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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娘都跟着我大哥住一块儿,这里是家里的老房子,你且在这里住着也方便,等过段时间,我的情况上报到部队之后,你就跟着我去部队上吧,虽然那儿人少但是军嫂很多,你在那儿待着,我也高兴。”
他想了想,又觉得部队里太安静了,估计沈月华这样的城里人,怕是不愿意去。
他便纠结着眉宇,突然想起来上级无意间提到的一件事,虽然是机密,但是他又不明说,只暗暗的提点了一句,道:“我听说国家要有动静了,似乎是政策要下来了,你是城里人,如果不喜欢部队的话,也可以去城里过日子。”
他搂着沈月华的身子,蹭了蹭对方柔滑的脸蛋,感叹着道:“等我攒够了钱,就给你买套房子,你和孩子就住在城里等着我。我再干几年就退休转业了,到时候找个朝九晚五的工作,陪着你和孩子过安生日子。”
“你说这样,好不好?”
他低头看着沉默不语的沈月华,脸色凝重的说道:“你既然已经嫁给我了,我们又有了夫妻之实,我会努力让你过上好日子,你跟了我吧。我张建斌发誓,这辈子都不会辜负你的。”
沈月华抿着嘴唇,忍住眼眶里的眼泪。
心道:她上辈子定是被城里的一切给迷住了眼,才心狠的打掉了自己的孩子,也错过了这么好的男人。
张建斌是真的好男人,沈月华上辈子也算是处过几个对象的,虽然都没有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是也知道这样一心为了家,且心中还有她的男人有多么的难得。
易得有价宝,难得有情郎。
感谢上天赐给她重生的机会,她原想着就算是为了孩子,也要尝试着跟张建斌处处试试。
但是现在,在听到张建斌的肺腑之言后,她却希望自己也能和这个男人,就这样携手一生走下去,等到将来老了,儿孙满堂,他们两个老的,就搀扶着相互走下去。
这样的生活,是她上辈子临死的时候最羡慕的,但是重生之后,只要她不走上辈子的老路,好好跟眼前这个顶得住事儿的男人过下去,就可以达成心愿。
第四章 新婚()
沈月华下定了决心,便放软了身子靠在了张建斌的怀里。
那柔顺的姿态,虽然她一句话都不说,但是张建斌却觉察的到,此刻心里更是高兴的,恨不得出去跑几圈。
张建斌有自知之明,他虽然长得好又是当兵的,在这个年代算是份好职业。
但是在家里的时间却很少,自己的个人财产也少的可怜,虽然当初凑了五百块钱做彩礼,但是给了彩礼之后,就又恢复了一穷二白的状态。
如果不是之前问几个兄弟借了一百块钱,等到他走了以后,自个儿的媳妇儿都要喝西北风去。
张建斌自觉自己比不得城里来的沈月华,虽然很多人都说她就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和胸大、屁股大好生养的身子。
但是身为侦察兵出身的张建斌,虽然和沈月华相处不多,但是也摸清了这女人的性子,知道她就是外表看着柔顺而已,内心却是主意正的,轻易劝不动,简直比他见过的一些大老爷们儿,还要有主意。
就算是他当兵去了部队,没有男人在家里当家做主,以沈月华的本事,也不是过不下去的,甚至会过得很好。
张建斌只觉得自己一定是上辈子烧了高香了,才会得了这么个称心如意的媳妇儿,还省去了中间的那么多波折,让沈月华也有了现在这样的柔顺态度,不然就算是娶了回来成了亲,他也还有的磨呢。
张建斌平日里也不是个怕事的性子,但是对沈月华是真的上了心,古人都说英雄难过美人关呢,他虽然算不上英雄,但是在喜欢的女人面前,估计所有的男人,都会变得瞻前顾后起来。
他又很清楚的知道,自己这是占了天时地利人和,才娶了沈月华,若是人家现在跟他闹起来,张建斌除了闷头生气,咬死牙关不松口之外,也拿她没法子。
男人做成他这个样子,外人都觉得窝囊,但是张建斌却不这么认为,他知道自个儿的媳妇儿沈月华,难攻克且还是有本事的,心里反而高兴呢。
很多男人一辈子都尝不到情/爱的滋味,宁愿选择一个好媳妇儿,也不愿意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媳妇儿。因为过起日子来太遭罪。
但是人嘛,都要有个想法,张建斌从小就有自己的想法,换了村里人的说法,就是主意正,当初去参军当兵,也是他自己的意思,自己报了名去了部队,现在也混出了个样子来。
他娶了沈月华,而沈月华一看就不是村里那些个普通女人,将来定是要出人头地的,一般男人都受不了女人太强,但是张建斌却觉得媳妇儿有本事,他这个做丈夫的面上也有光。
至于那些个说酸话嫌弃吃软饭的,先把自己立住了再说别人吧,就算是有本事的男人说酸话,他也能反驳回去,嫌弃媳妇儿能干的男人,一定是个内心没自信的。
张建斌就是这么有自信,才敢跟人这么说。
此刻他抱着怀里娇娇软软的身子,只觉得自己都要软成一团了,那股子柔情蜜意,简直要在攻克他的心脏之后,继续前行攻克他的大脑了,让他整个人都晕晕乎乎的。
张建斌忍不住笑了起来,喃喃道:“也是我运气好,居然娶了你这么好的媳妇儿,你且安心在家里等我,我打完仗之后就回来,也就半年左右的功夫,等这段时间过了,我就升职了,到时候也不用再拿命去拼。到时候时间多了,我再去多看几本书,不是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吗?我要求也不高,搬一套城里的房子回来就行,到时候让你和孩子过上好日子。”
沈月华闻言,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两人之间的隔阂顿时少了许多,沈月华也有了跟他聊天的心思。
于是,她笑的眉眼弯弯,趴在张建斌身边,歪头问道:“你是什么学历?”
