷争的原则。所以孔子实际上并不能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终身行之。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都有自己的金规则,但至今打得你死我活。所以我们知道在一个群体内部,金规则有它自己的实用性,但是随着范围的扩大,它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中国设立了父母官,当两个家族吵起来的时候,父母官就会劝解双方:你们各自要为大家庭着想。这样就调解了家族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儒家孔子的贡献就在于把一个国家用血缘关系联系在一起,比如君臣、父子、夫妇。这样就建立了东方大帝国,如果没有外侵,在较长的时间里可以保持歌舞升平。阿拉伯人互相之间不团结,家族之间互相仇杀,忌妒、争吵、暗杀、恐怖活动不断。所以伦理只在狭窄范围内使用,它不能像儒家文化这样把忠孝结合起来,调节家族纷争,但是儒家也导致了专制。 

    中国虽然能建立大一统的专制国家,但是超出了帝国也不适用,“非我族类,其心自异”。除非异族归附儒家文化,否则就不承认它是华夏民族。从岳飞的《满江红》中我们可以看出汉族对匈奴的排斥心理。

    综上所述,全球伦理如果建立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基础上是不可能的,因为大家的理解不同。所以用儒家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足以建立全球伦理。

    二、基督教模式 

    基督教也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但是它有更高层次的表达方式,在《马太福音》里说:“无论何事,你愿意人家怎样待你,你也要怎样待人”。基督教模式强调的不再是何事,而是怎样的形式。这个“怎样”就突出金规则形式化的超越性。也许你所欲、人家不欲,也许你不欲、人家所欲,也许你所欲、人家也所欲,也许你不欲、人家也不欲。所以基督教更看重待人的方式而不是内容。如果别人不愿意,那么就不要立人、达人;如果自己不欲而人欲,那么不妨听之任之,而不要认为他错了。这些体现了基督教的宽容原则。我们刚才讲儒家的“恕道”也是宽容原则,但是孔子的宽容是建立在“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基础上的,它不包括异类,只限于和自己同心同德同欲的人。至于跟敌人没有什么好商量的。所以孔子有一条原则:“以直抱怨,以德报德”。孔子说“以德报怨,何以报德”?人家对你不好,你就要坚持原则,也就是“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基督教的宽容原则和儒家的宽容原则相比大大的扩展了。基督教说“爱你的敌人”。基督教的宽容特别体现在对敌人的宽容上,对敌人的宽容才是真正的宽容。儒家的宽容摆脱不了世俗利益的考虑,“爱你的敌人”所宽容的对象要广泛得多,跟你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你也可以宽容他。

    基督教说“爱你的敌人”是非常不容易的,它突出了一个“人”字,只要他是人,你就要爱他。这种“爱”不出于世俗利害考虑,而仅仅出于他是人。这种摆脱一切世俗概念的人是从古希腊哲学开始的。在他们之间等级是毫无意义的,抽象出赤裸裸的一般的纯粹的普遍的人的概念。这种“爱”不是功利地表达出来的,没有出于其他考虑。在中国很多道德高尚的人却突破不了世俗功利的考虑。他们做好事是为了将来无往不通,是为以后的飞黄腾达做好人际关系网和人情的准备。孔子把这种表面高尚而内心虚伪的人称为“乡愿”。孔子说:“乡愿,德之贼也。”孔子虽然骂乡愿,但是他并没有把它与真正的君子区分开来。所以孔子自己的原则摆脱不了乡愿的嫌疑。哪怕你做了一辈子好事,你心里是怎么想的,人家还是不知道。所以孔子的原则没有摆脱世俗的考虑。孔子也讲“爱人”,但它与“爱你的敌人”是不一样的。“爱你的敌人”要求的是:敌人打你的左脸,你就要把右脸伸给他;敌人剥你的上衣,你就要把衬衣也给他。“爱你的敌人”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是“爱你的邻人”。在中国人看来,“邻人”就是邻居,所以邻人是熟人。但是在耶稣基督那里,邻人是陌生人,他和敌人有类似之处,那就是你和他都不熟悉。爱敌人和爱邻人有共同之处,是高层次的抽象的爱,不是凡人有的而是上帝给的,是神性的爱。耶稣基督的爱首先是把一切人都变成陌生人。《马太福音》里说:“我来不是让世人太平的,而是让世上动刀兵的。”这个话听起来很奇怪,耶稣怎么是这样的人呢?他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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