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长,我请求去前线支援。”戚少商站得笔直,眼神坚毅。
雷师长细长的眼睛闪着精光,“急什麽?还没轮到你呢,老实待着。”
“是!”立正,敬礼,戚少商面无表情地转身,走出师长办公室。
顾惜朝知道任务不会简单——看到团长递过来的那张白纸他就知道任务是如何地艰险。
“又写遗书?不用了吧,没一次用得上的。”故作轻松的玩笑。
黄团长一眯小眼,“快写,少废话。”
顾惜朝取出笔,想了半天,父母离异,又都在国外,这几年也没多作联系。现在突然给他们写遗书,还真是有点儿怪怪的感觉。
笔尖触到纸张,顾惜朝魔障一样写下一行字,“你唱歌很好听。”写完自己都觉得不对味,但又不知道该说些什麽,胡乱一折,塞给黄团长,“好了。”
“给谁啊?”
“装甲师的戚少商,你认识吧?他欠我钱,记得叫他打到我卡上。”顾惜朝头也不回,手却不自觉触了一下口袋里的子弹——戚少商送过的唯一一份礼物,说是他此生开的第一枪,“十足的纪念价值”。嗯,很久之前的事了,都快记不清他说这话时脸上的笑容了。
身后传来黄团长的笑骂,“臭小子,等回来你自己找他要账去吧。”
出事的时候戚少商接到命令,正要赶往灾区。
脚刚沾地,还没来得及喘口气,陆航的黄团长就派人过来了。
戚少商接过信封的时候,手微微有些抖。
抽出信纸,还没展开,突然听到轻轻的一声“叮”——低头,是那颗子弹,那颗送给他的子弹,装在信封里的,刚刚没注意。
眼睛突然就变得很酸,仔细辨别纸上的字迹,太简短的一句话,
“你唱歌很好听。”
戚少商弯腰拾起那枚子弹,紧紧握住。
“救人出了意外,头部磕到山石上,现在在医院,昏迷,情况不容乐观。”冯乱虎的语调有丝哽咽。
戚少商却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模糊得很。
狠狠吸了一口气,戚少商对身后的装甲师士兵挥挥手,“走,去救人!”
真正见到人,已经是三周以后了。
医院,病房,一切都白得耀眼。
戚少商左手捏着那枚子弹,右手轻轻覆在顾惜朝缠满纱布的手上,满脸憔悴。
嘴里,一遍一遍地唱,一遍一遍地唱,
“我来唱一首歌”
“一首古老的歌”
“我轻轻地唱”
“你慢慢地和”
“是否你还记得”
“过去的梦想”
“那充满希望灿烂的岁月”
“你我为了理想”
“历尽了艰苦”
“我们曾经哭泣”
“也曾共同欢笑”
“但愿你会记得”
“永远地记着”
“我们曾经拥有”
“闪亮的日子”
……
“惜朝,快醒过来吧。这首歌,我现在好像不会唱了,真的,都走调了,你起来,教教我吧……”
…未完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注:
1、“你知不知道冰块是拿什麽水做的?”
这一句是电影《通天塔》里,布兰切特的一句台词,一部非常棒的电影。
2、关于装甲师和陆航,大部分是虚构,如与事实不符,请告知,鞠躬。
3、《闪亮的日子》,罗大佑的歌。
那麽那麽地 (闪亮续)
那麽那麽地
我叫息红泪,从小跟戚少商在一个大院里长大的。
我们一起在大院里疯跑,一起偷过赫连家枣树上还没熟透的青枣,摘过诸葛伯伯小菜园里的辣椒,还拔过雷叔叔的栀子花……被一群部队高官家的警卫追得上蹿下跳,我们俩分头,跑得飞快。记得有几次,我跑得比他还快,被追回来的时候他已经被戚伯伯罚在大院里站军姿,全院的孩子都看得到,蛮没面子的。
他却满不在乎,我走过他身边的时候还冲我眨眼睛,我回敬他一个鬼脸。那时候我可没有什麽顾忌形象这样的觉悟,我猜他也没把我当女孩。
十七岁那年,我们开始所谓的“谈恋爱”,嗯,青春期,荷尔蒙分泌旺盛吧,再加上大院纪律严明的生活。其实,也就是找点儿乐子。青春,真的是,没什麽不可以。
那时,我听到一首叫《盛夏的果实》的歌。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哼过几句,“你曾说过,会永远爱我。也许沉默只是因为,没把握。”
他就笑着搂住我,“放心,我会永远爱你。”当然是开玩笑的语气,没有谁会当真。
那时单纯地恋爱,单纯地牵手,单纯地聊天。
然后发现,不合适,真的不合适。我说,“不如还是做兄弟吧。”
他笑,说,“好。”
高考,之后是分别,我上的是军医大,他上的是陆军军官学院。
说真的,上大学之前我一直不觉得自己漂亮——短发,牛仔裤,运动鞋,这样的美女,你见过吗?可大学里不断来示好的男生好像都很喜欢我的长相,奇怪了,做了戚少商十几年的“兄弟”,现在居然一下子成了军医大校花了?
