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你,不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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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不爱你!-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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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去。” 
   
  “好的,我知道了,我会尽快处理的,十分锺後给您答复。” 
   
  任性的把手中的遥控器摔到了地上,他恨恨的拍掌,液晶屏又升了上去,不留痕迹! 
   
  “安贇、安贇!”口里反复念著这个名字,桁温里似乎在思考些什麽。 
   
  他两月以前去香港的时候,天坊就应该有这个人的存在了吧,早知如此,当初就下了决心出那五百万去把这个人换过来。现在若是自己主动提出这五百万的需求,怕是那个男人必定有所察觉了! 
   
  也罢也罢…… 
   
  自嘲的笑笑,他就回一趟那个叫做“家”的地方吧。 
   
  须知道,现在的他,不仅仅是一个名叫W的设计师而已。在外人眼里,他只是桁温里,只是WIND。SILVER。FILONCI,是Silver的品牌总监,是这个名词的掌舵者。所以大部分时候啊,连他自己也不得不用势利的眼光去看待一切,他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全然不能由著自己的喜好来,虽然他的确是个任性之徒。 
   
  从前的荣辱不快皆来自那个淡漠冰冷的桁温里,而不是现在的他。 
   
  也正因如此,可以借著自己这层身份,这层他早就不想要了的从前的身份去跟老头子谈谈,不花费多少取得天坊的行政权,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他何乐而不为呢? 
   
  不过,成功的几率不大就是了。 
   
   
  隔日,午後 
  香港国际机场 
   
  独自一人上飞机、下飞机,就和上次来香港一样。桁温里皱眉,来去匆匆的,只够时间给修他们留张纸条而已了。 
   
  JERRY和LISA是从伦敦飞过来,因此要明天才能到,不过幸好,一些先期准备JERRY都帮他搞定了,他也没什麽问题。 
   
  小小的港岛,人流量却让人吒舌。 
   
  在机场等了将近一刻锺,他才终於坐上了的士。身上除了APPLE,镯形手机,一个证件夹别无他物。也很难得的,他退去了一身的唐装,偶尔的穿上了剪裁合身风衣仔裤。湖灰颜色的HEMAS风衣与下半身深蓝色的牛仔裤十分的相配,很普通的装束穿到了他身上有多了几分挑逗的意味。 
   
  HEMAS,是他难得拥护的除了自家以外的品牌。 
   
  风衣的领口本是用来御寒的枣色皮草领衬出了他白皙几乎透明的肤色,颈部下的锁骨寸寸分明。让人见了就有效仿吸血鬼公爵一口咬下、细细琢磨的冲动。 
   
  “去……港岛太平洋酒店。”还是上次住的地方,虽然不是全港最好的酒店,不过那边的服务还是很让挑剔的自己满意的。最重要的是,那边的茶特别好喝。丝毫不怠慢的用空运来的泉水做底,一分价钱一分货!这也是他唯一的嗜好了吧。 
   
  位於上环附近的酒店距离机场还是有段距离的,不过万幸,一路竟然奇迹似的通畅,没有香港出名的堵车。 
   
  比起迷糊到家的修,桁温里还是很庆幸自己没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离开东京的时候,他去银行换了几张港币和碎钱。从票夹里拿出钱交给司机,他走下来,准备CHECK IN。房间昨天应该就订好了,这点倒是不用担心的。现在不是什麽旅游旺季,因此酒店的房源也不算紧缺。 
   
  柜台上的接待小姐对桁温里的印象可能非常深刻,她笑眯眯的不多说话,就递给他钥匙,甜美的嗓音:“1606房,您所需要的一切都已经准备妥当了。” 
   
  “谢谢。”桁温里有礼的回给她一个微笑,提著钥匙靠近电梯。 
   
  “叮”的一声,电梯回到了一楼。 
   
  他礼貌的等在外面,奉守先下後上的规则。 
   
  电梯里走出来一道硕长的身影。同样是HEMAS的上衣,墨黑色的立领衬衫,对方的长相…… 
   
  浓眉大眼,星目飞扬。 
   
  桁温里暗自评价著,很适合做MODEL的一个人啊。 
   
  不过,有些眼熟,似乎! 
   
  男子蛊惑的笑了笑,绅士风度的牵起桁温里的右手印下一吻,尚不带桁温里反应过来,便侧身而过,只听得一道醇厚低沈的声音:“美人,记住噢,我叫司徒鍠钰。” 
   
  美人?桁温里回头,看著那道背影…… 
   
  半晌,牵起嘴角,笑的诡异而深远,是那个人啊,他两月前离开香港时在机场遇到的那个人。 
   
  好像,也不是一个草包吧。 
   
  司徒鍠钰?! 
   
  他、记、住、了! 
   
   
  03。 
  如果铭记真的是爱情最後的一种解套方式,是不是我们也拥有了许多用铭记解决不了的事情?执著专注的铭记,而不是选择遗忘。如此执著,以至於让我忘了问自己,我是否依然爱你?是否依然恨你?我记住你,只!了可以找到一个不再爱你、不再需要铭记你的──理由!然後,从此释怀!从此解脱! 
   