张建斌见她这么笑着,脸色就红了起来,到底是刚结婚的年轻小伙子,沈月华立刻就察觉到,那不安分的抵着她腹部的东西。
没好气的瞪了那人一眼,沈建斌却也不尴尬,很是直白的说道:“我对你有感觉你才该笑呢,不然哭都没地儿哭去。”
论脸皮的厚度,自诩文化人的沈月华,自然比不过这老兵油子,正儿八经的糙汉子。
闻言之后,沈月华的脸颊立刻就烧起了红晕,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便闭上嘴不吭声了。
张建斌却急了起来,他现在是把沈月华真的放在了心里的,那是含在口中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
此刻见沈月华生气了,便也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才想起来沈月华之前问的问题,忙讨好的说道:“我上完初二就没念了,我爹说我是个闹腾的闲不住的,上课的时候也是上蹿下跳的,我们老师见着我都头疼,所以我早早就跟家里人种地了,之后部队来这边征兵,我就去了部队,之后就在部队里一直待着了。”
他说着,又想起来了什么,脸色变了变,他还恍惚记得上级开的一句玩笑话,似乎是跟上学有关的,只是他这个笨脑子也记不住事,现在也觉得后悔,不然还真能拿出来说说。
反正当时聊天的时候,上级也说了是猜测的玩笑话,当不得真,沈月华平日里有着文人的清高,又不是个嘴碎的,也不怕她说出去。
沈建斌越想越后悔,最后更是狠狠地砸了自己的脑袋一下,这下子可把沈月华给吓着了,连忙扑了上来拦住他,嘴里还有些着急的说道:“干嘛呢你?傻呀,往自己脑袋上打,练过铁头功吗?”
她原本是讽刺的话语,却不想张建斌还真就老老实实的回答,道:“金庸武侠里的铁头功没练过,但是部队也训练过拿脑袋去碰砖头,每次训练,我都能碰碎所有的砖头。”
他说到后面,语气带着几分骄傲。
沈月华听着好气又好笑,也知道这人虽然是个好性子的,但是两人到底有代沟,文化人和当兵的代沟就不说了,光是她重生回来1977年,就和这整个时代都有代沟。
沈月华重生回来之后,最大的执念就是孩子,但是却也不是打算自己一个人过一辈子的,如果新婚丈夫是个好的,她自然要优先选择跟张建斌过一辈子,而既然要过一辈子,那两人之间就需要深入的磨合和沟通。
听起来就任重而道远,好在沈建斌是个能调/教的性子,且没有一般男人的大男子主义,就算是说了他,他也不会翻脸,反而会好好地考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而且沈建斌很疼她,照这疼媳妇的态度,沈月华也想着要好好地教育一番,让他紧跟时代的步伐。
不要跟其他的很多当兵的一样,转业之后没事儿可做,只能当保安和保镖,依旧是拿命挣钱,还很不安全。
沈月华这么想着,便低头看着张建斌的脸,不知不觉间就愣了神。
第五章 不舍()
沈月华看着张建斌的脸,心道:这人的五官长得的确很好,就是跟前世那些电视电影明星想比,也不差什么了。
这张脸看起来二十五六岁,倒是按着年纪长的,丝毫不像其他军人一样,当了几年兵之后,就显得特别的粗糙苍老。
头上蓄着一头薄薄的短发,很精神,沈月华忍不住伸手去摸了摸,被那粗糙的触感,逗得笑了起来。
二人四目相对,沈月华看着他英气十足的剑眉之下,一双眼睛初一看显得精神凌厉,但是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他居然长了一双桃花眼。
眼尾微微上挑,此刻又是咧着嘴唇笑着,看上去特别的性/感。
他的鼻梁很高,而且是天生的高鼻梁,若是让现代的人来看,也是极为完美的。
嘴唇……
她的目光落在张建斌的嘴唇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