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路军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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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路军战记-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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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由汉口乘专车来石家庄,张学良自北平乘专车前去,二人在专车上晤谈。当时何驻防石家庄,担任其二人会晤之外围警戒。会晤后,张氏告何:日军可能要在东北动手,蒋氏要求张严令东北全军,凡遇到日军进攻,一律不准抵抗。如果我们回击了,事情就不好办了。明明是日军先开衅的,他们可以硬说是我们先打他的。他们嘴大,我们嘴小,到那时就分辩不清了。27 23p264如果这两则回忆属实,也是在事变前命令东北军避免与日军冲突,免予日方借口,遂其扩大事态,发动武装进攻和占领的狡计。此与日军发动武力进攻之事变发生后,仍命令东北军放下武器,毫不抵抗,任凭日军宰割,尚不相同。   九一八事变时正在北大营的东北军第七旅团长王铁汉,事后对“不抵抗”问题作过分析:“当时荣(臻)厅长、王(以哲)旅长何以下令‘不抵抗’?根据二十一年(应为民国二十年)的日记,知道‘不抵抗’出自“不与抵抗”的‘鱼’电,那是二十年八月六日(应为九月六日),张司令长官从北平发给荣臻厅长的。原电:‘查现在日方对外交渐趋积极,应付一切,亟宜力求稳慎,对于日人无论其如何寻事,我方务须万分容忍,不与反抗,免滋事端。希迅即密电各属切实注意为要。’当夜事变发生,荣厅长用长途电话向北平报告的是十时三十分钟以前的情况。那时日军只是炮击北大营,沈阳及其它各处,都没有变化。张司令长官基于累日日军演习司空见惯一点,仍令遵照‘鱼’电批示办理。等到沈阳当局发觉日军大举进攻,再向北平请示,电话线已被日军割断,虽改发无线电,但辗转到达张氏面前,已是十九日上午,日军业经占领沈阳,实已超出‘寻事’的范围太大。现在回头想起来,‘不与抵抗’系以(日方)‘寻事’为条件,当不会以‘占领’为条件。如果北平当局所得为‘全面占领’的情况,究竟是否仍令遵照‘鱼’电,应有问题。这就是说,‘不抵抗’似由于情况不明及通信不灵而促成的。当时在沈阳的军政负责人员,昧于情势,事前未能提高警觉,来防备敌人的侵袭,临事未能适应情况,作权宜积极的措施,遂于仓皇失措中以‘不抵抗’应付问题,实为一件最大的错误。既系敌人‘攻占’而非‘寻事’的情况,就不应作消极的‘不抵抗’之处置。仓皇中以‘不抵抗’来应付问题,实为一大错误。”12 p288…289   王铁汉身为一名团长,对于上层决策未必了解。他敢批评当年在东北沈阳的军政负责人员,没有批评蒋介石与张学良。但他将事变前有关遇有敌人寻事(挑衅),力避冲突,“不与抵抗”,与事变发生后敌人已开始进攻“占领”,仍命令“不抵抗”两种情况作出区分,应是有道理的。其实,遇敌寻衅,忍让退避,决不先开火,是为事发前确定之“力避冲突”方针;至事变发生之后,遇敌开火进攻,不加还击,甚至让出阵地,是为“不抵抗”;至己方已被敌攻,反而自解武装,即发生伤亡,亦不还手,“束手缴械”,让出营房城池,任由敌方占领,这是彻底、绝对的“不抵抗”,是“不抵抗”的极致,即所谓的“不抵抗主义”也。我以为,“不抵抗”与“不抵抗主义”没有界限,只是后者为前者发展至极端而已。但“力避冲突”与“不抵抗主义”有别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事变前,蒋介石主张对日军挑衅“力避冲突”的回忆资料,台湾学者刘维开撰文考析,洪钫回忆中之“铣电”,不仅大陆无源文件作证,即台湾所藏《蒋中正总统档案》中亦查阅不到根据。他认为:“洪钫的回忆是否正确,则是一个疑问。”而对何柱国之回忆,刘维开亦考订:9月12日蒋介石整日在南京活动,并未有至石家庄之行程;从蒋、张二人当日的活动看,二人几乎不可能有时间见面。28 29显然,这些回忆资料的准确性犹需考订核实。   
  作品相关 蒋介石向张学良下过不抵抗命令吗?(四)