我还真不太能适应,并且本能地排斥那些文文弱弱的国防生。在我眼里,既然来当兵,就要去带兵,就要去泥地里摸爬滚打,不然你当的什麽兵?叫老百姓凭什麽指望你们去保卫他们的安危?
四年,追求者不在少数,但是我从未真正开始一段恋情。不是我挑剔,实在是没有遇到让我动心的那一个。
直到那天,我参加第一次实战演习后的全军会餐。
我是第一次上实战的菜鸟,虽然也出了点差错,但总体来说还不错。我知道自己能进军区总院跟我爸不可能没有一点儿关系,但我可不想被人在背后说闲话——不管有没有人撑,要站稳还是要靠自己。我为此努力了很久,我不是个轻易认输的人。
他进来的时候,穿着一件泥糊糊的作训服,满身的风尘仆仆,连头发都沾着泥水,但那双眼睛却亮得如同外面夜空的明星,脸上一对大大的酒窝深深地跃动。而当他站在台上,唱起那首古老的歌,那笔直的脊梁,那深情的歌喉,如白杨一般美好的身形,我想我是醉了,绝不是因为酒的原因。
下班回到大院的时候,我总会有意无意地去看看他是否在家。自己的幸福,总要自己争取。
他很少在家,毕竟是带兵的人。然而,他总算感觉到了我的存在,那时我已经不是当年的“短发小子”,也不想再做他的“兄弟”。我想,是时候谈一场真正的恋爱了。
但,他给我的回答是,“对不起,我有喜欢的人了。”
我不信,我没见过他跟别的女孩在一起,但他坚持,而且一坚持就是两年。
不是刻意等他,只是没遇到比他更让我动心的人。
后来,我在给一个叫顾惜朝的陆航少校查房时,他敲门进来。
我看到他握着那个少校的手,那样深情的眼神,那样哀伤的表情,那样沙哑的语调,一遍一遍重复地唱着那首歌,唱到我的眼泪都快止不住。
然后他停了下来,叙叙地说着他们的过往,讲他们的赛场风云,讲他们的二人合奏,讲他们的一切。
我觉得委屈,我问他,“你们认识多久?”
他轻轻地答,“两年。”
我的眼泪再也止不住,“只是两年,就抵得过我们的二十年?”
他似乎有丝惊讶,抬头看我,“红泪,我拿你当好朋友。”
我夺路而逃。谁要做你的好朋友?
再见面时,我冷静地告诉他,那个少校苏醒的可能性很大,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欣喜。我看着他,“如果你们还想穿着这身军装,就永远都不可能。”
他的笑容一下子消失,就像有人拿熨斗熨过一样,干干净净,“我知道。”
顾惜朝醒的时候,我通知了他。在给人做过例行检查之后,我懂事地招呼一众护士医生出去,把空间留给他们。
我还是有私心的,我没走远,就躲在门后,从虚掩的高干病房门缝里,听着他们的交谈。
他把手里一直紧攥着的那枚弹壳递过去,那个少校轻声道,“我不要了。”
没人再说话了,我听到他的叹息,跟着是脚步声。
我再次落荒而逃。
说真的,我为他感到庆幸,至少,那个少校帮他做了一个正确的决定。
妈妈说我年纪不小,不该再赖在家里,我想想也是。家里安排的相亲,我去了。却没想到这麽巧,对象是他。
两人半晌无话,随后同时相视一笑。
好吧,日子总是要过的。
最终我成了他的妻子,一直到现在。
我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叫瓜瓜,戚瓜瓜,很好记的名字。他军衔眼瞅着蹭蹭上涨,我在医院也常常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在外人看来,我们是多麽幸福的一家。
很多很多年里,我也是这麽想。
刚结婚时我再次听那首歌,再听到那句“你曾说过,会永远爱我。” 不禁想笑,其实,爱与不爱,哪儿有那麽重要?有个人愿意陪你走完一生,就够了。
那个少校后来也结婚了,好像比我们还早。新娘是我大学的好朋友,妇科的傅晚晴。一个温婉娴静的女孩子,跟我是完全不同的两种性格。
他们结婚的时候我去了,作为小晴的伴娘。站在他们身后,我看着一对璧人笑意盈盈,真心为他们祝福。看,多麽般配的新人,祝你们永远开心。
说实话,我并不讨厌那个少校,他那样的人,本就是让人钦佩的模板。年纪轻轻,不靠关系,不走歪道,全凭自己,在陆航里打出自己的一片天。况且又长得那样玉树临风,真是叫人不喜欢都难。只是,因为知道他们的过往,心里总还是有芥蒂。
真正让我对他放下心结的,是我生瓜瓜的那天。
分娩日期比小晴预测的早了两天,我正准备去倒水喝的时候,肚子突然一阵阵的绞痛。戚少商不在,出任务,警卫也叫我打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