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为“饭渗”,清代使用的是质地纯正的青玉、碧玉。汉代玉璧带有水沁或土沁,这种沁色,清代璧上一般仿制不出来。因此,仿古产品必须按古原件为标样如是制作,包括玉质、色泽、器型、纹饰、章法等,才能仿古似古。
(7)玉器应量材施艺,巧用石色,挖脏去绺,合理利用玉材。制玉第一道工序是选料,以求正确合理地选用玉石原料,达到物尽其美、物尽其用之目的。根据玉石种质特点设计造型,造型设计准则是量材施艺,即巧用玉色,用料合理;俏色不在多,在于精和醒目;分色清楚,用色忌混;挖脏净质,去绺追色,改瑕为瑜;形象逼真,生动传神;主题突出,推陈出新。
(8)产品中,部位之间过渡应顺其自然,无陀石,无疙瘩和砂印。造型是玉器审美的构架,应比例适当、均匀自然、均衡稳定;纹饰是玉器的装饰,应服从器型需要,结构章法有条不紊,繁简疏密适易、统一和谐;工艺是玉器制作的技术条件,砣工应利落流畅、气韵生动,不可板滞纤弱、拖泥带水、存留加工痕迹。
(9)产品应光洁、平展、滋润、明亮,呈肉奶瓷石光。玉雕产品的光亮净洁、平整舒展、温润细腻、玲珑亮丽,是玉器审美的本质与条件。因此,抛光罩亮、上蜡浸油,是玉器后续加工的必要工序。
(10)产品须有配套的装潢。小件产品应用硬质材料做盒承装。包装盒外粘绸布,配扣开合方便、牢靠;内衬柔软性绸布,遮蔽严密。雕件与底座应隔开放置于同一盒内,不得相互碰撞。
大件产品应配制硬质木材底座。底座应庄重、古朴、色深、漆面光亮。其大小、高低应与产品相匹配。
玉器产品应带包装码放,高不得超过1。50m。
2。玉饰质量要求
玉饰是指用于佩戴的玉石饰品,按工艺分为素面玉饰和雕花玉饰。
(1)素面玉饰:表面光滑无纹饰。平面形状有圆、椭圆、鸡心、十字形等;立体形状有馒头型、珠型、圆环型、圆珠型、莲子型、菱珠型等。表面玉饰用以与贵金属镶嵌制成各种首饰,如戒指、胸针、串珠、项链、手镯等。
素面玉饰工艺质量,要求形状规矩,对称性好,轮廓完美,比例协调;表面光滑明亮,无伤痕;镶嵌饰品,玉石不松动,无损伤(表320)。
(2)雕花玉饰:俗称挂件,是指在玉石的单面或多面雕刻纹饰、图案,常用作胸前的佩戴或腰间的坠挂。
雕刻的纹饰或图案,来自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它是一种美术活动。基本纹饰有8种:几何纹、动物纹、植物纹、佛教纹饰、人物纹、吉祥纹饰、山水纹和民族特色纹饰。
雕花玉饰的质量要求:
1)物尽其财,因材施艺,彰显玉石之美。
2)图纹造型比例完美和谐,雕工简洁有力,圆润舒展,线条清晰流畅,富有表达力。
3)巧用俏色,挖脏去绺,改瑕为瑜。
4)抛光精细,光洁明亮,柔润传神,卖相厚重。
3。玉件质量要求
玉件,即用玉雕工艺制作的玉石陈设工艺品,兼有实用性,但以艺术欣赏为主。
根据器型制作工艺,玉件分为摆件、器皿、盆景、盆花、镶嵌工艺品等。
(1)摆件:造型丰富,有人物、花卉、鸟兽、山水等。以山水为题材的摆件俗称“山子”、“山子雕”。
(2)器皿:是指用玉雕工艺制作的玉石器皿,可有实用性,但仍以欣赏为主。主要品种有炉、瓶、熏、碗、盘、杯、壶等。制作工艺常采用薄胎工艺,以及嵌金(银)纹工艺、镶嵌宝石工艺、内画装饰工艺等特殊工艺。
(3)盆景、盆花:选用各种玉石碎料,雕刻成花瓣、花枝,再经过打孔、抛光、组花、整形等工艺,将花、叶组成盆景、盆花工艺品。
(4)镶嵌工艺品:即用拼镶或包镶工艺制成的玉雕工艺品,如屏风、工艺插瓶、工艺画或金玉结合的人物、动物等玉雕工艺品。
4。玉器品种质量标准
玉器产品的质量,取决于玉石材料质量、材料应用技巧及加工设计质量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结果。
(1)玉雕人物
1)人物产品(仕女、观音、大肚佛等)要具有时代特性;人体各部位的结构、比例要安排适当,合乎解剖学要求;主题明确,动作自然,呼应传神。
2)头脸的刻画,要合乎男、女、老、少的特征;要根据不同人物的身份、性格和动态情节进行创作;五官安排合情合理(成人一般以“三停五眼”为宜)。
3)手型结构准确,自然适当;服饰衣纹要随身合体,起落聚散有规律,弯沟、叠挖、厚薄、软硬有质感;陪衬物要真实,富有生活气息,要和人物主体相协调,使主题更突出,避免出现喧宾夺主的现象。
4)人物选用玉料,要求质地细腻、均匀,颜色漂亮,色调相对单一,特别是人物脸部,用料要求颜色均匀、干净,无瑕疵和绺裂。
(2)玉雕兽类
