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君忆长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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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君忆长卿-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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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少似乎是那一伙里领头的,他一开口,众人齐刷刷的闭嘴,目光就像聚光灯,都转过来,徐长卿捧了满满的一杯在手,喝不是,不喝也不是,平生第一次知道自己的伶牙俐齿原来也有没用武之地的时候,主编已经上来几分酒,拍她的肩膀:“长卿,喝,别叫他们说咱们杂志社里没人。”

    莫少生得浓浓的两条眉『毛』,像宝剑一样,锋芒毕『露』,微微一扬,似是轻蔑。长卿心里一热,端起杯子来连气也没有缓,“咕咚咕咚”的灌了下去。莫少倒是一怔,咧一咧嘴,难以置信:“一,一口闷!”

    长卿一杯酒灌下去,回过味来才知道是白的,舌头火辣辣的疼,头脑也慢慢的木起来,尚自勉强撑着,自己还知道站起来笑『吟』『吟』的圆场:“不好意思,我出去一趟洗手间。”

    艾莎莎想跟出来,里头的矛头已经转了向,莎莎也给拘在里头。长卿只能一个人,慢慢的走出门去,一见风,就觉得头晕得抬不起来,勉强扶着墙壁站着,醉眼朦胧中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走过来,她抬起头来微笑:“顾少。”

    他也微笑,眼睛弯弯的,作势扇一扇鼻子:“好大的酒味。”

    她还笑嘻嘻的拿着手给他比划:“这么大一杯,白的。”

    他瞧着她醉态可掬,站也站不稳,便走过来扶着,出去的时候车子还没有熄火,他拉开车门,她问:“咱们去哪里?”

    天『色』已经晚了,华灯初上,十里长街灯火辉煌,她喝多了酒,眼波欲流,斜斜的挑起来看他,眸子里似乎是有一条地上的银河一样,他一只手撑在车门上,却把嘴巴凑在她的耳朵后面,懒懒的说:“去君悦。”

    耳朵后面一热,全身都酥酥麻麻,她还听得明白,举起手来,“啪”就是一巴掌,他猝不及防,正正好好打在脸上,也不疼,她笑『吟』『吟』:“一个五星级就要打发我,没门,我要住拉斯维加斯的总统套房。”

    他还是笑:“这可有些难度。”

    结果两个人开车去兜风,夜里十一点的南三环,四野寂寂,灯火寥落,他的车开得不快,又极稳,没有人说话,车子里放着舒缓的音乐。许是酒喝多了,长卿只觉得心里头热,又燥,车子里有她身上的酒味,还有淡淡的烟草气味,古龙水隐约的味道,全都混合在一起,她一把拉开窗子,窗外的夜风“呼”的一下吹了进来,便灌了满满,他侧过身子来帮她拉上一半,又道:“刚喝了酒,吹风不好,不然我开冷气。”

    见了他几次,他总是这样绅士十足,风度翩翩,就算挨了揍也一样的优雅倦懒,可是却又像是一层面具一样,拿着小李飞刀都划拉不开。她眯着眼睛坐在座位上,一直都没有答腔,等他发现过来已经大事不好,她“哇”的一口便吐在他的真皮座垫上。

    顾修明愣了足足半分钟,所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粘身,风度翩翩的顾少自认阅女无数,几曾见过此等厉害角『色』,没等到醒过腔来她又是一口,这下子更绝,连衣服带鞋全都报销了,滴沥哒啦内容丰富,顾修明气得一拳捶在方向盘上,喃喃的骂了一句。

    车子缓缓的停在路边,天上一弯金黄的眉月,晚风清凉,旁边就是醉酒横陈的美人,他只是坐着呼哧呼哧生气,忽然想起车子里面的气味实在难闻,便走下车去,一把扯开外套,在地上来回来去的走,好像困兽一般,绕了不到半圈,忽然听见车子里面有响动,顾修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连忙一个箭步窜过去,忍气吞声,好言好语的叫:“长卿,长卿。”

    她转了头过去,一动不动,怎么叫都不醒,他凑近一瞧,原来已经睡着了。

    然后电话就响了,顾修明没好气的接起来,莫慎年在那头笑得像一只狐狸:“怎么样啊,还是哥们够意思,现在是不是如愿以偿了?”

    顾修明气得想摔电话:“你tmd灌了她多少酒啊,吐了我一车。”

    莫慎年笑得更加诈:“哎哟第一次听你骂人啊,我说这妹妹看着平淡无奇的,怎么就对了你的眼——原来这么有个『性』,我早就瞧着你那辆林宝坚尼太拉风,这样一吐,甚合我意,甚合我意。”说着干笑两声,不待顾修明接口,“嗒”的一下,电话挂了。

    花店有三天没有送花来,第四天头上,长卿终于松了一口气,看来他是生气了,那天她吐了他一车,其实当时就醒酒了,只是知道事情不好,便闭着眼睛在那里,死乞白赖的装睡。毕竟这事太丢脸,她活了二十郎当岁,自认一贯的冷静优雅端庄睿智,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也会作出这等丑事来,而且还是在那样一个帅而又帅的帅哥前面,不幸的是,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是在某一小时某一刻,她还曾经对他动过不怎么纯洁的歪歪心思,想一想便连撞墙的心都有,偏偏艾莎莎还不知死活,走过来问:“怎么还没有鲜花来,怎么地,出去一度之后,就不给上钩的鱼儿喂食了?”