  一日後 
  香港阳明山 
   
  午後的阳明山上来往的车辆虽然不算少,但是飞速驶过的一辆紫色的莲花跑车还是以它耀眼的外观引来些许人的关注。 
   
  驾著今日刚刚出场的新车,比起那辆被自己留在伦敦车库的法拉利575 Maranello,他现在所开的莲花连四分之一的价码都没到。不过,他就是喜欢这台车,顺畅的设计和烟紫色的喷漆在众多跑车之中还真不多见。所以,他喜欢! 
   
  桁温里换到自动挡,静下心来思考接下来的事该如何做,话该如何说。即使已经没落了,那个老头子还是不肯卖掉他在阳明山上的豪宅啊,这般充门面的事情也算是证明了老头自己的倔脾气了。 
   
  挑眉,转了个弯,顺当的把车停下。踏出左脚,酒红色的衣摆落在膝盖以下,慢慢上移,又是一件完全不同设计的唐装,简洁的剪裁风格,绕著唐装周身的是金丝绣出的梵文佛经,衣摆的下端有著象征和平安康的莲花。领口采用了截然不同的竖领设计,大大的裹住了桁温里的颈项,开口处却恰到好处的露出了骨节分明的锁骨。乌黑的长发高高的束起,绾起了一个古时候的发髻,汉白玉的发簪从发髻中穿过,干净而清新。 
   
  按下门铃,片刻就有人来应门了。 
   
  穿得十分朴素的老人家惊豔的看著眼前人,半晌才回过神来,“您……先生您找谁?” 
   
  桁温里露齿一笑,眼波传叠:“王伯,你忘了我啊?我是温里啊!”那老头唯一的好便是念旧,如同自己所预料的一样,这里的仆人倒是一个都没换过吧。 
   
  王伯瞪大了眼睛,又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打量了眼前的人,许久……才张大嘴巴发出声响:“温里少爷?您是……温里少爷?”这、温里少爷这麽一说,他长得还真的和二夫人很像呢。急急忙忙的打开门,把桁温里迎进去。 
   
  “嗯,是我,王伯,车钥匙,麻烦你帮我停一下。”把车钥匙递给老人,桁温里径自往里面走去。 
   
  “温里少爷、温里少爷。”王伯叫住他,踌躇著自己是否应该先进去跟老爷子说一声,虽然他们这些仆人都很喜欢二少爷的儿子温里少爷,可是老爷子他并不承认啊。 
   
  “没关系的,王伯,我见过大伯和伯母。”桁温里一边说著,一边又拿出手提包里的纸袋子,“这是我在李记买的麦酥饼,我记得王伯最爱吃了。”小时候,在这个家里,也只有王伯和王婶这两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对自己最好了。 
   
  “啊,谢谢温里少爷了,温里少爷哪用跑大老远的去买这个啊。”老人家笑呵呵的,显然对桁温里还记得自己的喜好十分的高兴。 
   
  “那我就先进去了。”桁温里转身,脸上的笑容立刻沈了下来,变得冰冷而美丽。自己并不是有求於这一家子,所以,没有这个必要客气。 
   
  缓缓的走进去,经过了一条枫林道之後。他走入正厅,凤眸扫过偌大的正厅,只看到了一个人。 
   
  也是,这个时候,按著老头子的习惯,他必定是在书房捧著杯上好的大红袍,慢悠慢悠的休息。 
   
  大厅中唯一的一个人可能是听到声响了吧,他抬起头,正想要训斥不懂事闯进来打扰自己的仆人,视线在温里那张美豔绝伦的脸蛋上停住了,久久没有挪开实现。 
   
  吞下口口水,眯著一双眼睛走过来,“请问,你找谁?”一边说著,一边伸出手来,表示自己的友好。眼前这美人看上去还真是不可方物啊,想必他的手也定是细腻柔滑。 
   
  想只哈巴狗般的模样,大伯和伯母虽然不是什麽精英人士,但有这麽个人渣儿子,还真是三生不幸呢,不理会眼前这个人,桁温里独自坐下来,整理著自己一路走来,衣服上落到的灰尘。 
   
  瞿温奇,现在想来,还真不懂自己小时候怎麽会被这种人欺负呢,太丢脸了!如今,他在自己眼中,不过是一只小蚂蚁! 
   
  倨傲的抬头,伸出右手准确的按下了沙发侧边的铃,找来瞿家的仆人。清冽的嗓音从喉间逸出:“我找瞿慎谈,麻烦了。” 
   
  匆匆赶来的女仆诧异的看著这个人,心里想著该如何办,不过既然王伯让他进来了,想必是老爷子的贵客吧。“我这就上去请老爷子下来,您稍等。” 
   
  “顺便把另外两位家长也一起请下来吧。”眯眼微转,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 
   
  瞿温奇凑到温里面前,对於这个对自己不理不睬,完全无视自己魅力的人十分不满,还一开口就要找爷爷?“你到底是什麽人啊?有什麽来求爷爷吗?需不需要我来帮忙呢?我可是瞿家的继承人啊!”说的自大,一幅无知的嘴脸,他探出手,想要摸摸桁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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