1)以各种动物(生肖、图腾等)为形象特征的玉雕兽类产品,造型应生动传神,肌肉丰满健壮,骨骼清楚;各部位的比例合乎要求,五官形象和立、卧、跃、抓、挠、蹬等多种姿态要富有生活性。
2)“对兽”产品应规矩、对称,颜色基本一致;成套产品的造型应根据要求配套琢制。
3)变形产品的造型,要敢于夸张,又要注意动态合理。
4)发毛勾彻要深浅一致,不断,不乱,根根到底。大面平顺,小地利落。
(3)玉雕花卉
1)玉石材料的颜色应漂亮,层次丰富,瑕疵处理适当。
2)造型上采用仿真技艺,构图合理,花、叶、枝、干层次分明,反正两面有别;主题突出,配合协调,艳而不杂,多而不乱。
3)以花为主,由门瓣、翻瓣、花心瓣三部分组成的花朵应排列有序,疏密有度;叶子要“露的俏,藏的巧”,层次清楚不杂乱;叶梗有木本和草本之分,木本花卉的枝梗外皮苍老,嫩枝要瘦,符合生长规律。
4)花卉各部分位置正确,花头、花叶翻卷折叠要自然,花要丰富,枝叶要茂盛;附属物虫草、小鸟等应与主题相呼应。
5)花、叶、枝、梗以及附属物,应雕琢细致,准确,不变形;整体抛光明亮、均匀,使产品的整体和细部力求玲珑剔透,真实自然。
(4)鸟禽产品类
1)玉石材料要颜色美观,无瑕绺;以石选材,巧用俏色。
2)造型要真实生动,整体形象完美,传神可爱。
3)站、立、起、落、嬉戏等动作特征应与实际动作相吻合;“对鸟”应色泽一致,高低相等,大小一样。
4)头、身、翅、脖、爪等部位比例应符合要求;各部比例以嘴根至脑后的头长为基本单位(简称“头”)。
(5)器皿(亦称平素)类。
此类品种繁多,记有炉、薰、瓶、鼎、鬲、尊、爵等1)玉石材料要求质地均匀、干净,无明显瑕疵及绺裂;盖、身、色彩、纹理等衔接顺畅。
2)器物造型周正、规矩、对称、美观、大方、稳重;比例得当;仿古产品古雅、端庄,尽可能按原样仿制。
3)器物的膛肚要串匀串够,膛鼻厚度适宜(一般为5±0。5mm),均匀一致,膛内光洁平滑。
4)顶纽、两耳纽上下左右匀称,工细有神;链、环、梁大小适宜,周正均匀、均衡,规矩协调,活动自如。
5)瓶口、子口要严紧,不认口;盖子插入瓶身后,严丝合缝,不左右摆动。
6)纹饰、花纹清晰,自然整齐,边线规矩,清晰顺畅,叠挖细致;底子平顺,深浅一致;透空花纹眼底匀称,干净利落;浮雕花纹,深浅浮雕的层次要清楚,合乎透视关系;花头、兽头等外部浮雕装饰,造型要整体协调一致,并符合各自的规定。
7)抛光洁净、光亮、平滑、均匀;纹饰环、链、镂空花处等各部分,抛光度一致,不走形。
5。玉雕饰品质量评价指标
(1)仕女
1)题材章法。题材章法应做到主题突出、主仆分明,应突出仕女的风流骄姿、身段灵活的特征。面目秀丽动人,手型纤细自然;手持物件与花草要适当;服饰衣纹、风带、线条,要交代清楚清楚,翻转折叠要利落,动向自然而飘洒。
2)身段比例。以头长为单位,全身长7个单位。头长,至乳头,至脐孔,至大腿中点,至膝盖上沿,至小腿中点,至脚跟,分别为7个单位的部位。臀宽等于肩宽,各为1。5个单位;腰宽、胸厚,各为1个单位;臂长2。5至3个单位,小臂略长于大臂;手长为头长的23,手宽为头长的13;脚长等于头长。
整体高为7个单位,坐高5个单位,蹲姿高3。5个单位。头顶至髻际,占头长110;眼眉位于头长的中点;鼻子居于脸部中点,鼻宽等于两眼之间宽度;口位于鼻下13处,口宽等于鼻宽;耳上端与眉齐,下端与鼻尖齐。
3)服装佩戴。服装佩戴应显示出人物的朝代和主仆特征;衣纹的折叠、深浅、长短,应显示出关节部位、动态方向和风向;风带、腰带,应分出正反面,扭动、弯曲时的边界过度应交代清楚。
(2)观音
1)观音体裁可为自然形态,也可为传统中的故事情节。
2)面部为长方形。鼻直口方,口唇稍厚;眉弯而长,目视下方;耳垂直而胖,符合传统的慈祥而威严大方的形态。
3)全身应袒胸披纱,结发髻,戴风帽,胸有项珠,下衣裙有边,露赤脚,或上身裸体,戴凤冠等。
4)身段及各部位比例。全身比例基本与仕女相同。不同点为:盘坐可放长到4个头长,肩较宽为2个头长;赤脚,脚胖而有骨法;脚趾三等分,即大趾、二三趾、四五趾各为一等分。
5)陪衬物。可根据故事情节和玉料颜色,设置附属人物、风景、风带、甘露瓶、柳枝、佛珠、如意、花卉、拂尘、莲台、兽、狮、鹏等。
(3)大肚佛
1)体裁。头大,体胖,方形脸,身向后稍仰,眼望天空;慈祥大笑,逍遥自在。
2)全身各部比例。基本与仕女同,不同点为:立五,坐三,肩宽与臂长各为2个头长;手短而肥胖,为头长的23,手宽为手长的35,指掌相等;脚长为头长的45,脚趾同观音;脸部三停之上停稍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