  四 澄清之四:究竟是谁下达的不抵抗命令?   有些学者将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和张学良的两段文电连在一起,   试图论证:“张学良是不抵抗主义的执行者,无论九一八事变前或是九一八事变后,都是蒋介石给张学良下达的不抵抗命令。   ”他们写道:“9月23日,时任国民政府主席的蒋介石发布的《国民政府告全国民众书》中说:‘已经严格命令全国军队,对日避免冲突。’9月24日,张学良致蒋介石、王正廷的急电中,已经隐讳(晦)地说清了这个问题:‘先是我方以日军迭在北大营等处演习示威,行动异常,偶一不慎,深恐酿起事端,曾经电令各军,遇有日军寻衅,务须慎重,避免冲突。当时日军突如其来,殊出意外。我军乃向官方请示办法。官方即根据前项命令,不许冲突。又以日军此举,不过寻常寻衅性质,为免除事件扩大起见,绝对抱不抵抗主义。’这个‘官方’只能是蒋介石,因为蒋介石是全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张学良是副司令,张学良只能向蒋介石请示,是不言而喻的。”30   这段论证存在不少问题,须作讨论。一是猛一下从时间看,国民政府发布的告民众书在前(9月23日),张学良致蒋介石、王正廷电在后(24日),这一叙述容易使人误解张学良因执行国民政府“避免冲突”的指示而抱不抵抗主义的。然而,张学良24日电中所述是9月18日夜之事,远在国民政府告民众书发表之前好几天。须注意者,看这段话时不要按语句的前后顺序将事情的前后顺序弄颠倒了。   二是事变前避免冲突的方针对事变后实行不抵抗可能不无影响,但二者性质不同,前已论及。而且,事变发生后“避免冲突”的指示,显为对“全国军队”遇到可能发生的日军挑衅情况而言,至于东北,那里已经发生冲突,而且日军已经大肆进攻并占领许多城市了。   三是说“‘官方’只能是蒋介石”的解释颇值得商榷。张学良电文中第一句“先是我方曾经电令各军避免冲突”,应指张学良和东北当局“电令各军”,因为只有张学良才可能直接对东北军各部下令。当然,这里的主语“我方”,是相对于日方,强调指中国一方。力避冲突,本是中央政府的意旨,张学良亦同意此主张,并下令执行。故“电令各军避免冲突”,即东北当局按照中央指示下令之意。如“官方”指蒋介石,后面的话“官方根据前项命令”,就只好理解为蒋介石根据张学良和东北当局的命令了。这在逻辑上显然是说不通的。合乎情理的解释应是相反,“官方”应为张学良和东北当局,电文内容就解释得通了。就词义而言,“官方”系相对于民间之意,并非专指中央。当年通用的语言,地方当局可称作“官方”的。这里且举一例左证。《申报》曾载:“太原8日专电 官方接京电,中央将于太原设西北政治分会,任阎为主席,明令日内可发表。”31 官方即指晋省地方当局也。   四是引述者解释“官方”只能是蒋介石的理由是,“因为蒋介石是全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张学良是副司令,张学良只能向蒋介石请示”。这也说得似是而非。蒋介石固然可以被称为“官方”,张学良身为全国陆海空军副司令、东北军政领导人,为什么不能被称作“官方”呢?张学良固然可以请示蒋介石,东北军内部亦可请示张学良呀。张学良既担任陆海空军副司令这一全国性职务,同时他又是东北政务委员会主席、东北边防军司令长官,东北军完全可以向他这个“官方”请示的。事实经过亦为如此,下面再述。   五是可以补出张学良9月24日电文“绝对抱不抵抗主义”后两句话:“未几,日军攻入北大营内,驱杀士兵,毫无顾忌。我军不得已,乃退出营房。”6 p499 电文意思非常清楚:9月18日夜,“我军乃向官方请示办法”(东北军将领荣臻、王以哲电话请示张学良),“官方即根据前项命令(指张学良根据此前避免冲突的命令),不许冲突绝对抱不抵抗主义日军攻入北大营内我军不得已,乃退出营房”。事情的经过不是一清二楚吗?   事变发生后,东北边防军参谋长荣臻立即打电话向远在北平的张学良将军请示应付办法。荣臻对事变过程的报告中说:“报告张副司令 信号声音爆发后,余即电话询问各方,得知日军袭击北大营。当即向北平张副司令,以电话报告。当经奉示,尊重国际和平宗旨,避免冲突。故转告第七旅王以哲旅长,令不抵抗,即使勒令缴械,占入营房,均可听其自便等因。彼时,又接报告,知工业区迫击炮厂、火药厂均被日军袭击。当时朱光沐(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公署秘书兼东北电政管理局局长)、王以哲等,又以电话向张副司令报告,奉谕,仍不抵抗。遂与王以哲、朱光沐同到(辽宁省政府主席)臧式毅宅研究办法,决定无论日军行动如何扩大,攻击如何猛烈,而我方均持镇静。故全城商民军政各界,均无抵抗行为。”12 p245…246守卫北大营的东北军第七旅官兵是根据张学良的不抵抗命令退出北大营的。   九一八事变发生当夜,张学良未向国民政府蒋介石请示。洪钫、顾维钧的回忆均记载说:张学良18日夜至19日晨召集会议后,才决定向中央政府报告。26 32当年张学良的多次通电、谈话都是这样叙述的。这里引述一段当年张学良本人的叙述。9月20日晚,张学良与外报记者说:“18日夜,日军突袭沈阳,并将该处与满洲其它各处占领,成一作战行动。此举实毫无理由,且为未有之先例。其作此行动,适逢中国在水灾、共祸与内战分扰期间。余窥透日军拟在满洲有某个行动后,即令部下,倘遇日军进攻,中国军警不得抵抗,须将军械存入库房。当日军进攻消息传来时,立时又下令收缴军械,不得作报复行动。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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