    徐长卿眼神飞过去,几乎要杀人:“你都知道多少?”

    艾莎莎战战兢兢:“猜的,我猜的。”

    长卿这才恢复原本的无精打采,俨然深闺怨女,曼声『吟』哦:“凄凉满地红心草,此恨谁知道——一段唯美浪漫的爱情故事,被我亲手扼杀在摇篮之中了,现在悼念之中。”想一想,又补充道:“不,是亲口,一大口。”

    艾莎莎笑着拍了她一掌:“见过爱刻薄人的,没见过连自己也刻薄的,我哪里有工夫听你贫——今天晚上没有事吧,咱们两个去扫街。”

    花钱花到不会心疼,走路走到脚趾抽筋,如此才是扫街的最高境地,两个女人血拼一番之后坐在路边的甜品店里检点战果,电话忽然响了,长卿见是一个陌生号码,随手接起来,“喂”了一声。

    那边却半日没有声音,长卿有一点疑『惑』:“喂?”

    还是没有声音,长卿忽然明白过来,心里不由得一跳,便只做生气:“『骚』扰啊,不说话就挂了。”话音未落就合上了手机盖。

    这个电话不到五秒钟之后又拨了过来,手机开了震动,在桌子上“吱吱”的来回动,艾莎莎疑『惑』的瞄了一眼,问:“是谁啊,怎么不接。”

    长卿头也不抬:“『骚』扰,不理他。”

    艾莎莎笑:“真的不想理就直接把手机关了呗,开着机,不就是等着对方再来电话嘛。”

    长卿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只觉得心『乱』如麻,拿起电话要接,想了一想,又站起身来,走到窗户前面去。

    果然是他,声音有一点懒散,连名带姓的叫她:“徐长卿你还真挂啊。”

    一听见他懒洋洋的声音,她就从容了,居然“哧”的一笑:“我这又不是可视的,你不说话,哪里知道是你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顾大少,要知道了我肯定不挂。”

    他在那一头笑了:“看来心情不错啊,都跟我贫了。”

    她反倒默然,是没想到自己能跟他贫起来,见面本来就不多,他给她送过几捧花又怎样,这就是现代的城市,人人都有一层面具,仿佛金钟罩铁布衫,如此才能刀枪不入,谁都在那里装,一个是优雅老练的现代淑女,一个是彬彬有礼的都市绅士,醉了一场酒之后反而撕下了所有的遮羞布,你有来言我有去语,倒是熟稔了很多,真真口无遮拦。

    她便咳了一声,没话找话:“那天,真是谢谢了?”

    他不知在想什么,显得漫不经心:“不用谢,请我吃顿饭就行了。”

    她“哟”了一声:“你还稀罕那一顿饭阿——应该说没什么,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我应该做的。”

    他笑:“等下一次你喝醉了,我一定这么说——不过饭还是要吃的。”

    这样顺理成章的见面,他还向她诉苦:“你害得我换了全新的车座地毯,外加靠背顶罩,可得赔我。”

    她就坐在那新崭崭的车座子上,伸出手去『摸』一『摸』,又作势吹一吹手上不存在的灰,容『色』未变:“你从手指缝里漏下一点点渣滓就够了,还稀罕这点小钱。”

    他一打方向盘,车子斜着一拐,滑到路边上去,就停下来,他的一只手撑到她的座椅上,只是笑『吟』『吟』:“要是你赔,我稀罕。”

    他的肩膀宽,离她离得近,总是觉得有一种莫名的威压,她不由得向后面瑟缩了一下,他却一笑,回身继续开车。

    车子开得很慢,窗子外头是熙熙攘攘的,洋槐树高可参天,路边的花坛里盛放的月季,杏红底『色』嵌金边,车子里很安静,他没有放歌曲,也没有说话,空气中有莫名奇妙的暧昧,她咳了一声,没话找话:“这顿饭到哪里去吃?”

    他连个锛都没有打:“旋转餐厅。”

    长卿一听,几乎在车座子上就要跳起来,幸好系着安全带,不然脑袋非撞在顶棚上,一迭声的道:“不行不行,你当这是猪啊羊啊送给解放区哪,不分青红皂白红刀子进去白刀子出来,我身小体弱,搁得起你几宰。”

    他慢慢的开着车子,已经上了立交桥,是在下班时候,路上有一点堵,大车小车公交车都只是一点点的往前头蹭,他的桃花眼挑起来,斜斜的睨着她:“不就是一顿饭嘛——书上说英雄救美还了得了,都是以身相许呢,徐长卿,你可别招我,真的『逼』你。”

    他吓不倒她,长卿坏坏的笑:“好啊,我就等着你『逼』呢,我既能省下这一顿饭钱,还能够穿上水晶鞋,一举两得,一箭双雕,一石二鸟,阿——还搭上你这个风度翩翩英俊潇洒的大帅哥,可不就是赚大了。”

    他大笑,暮晚的阳光倾斜着照在他的半边脸上,有一种捉『摸』不定的光彩,她转过头去看着窗户外头的车水马龙,这城市这样的大,可人是这样的小,仿佛是大海里的一滴水,落下去,就再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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